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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6-0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会 议 议 程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24日(周四)9:30
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
                  大厦8层818会议室
召    集    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 议 日 程:
     一、 宣布会议开始
     二、 统计出席会议股东的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三、 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四、 审议议案、投票表决
     五、 宣布表决结果
     六、 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2
                                            文件目录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关于《中信银行 2020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中信银行 2020 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三:关于中信银行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7

议案四:关于中信银行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 10

议案五:关于聘用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费用的议案 ............................... 11

议案六:关于《中信银行 2020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 13

议案七:关于《中信银行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14

议案八:关于《中信银行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15

议案九: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政策的议案 ................................................. 16

议案十: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政策的议案 ................................................. 18

议案十一: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20

议案十二: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 22

议案十三: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4

议案十四: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 ............................................. 26

议案十五: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28

汇报事项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0

汇报事项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 2020 年度履职评

                价报告 ................................................................................................. 42

汇报事项三: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 2020 年度履

                职评价报告 ......................................................................................... 51

汇报事项四: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其成员 2020 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59
                                                         3
汇报事项五: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 2020 年度流

                 动性风险管理履职监督报告 ............................................................. 67

附件

附件一:中信银行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 71

附件二:中信银行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 80




                                                   4
议案一:关于《中信银行2020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要求, 中信银行 2020
年年度报告》已经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报告具体内容请参见
2021 年 3 月 25 日 本 行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 和 本 行 网 站 ( www.citicbank.com)
的相关公告。
    以上,请审议。




                             5
议案二:关于中信银行2020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0 年 度 决 算 报 告 已 经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股东大会审议。报告具体内容请参见 2021 年 3 月 25 日
本 行刊 载于 上海 证券 交易 所网 站( www.sse.com.cn) 和
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的本行 2020 年年度报告
中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以上,请审议。




                              6
议案三:关于中信银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 据 《 公司 法》《 金融 企业 准 备 金计 提管 理 办 法》
及本行章程,本行在分配有关会计年度的税后利润时,
以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母公司税 后利润
为准,2020 年度本行净利润为人民币 477.67 亿元,扣除
优先股股息人民币 13.30 亿元(含税,已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发放)及 400 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人民
币 16.80 亿元(已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发放)后,可供
普通股股东分配净利润为人民币 447.57 亿元。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按照 2020 年度本行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金人民币 47.77 亿元。
       (二)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 92.08 亿元。
       (三)不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综合考虑财务、资本状况等因素,本行拟 向
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以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A 股
股东和 H 股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息 2.54 元人民币(税
前)。按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行 A 股和 H 股总股本
数计算,分派 2020 年度普通股现金股息总额为人民币
124.29 1亿元,占合并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1
由于本行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实际派发的普通股现金股息总额将根据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数确定。
                                             7
27.04%。在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前本行总股本发
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股
息总额。现金股息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 A
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 H 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实际派发
的股息金额按照本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
周(包括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
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分配后,
本行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主要作为内生资本
留存,以维持合理的资本充足率水平。2020 年度归属于
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11%,预计
2021 年度将保持一定的回报贡献水平。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何操、陈丽华、钱军、殷立基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中信银行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信
银行实际情况,兼顾了中信银行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同意该项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中信银行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本行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21 年 3 月 25 日
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授权执行董事并同
意其转授权其授权代表全权处理 2020 年度普通股股息
派发相关事宜。
    本行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请参见 2021
                          8
年 3 月 25 日 本 行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 和 本 行 网 站 ( www.citicbank.com)
的相关公告。
    以上,请审议。




                            9
议案四:关于中信银行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结合全行发展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本行制定了
2021 年财务预算方案,经 2021 年 3 月 25 日和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2020 年                 2021 年
          项目
                         预算           实际执行          申请预算

  (一)一般性固定资产   4.50               4.26            4.00
  (二)专项固定资产     37.45              22.33          30.62
  其中:1.营业用房       20.15              8.18           11.80
        2.科技投入       17.12              14.09          18.72
        3.公务用车       0.18               0.07            0.10
          合计           41.95              26.59          34.62

    本行 2021 年固定资产投资预算为人民币 34.62 亿
元,其中一般性固定资产预算人民币 4 亿元,专项固定
资产预算人民币 30.62 亿元。
    以上,请审议。




                                 10
议案五:关于聘用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费用的议
        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本行章程及《中信银行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有关规定,本行建议继续聘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 2021 年度国内会计师
事务所,继续聘用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 2021
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本行业务审计范围及会计师事务所预计工作量
等因素,2021 年度本行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年度审计、中期审阅、内部控制报
告审计和其他相关审计服务项目费用预算(包括但不限
于差旅费、住宿费、通讯费等全部杂费总额)合计人民
币 912 万元,比上年增加 22 万元,增长 2.5%。审计费
用增加主要受本行业务发展及会计师事务所预计工作量
因素影响。
    上述议案已经本行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行独立董事何
操、陈丽华、钱军、殷立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均具备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资
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有执行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在
为中信银行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均能够独立、客观、公

                         11
正评价中信银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出良好的
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具备一定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均具备
良好的诚信状况及应有的独立性;均不存在损害中信银
行、中信银行股东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且均
拥有良好的行业口碑和声誉,满足中信银行审计工作要
求。
       2、《关于聘用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费用的议
案》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中信银行聘用 2021 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鉴此,同意继续聘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中信银行 2021 年度国内会计
师事务所,继续聘用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中信银
行 2021 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2021 年度中信银行财
务报告年度审计、中期审阅、内部控制报告审计和其他
相关审计服务费用预算(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住宿费、
通讯费等全部杂费总额)合计人民币 912 万元。同意将
《关于聘用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费用的议案》提
交中信银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与聘用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相关的具体内容请参见
2021 年 3 月 25 日 本 行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 和 本 行 网 站 ( www.citicbank.com)
的相关公告。
       以上,请审议。
                             12
议案六:关于《中信银行2020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监管规定,董事会须每年向股东大会报告关联
交易管理情况。本行编制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已经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全文详见
2021 年 3 月 25 日 本 行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 和 本 行 网 站 ( www.citicbank.com)
的相关公告。
    以上,请审议。




                             13
议案七:关于《中信银行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
        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监管规定,董事会每年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情
况。本行编制了《中信银行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已经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中信银行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
告》全文详见附件一。
    以上,请审议。




                        14
议案八:关于《中信银行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
        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监管规定,监事会每年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情
况。本行编制了《中信银行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已经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中信银行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
告》全文详见附件二。
    以上,请审议。




                        15
议案九: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政策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本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现将本行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政策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具体如下:
    (一)非执行董事(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不从
本行领取任何董事津贴。
    (二)执行董事:不从本行领取任何董事津贴,但
将根据其职位按照相关规定取得相应的报酬。
    (三)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报酬拟订为基本
报酬、挂钩浮动报酬、津贴三部分。其中:
    1.基本报酬为固定金额,每人每年税前 24 万元人民
币,按月度发放。
    2.浮动报酬为每人每年税前 10 万元人民币,与年度
履职评价结果挂钩,评为“称职”和“基本称职”的,
分别按 100%、60%发放;评为“不称职”的,浮动报酬
不予发放。浮动报酬拟在每年 3 月下旬年度监事会根据
公司治理规则审定上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后发放。
    3.按照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情况发放一定津
贴。其中,担任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和委员、董
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和委员的,独立董
事津贴标准拟分别为每人每年 3 万元、2 万元人民币。
担任其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席和委员的,津贴标准拟

                         16
分别为每人每年 2 万元、1 万元人民币。同时在多个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的,累积计算。上述津贴拟按月度
发放。
    本行独立董事何操、陈丽华、钱军、殷立基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中信银行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政策是结合中信银
行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中信银行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提交中信银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津贴政策审议情况请见 2021 年 3 月 25 日
本 行刊 载于 上海 证券 交易 所网 站( www.sse.com.cn) 和
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的相关公告。
    以上,请审议。




                           17
议案十: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政策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本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现将本行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政策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具体如下:
       (一)股东代表监事不从本行领取任何监事津贴。
       (二)职工代表监事不从本行领取任何监事津贴,
但将根据其在本行的职位按照相关规定取得相应的报
酬。
       (三)外部监事报酬包括基本报酬、挂钩浮动报酬、
津贴三部分。其中:
       1.基本报酬为固定金额,每人每年税前人民币 24 万
元,按月发放。
       2.浮动报酬为每人每年税前人民币 10 万元,与年度
履职评价结果挂钩,评为“称职”“基本称职”的,分别
按 100%、60%发放;评为“不称职”的,浮动报酬不予
发放。浮动报酬在每年 3 月下旬监事会根据有关公司治
理规则的相关规定审定上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后发放。
       3.按照担任监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等情况发放一定
津贴。担任监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的,津贴
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 2 万元、1 万元。在多个监事会专
门委员会任职的,累积计算。上述津贴按月发放。


                           18
    上述监事津贴政策审议情况请见 2021 年 4 月 29 日
本 行刊 载于 上海 证券 交易 所网 站( www.sse.com.cn) 和
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的相关公告。
    以上,请审议。




                           19
议案十一: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本行章程规定,本行第五届董事会将于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届满,需按时换届。本行第六届
董事会拟由 10 名董事构成,其中非执行董事 4 名。
       经本行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朱鹤新先生、曹国强先生、黄芳
女士、王彦康先生为本行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
人。
       上述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中,经本行 2021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朱鹤新先生被选举为本
行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将在获监管机构核准其非
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后就任本行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
事、董事长。王彦康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
格已经监管机构核准,并已就任本行第五届董事会非执
行董事,任期自 2021 年 4 月 16 日起计算,至本行第五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曹国强先生、王彦康先生、
黄芳女士均为连任董事。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连任董事任期自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开始计算,朱鹤新董事 任期自监管
机构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满足法律法规
和本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20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具体投票方式请参见《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和后附于《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的累积投票制投票方式说明。
    本行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提名人声明、非执行
董事候选人声明、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本行独立董
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函、《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
制实施细则》全文以及后附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累积投票制投
票方式说明详见 2021 年 3 月 25 日以及 2021 年 5 月 6 日
本 行刊 载于 上海 证券 交易 所网 站( www.sse.com.cn) 和
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的相关公告。
    以上,请审议。




                           21
议案十二: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根据本行章程规定,本行第五届董事会将于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届满,需按时换届。本行第六届
董事会拟由 10 名董事构成,其中执行董事 2 名。
    经本行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方合英先生、郭党怀先生为第六
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方合英先生、郭党怀
先生均为连任董事,任期将自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
日起开始计算,在满足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规定的
情况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具体投票方式请参见《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和后附于《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的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投票方式说明。
    本行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提名人声明、执行董事
候选人声明、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本行独立董事发表
的独立意见函、《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
细则》全文以及后附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累积投票制投票方式
说明详见 2021 年 3 月 25 日以及 2021 年 5 月 6 日本行刊
载 于上 海证 券交 易所 网站 ( www.sse.com.cn) 和 本行 网
站(www.citicbank.com)的相关公告。

                            22
以上,请审议。




                 23
议案十三: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本行章程规定,本行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届满,需按时换届。本行
第六届董事会拟由 10 名董事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
    经本行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何操先生、陈丽华女士、钱军先
生、殷立基先生为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何操先生、陈丽华女
士、钱军先生和殷立基先生均为连任董事,任期将自股
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开始计算。独立董事在本行连续
任职将不超过六年,在满足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规
定的情况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具体投票方式请参见《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和后附于《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的累积投票制投票方式说明。
    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
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本行独立董事发表
的独立意见函、《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
细则》全文以及后附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累积投票制投票方式
说明详见 2021 年 3 月 25 日以及 2021 年 5 月 6 日本行刊

                          24
载 于上 海证 券交 易所 网站 ( www.sse.com.cn) 和 本行 网
站(www.citicbank.com)的相关公告。
    以上,请审议。




                            25
议案十四: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本行章程规定,本行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届满,需按时换届。第六
届监事会拟由 8 名监事构成,其中外部监事 3 名,股东
代表监事 1 名,职工代表监事 4 名(将通过民主程序选
举产生)。
    经本行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监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第五届监事会提名魏国斌先生、孙祁祥女士、刘国
岭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魏国斌先生为连任监
事,孙祁祥女士、刘国岭先生为新任监事,任期自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开始计算。外部监事在本行任职时
间累计不得超过六年,在满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
情况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具体投票方式请参见《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和后附于《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的累积投票制投票方式说明。
    本行第六届监事会外部监事提名人声明、外部监事
候选人声明、外部监事候选人简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全文以及后附于《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

                        26
累积投票制投票方式说明详见 2021 年 3 月 25 日、2021
年 4 月 29 日以及 2021 年 5 月 6 日本行刊载于上海证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 ) 和 本 行 网 站
(www.citicbank.com)的相关公告。
    以上,请审议。




                         27
议案十五: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本行章程规定,本行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届满,需按时换届。第六
届监事会拟由 8 名监事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1 名,
外部监事 3 名,职工代表监事 4 名(将通过民主程序选
举产生)。
    经本行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监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第五届监事会提名李蓉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
表监事候选人。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李蓉女士为连任监事,
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满足法律
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情况下,股东代表监事任期届满可
以连选连任。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具体投票方式请参见《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和后附于《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的累积投票制投票方式说明。
    本行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提名人声明、股东
代表监事候选人声明、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全文以及 后附
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通知》的累积投票制投票方式说明详见 2021 年 3 月

                        28
25 日、2021 年 4 月 29 日以及 2021 年 5 月 6 日本行刊载
于 上海 证券 交易 所网 站( www.sse.com.cn) 和 本行 网站
(www.citicbank.com)的相关公告。
    以上,请审议。




                           29
汇报事项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

    2020 年度,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履职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等境内外法律法规,
以及本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
实勤勉审慎履职,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
会会议,开展基层调研考察,阅研相关资料文件,深入
了解本行经营管理情况,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切
实维护本行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行有独立董事 4 名,占董事会人数 40%,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规定。本行独立董事具备履
职所需良好经验和专业素质,除按照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独立董事取酬安排获取年度酬金以外,在本行及
本行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也不担任本行
任何管理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行独立董
事简历如下:
    何操先生,195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曾任方兴
地产(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 CEO,金茂

                          30
投资与金茂(中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金
茂(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副董事长、董事长,中国中
化集团公司总裁助理(2013 年起享受副总裁待遇)。曾
任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中国酒店业主联盟”联席主席、
全联房地产商会副会长。上海市第十二届、第十三届人
大代表,曾获评上海市劳动模范及上海浦东开发开放 20
年经济人物。何先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专业、
吉林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生班、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
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陈丽华女士,196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现任北
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信息系统教授、博士生
导师,北京大学流通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北
京大学联泰供应链研究与发展中心主任,北京大学国家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战略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物流
学会副会长;中国管理科学学会供应链与物流专委会主
任;中国改革开放 40 年物流行业特殊贡献专家;供应链
创新与应用国家战略课题组核心专家;科技部国家高新
区专家等。现任香港上市公司 CWT International limited
独立董事、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 任北京
君士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新加坡上市公司威
虎集团独立董事。陈女士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理学学
士学位、理学硕士学位)、香港城市大学(管理科学专业
博士学位),曾在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从事
博士后研究。作为负责人或研究骨干主持参加了多项国
                         31
际合作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部委重点研发项目,
并担任多家国内外学术期刊的评审,在国际著名刊物发
表多篇论文。
    钱军先生,1970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现同时担
任复旦大学泛海国际金融学院金融学教授、执行院长,
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金融机构中心研究员,
国际学术杂志 Frontiers of Economics in China 副主编。
曾任美国波士顿学院卡罗尔管理学院金融系终身教授,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金融学访问副教授,清
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特聘教授,上海交通大学上
海高级金融学院金融学特聘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
EMBA 项目联席主任、EMBA/DBA/EE 项目联席主任,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国际学术杂志
Review of Finance 副主编。 钱先生毕业于美国爱荷华
大学(学士学位)、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博士学位),
也曾就读于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本科),研究涉及理论
和实证公司金融和金融体系,包括商业 及投资银行、共
同及对冲基金、信用评级机构、收购和兼并、金融相关
法律体系研究、新兴市场的金融体系比较、中国经济转
型过程中金融体制和金融体系的发展、金融风险防范等
领域。在国际著名刊物发表多篇论文,参与多部书籍中
有关金融体系发展章节的编写,近期完成的专著包括《中
国金融的力量》。
    殷立基先生,1960 年 10 月出生。中国(香港)籍。
                         32
曾加入英国雅特扬特许会计师事务所、英国毕马威特许
会计师事务所,曾任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助理经理、
经理、高级经理、合伙人,北京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并组建了毕马威(中 国)质
量控制及风险管理部。此外,曾担任原中国银监会咨询
专家,中国财政部会计准则咨询专家,中国证监会会计
部顾问(一年全职),深圳交易所退市委员会委员,香港
会计师公会中国技术专业小组成员、专业准则监察委员
会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及上
海国家会计学院客座教授。曾参与审阅中国财政部颁布
的审计及会计准则初稿以及审计准则的英文翻译工作。
殷先生毕业于英国利物浦大学,获(会计)文学学士学
位,拥有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资格、香港会计师
公会资深会员资格,在会计、审计、风险管理等方面具
有丰富的经验,曾多次参与金融、电信、电力和制造业
等多个行业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上市及年度审计工作,在
内地和香港资本市场的合并、收购、重组和上市项目上
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本行共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2 次临时
股东大会、1 次 A 股类别股东会、1 次 H 股类别股东会,
审议通过 20 项议案,听取 5 项汇报;召开董事会 20 次
(其中 9 次为现场会议,11 次为通讯表决会议),审议
                         33
通过 79 项议案,听取 50 项汇报;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会议 32 次,审议通过 70 项议案,听取 40 项汇报。
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
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 /任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消费
               股东                       战略         风险       审计与         提名
 董事                     董事会                                                              者权
               大会                       发展         管理       关联交         与薪
                                                                                              益保
                                          委员         委员       易控制         酬委
                                                                                              护委
                                          会           会         委员会         员会
                                                                                              员会
何 操           5/5        20/20            -            -         13/13            -          5/5
陈丽华          5/5        20/20            -            -           9/9            -          5/5
钱 军           5/5        20/20          2/2          6/7         12/13          4/5            -
殷立基          5/5        19/20            -          7/7         13/13          5/5            -
 注 :未 能 亲 自 出 席 董 事 会 及 专 门 委 员 会 会 议 的 董 事 ,均 已 委 托 其 他 董 事 代 为 出 席
      并表决。

       (二)听取报告与调研情况
       2020 年度,本行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定
期听取高级管理层报告,董事会闭会期间认真审阅高级
管理层报送的参阅件等工作资料,加强对本行经营管理
情况了解。述职年度内,独立董事阅研参阅件共计 97 期,
内容覆盖内控合规、内部审计、关联方管理等方面。
       独立董事重视加强基层调研,述职年度内,结合新
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采取“现场+电话”相结合方
式,对本行济南分行、长春分行、深圳分行、深圳信用
卡中心和信银理财有限公司开展了调研,深入了解分支
                                                 34
机构风险管理、内控合规、消费者权益保护、客户一体
化建设及发展规划实施等方面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和
建议。
    (三)参加培训情况
    本行董事会注重董事持续专业发展,积极组织 独立
董事参加培训。2020 年,本行独立董事参加了上海证券
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认真参加董
事会组织的反洗钱工作专题培训。此外,独立董事认真
参加本行董事会组织的国家和监管重要政策定期集中学
习,并在工作中贯彻落实,确保合法合规开展工作,忠
实勤勉审慎履职。
    (四)上市公司配合履职情况
    本行设置了专门的服务机构并投入必要的专业人
员,积极配合、全力支持独立董事履职。独立董事与本
行高级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本行各部门和分支机构亦
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 ,述职年
度内,依据有关规定审阅了本行关联方确认等事项, 对
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认真审议并发表
独立意见,确保关联交易符合内部审批程序且以不优于
独立第三方的交易条件公平公允开展,符合本行及全体
股东整体利益。
                         35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行开展的对外担保业务以保函为主,保函是经批
准的日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性银行业务之一。本行始终
高度重视对保函业务的风险管理,根据保函业务的风险
特征,制定了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担保业务的操作
流程和审批程序。述职年度内,本行保函业务运作正常,
没有出现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行募集的资金按照招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等文
件中披露的用途,用于充实本行资本金,提高本行资本
充足率和抗风险能力。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0 年,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聘任芦苇先生、吕
天贵先生为本行副行长的议案,根据本行经营指标完成
情况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审议批准了本行高级管
理人员 2019 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分配方案。本行独立董
事对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薪酬均表示同意 ,并发
表了独立意见。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0 年,本行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有关业绩公告,
重点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述职年度内,
本行没有须发布业绩预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6
    报告期内,本行独立董事根据年报工作相关要求,
与本行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
义务。独立董事认为本行所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
过程中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
了各项工作。同意继续聘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 2020 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
继续聘用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 本行 2020 年度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行具有完备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注重股
东回报,持续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综合考虑全体股东
整体利益、本行业务发展规划及监管部门有关资本充足
率的要求,2020 年度本行顺利完成 2019 年度分红工作,
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息 2.39 元人民币
(税前),合计人民币 116.95 亿元,占合并后归属于我
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25.05%;向全体优先股股东按照
约定的票面股息率 3.80%每股派发现金股息 3.80 元人民
币(含税),派息总额为 13.30 亿元人民币(含税)。本
行独立董事谨守职责,对上述股息分配方案独立发表意
见,切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维护了全体投资
者的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保障了中小投资者
的知情权和表决权。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 2020 年末,股东所做的持续性承诺均得到履
                        37
行。
       (九)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本行高度重视信息披露,严格遵守上市地信息披露
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对外发布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持
续优化定期报告框架和内容,增加对投资者关注的热点
问题的主动披露,提升定期报告市场贴合度 。同时,本
行有序开展自愿性临时公告披露,及时发布年度业绩快
报,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为投资者提供及时、充分、有
效的信息。本行独立董事积极履行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
职责,与外部审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和
讨论。
       (十)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本行董事会授权内部审计部门对本行内部控制设计
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由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内部控制审计。自我评价过程中未发现重大内部控
制缺陷,本行独立董事认为本行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
内部控制有效。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述职年度内,本行董事会共召开 20 次会议(其中 9
次为现场会议,11 次为通讯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中
信银行 2019 年年度报告》《中信银行 2019 年度可持续发
展报告》《关于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关于
修 订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战 略 发 展 委 员 会 议
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
                                 38
扩股方案适当调整的议案》等 79 项议案,听取了本行定
期全面风险管理报告、2019 年内控合规及反洗钱工作汇
报、2019 年创新工作汇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汇报、2019 年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报告等 50 项汇报。
    本行董事会下设 5 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发展
委员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各专门委
员会均有独立董事出任委员,其中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
委员会全体委员均为独立董事,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消
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风险管理委员
会中独立董事为委员会人数的一半。
    战略发展委员会在述职年度内共召开 2 次会议,审
议通过本行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0 年经营计划、
2020 年经营计划调整方案、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2019 年度主要股东股权管理情况报告、中信百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适当调整、修订《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办法》、修订《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13 项议案。
    风险管理委员会在述职年度内共召开 7 次会议,审
议通过本行 2019 年度资本充足率管理报告、2019 年度
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 2020 年风险偏好陈述书等 16
项议案,听取了本行 2019 年度、2020 年一季度、2020
年半年度、2020 年三季度全面风险管理情况,本银行集
团 2019 年度并表管理执行情况报告,2019 年度内控合
                        39
规反洗钱工作情况,2019 年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报告,以
及全行授信业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情况报告等 24 项
汇报。
    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在述职年度内共召开 13
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行定期报告、聘用 2020 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及其费用、修订内部审计章程、给予关联方企业
授信额度等 29 项议案,听取了本行 2019 年度、2020 年
一季度、2020 年上半年、2020 年三季度经营情况,以及
2019 年内控合规及反洗钱工作情况汇报等 10 项汇报。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在述职年度内共召开 5 次会议,
审议通过聘任芦苇先生、吕天贵先生为本行副行长、董
事会对董事 2019 年度履职评价报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
委员会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履职情况、董事会提名与薪
酬委员会 2020 年工作计划、高管人员 2019 年度绩效考
核及薪酬分配方案等 10 项议案。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述职年度内共召开 5 次会
议,审议通过修订《中信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
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0 年度工作计划等 2
项议案,听取了本行 2019 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
况、2019 年投诉管理工作情况、中国人民银行〔 2020〕
第 5 号文件要点等 6 项汇报。
    本行独立董事认为,本行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
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文件完备,相关信息资料充分,董事勤勉尽责,不存
                         40
在与召开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相关规定不符的情形。
       (十二)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
事项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行的发展战略执行和经营管理情
况表示 肯定和认同,建议董事会进一步加强对金融科技
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关注,同时充分发挥本行实际控制
人中信集团金融与实业并举的独特优势,持续推动与中
信集团及本行子公司的业务协同联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述职年度内,本行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
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
职,提升了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促进了本行公司治理
机制持续完善,切实维护了本行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2021 年,本行独立董事将进一步提升履职能
力,加强对经营机构调研,强化与董事会、监事会和高
级管理层之间的沟通,独立客观发表意见,有效维护本
行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本行做出更大
贡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何操、陈丽华、钱军、殷立基
                                 2021 年 3 月 25 日



                            41
汇报事项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及
             其成员2020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
   按照监管法规、本行章程及内部相关制度规定,结
合总行党委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 2020 年度履
职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形成报告如下:
    一、 履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监事会在日常工作中,注重通过全方位、多角度了
解董事会及其成员的履职情况,主动加强沟通, 拓宽信
息获取渠道,科学、客观地开展履职评价工作。一是做
好董事会及董事日常履职监督,关注董事会在制度建设、
会议运作等方面的履职合规性。二是通过列席董事会及
其专委会等会议,监督了解董事会对全行重大事项的审
议和决策过程。三是完善董事履职档案,有效了解被评
价人全年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履职评价基础参考。 四是
完善履职评价指标,增加疫情防控、服务实体经济、消
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内容。五是首次开展监事会对执行
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履职访谈,了解相关董事年度履职情
况,不断拓宽监事会履职监督的深度和广度。监事会在
上述工作基础上,结合监事日常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
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定期审阅经营管理报告等情况,
综合考虑董事会工作报告及董事自评互评情况,作出综
合评定。

                        42
    二、对董事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2020 年,董事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监管要求
和党委部署,积极应对外部形势的变化和挑战,助力打
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金融扶贫攻坚战,支持 实体经济发
展,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全力推动业务转型,加强全面
风险管理,提升内控合规有效性,为全行持续高质量发
展贡献了积极力量。
    一是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董事会高度重视疫
情防控工作,指导管理层做好部署和安排,助力打赢疫
情防控阻击战。疫情发生后,董事会第一时间决定向中
华慈善总会捐赠 5,000 万元支持疫情防控,本行成为全
国首批捐款的金融机构。董事会指导管理层发挥综合金
融优势,全力支持涉疫抗疫贷款需求,支持企业复工 复
产,全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2020 年,本行累
计投放防疫抗疫类贷款 1,959 亿元,累计承销“疫情防
控债”38 单、融资金额 268 亿元。
    二是助力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目标。董事会高度重视
国家脱贫攻坚工作,指导管理层按照国家政策开展精准
扶贫,健全工作机制,贴近客户需求,进一步提升金融
扶贫的有效性。截至 2020 年末,本行金融精准扶贫贷款
余额 292 亿元,成功帮扶全国 124 个贫困村和西藏谢通
门县通过脱贫验收,为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贡献力
量,用实际行动传递了“中信温度”。
    三是积极做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董事会牢牢
                        43
把握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宗旨,指导 管理层按照监管
导向,积极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及时调整授
信政策,优化审批授权标准,集中资源支持京津冀、长
三角、粤港澳等国家重点区域发展,支持“一带一路”
建设。2020 年,本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
严控房地产信贷增量,稳步推进房地产业务结构调整;
投向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的贷款增量居主要 投
放行业首位;制造业、普惠、民营企业贷款分别增加 408
亿元、998 亿元、199 亿元,合计占全行信贷增量近 40%。
    四是科学编制新三年发展规划。董事会高度重视本
行战略规划的制定工作,在动态评估、科学调研和审慎
决策的基础上,编制本行 2021—2023 年发展规划,将“高
质量、高价值、高科技”和“强党建、强协同、强转型”
作为未来三年本行发展的指导思想,将建设“有担当、
有温度、有特色、有价值”的最佳综合金融服务提供者
作为未来三年的发展愿景,提出“改革、转型、攻坚”
的战略实施路径,为本行未来三年的发展指明方向。 同
时,董事会强化全面督导和动态评估,指导管理层做好
本行 2018—2020 年发展规划收官工作。
    五是深化推进经营转型。董事会积极研判疫情等外
部环境带来的挑战和机遇,持续纵深推动三大 业务板块
转型,公司金融业务发展势能不断集聚,零售金融业务
转型动能不断强化,金融市场业务抓机会能力继续提升。
董事会指导管理层进一步完善以资本为导向的资源配置
                         44
机制,推动资本配置与价值创造挂钩,引导资源向低风
险占用、高资本回报业务领域倾斜。董事会加强顶层设
计,指导管理层推进本行数字化转型,继续加大科技投
入,加快科技人员队伍建设,推动总分支科技一体化,
提升科技赋能业务水平。
    六是不断提升风险防控质效。 董事会高度重视风险
管控工作,全面系统分析疫情等因素对资产质量带来的
现实及潜在影响,指导管理层加快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
系建设,风险化解的整体性、专业性和协同性进一步增
强。董事会督导管理层抓好重点风险领域防控,积极应
对疫情冲击引起的市场风险,完善风险偏好 和风险容忍
度指标体系,加快新授信审批模式运行,完善差异化授
权机制,健全客户统一授信体系,提升银行集团整体风
险防控质效。
    七是提高内控合规有效性。 董事会坚持将合规经营
摆在全行发展战略中的突出位置,督导管理层强化合规
经营理念,推动全局性内控合规工作,进一步强化问责
管理。董事会定期听取案防工作汇报,推动案防管理体
系建设,强化案防责任意识。董事会支持使用科技手段加
强审计工作,不断完善审计考评机制建设,全面加大审
计监督力度,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八是健全优化数据治理工作。董事会推动管理层积
极开展数据治理工作,定期听取数据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对 2020 年数据治理机制优化、数据治理平台建设、数据
                         45
质量稽核调查迎检等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同时 ,积极指
导管理层理顺数据治理协调机制,强化数据认责问责,
持续推进数据治理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进一步 提升全行
数据质量,夯实数字化转型基础。
    九是持续加强并表管理工作。董事会定期审议有关
并表管理的重大事项,指导修订并表管理办法,完善银
行集团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指标,监督管理层落实并
表管理政策并履行相关职责。定期听取银行集团并表管
理状况及主要附属机构的公司治理和经营情况等汇报,
指导管理层加强子公司统一授信管理和风险管控。积极
支持战略协同和业务协同,指导支持中信百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作,提升子公司竞争力。
    十是切实履行资本管理职责。董事会按监管要求指
导管理层有序开展资本管理相关工作,定期审批资本充
足率相关数据及披露信息、审议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报
告等,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听取年度资
本管理报告等专项汇报,指导管理层设定与本行发展战
略和外部环境相适应的资本充足目标。统筹推动开展“开
源节流、降本增效”专项工作,有效盘活资本资源,降
低综合风险权重。
    十一是提升压力测试工作质效。董事会指导管理层
严格贯彻监管机构对压力测试的工作要求,从不同压力
情景下银行稳健经营的基本需求出发,指导开展全行性
压力测试,不断完善压力测试工作管理机制,推动本行
                        46
压力测试工作向精细化、科学化方向发展,促进压力测
试内容更加贴合业务实际,对本行业务发展和资本规划
的指导作用不断提升。
    十二是积极履行洗钱风险管理职责 。董事会高度重
视反洗钱方面的履职工作,定期听取全行反洗钱工作汇
报,审议确立洗钱风险管理文化建设目标,审批洗钱风
险管理相关政策。完善董事履职评价所涉反洗钱内容,
将考评结果与独立董事津贴挂钩,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通过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加强反洗钱工作的监
督和指导,及时了解重大洗钱风险事件及处理情况,推
动反洗钱外部检查问题的整改工作。
    回顾 2020 年,董事会强化战略引领,审慎决策,履
职能力持续增强。在未来的工作中,建议董事会继续体
现国有企业使命担当,深入推进经营转型,筑牢风险防
控底线:一是坚守服务实体本源,提升服务实体质效,
主动服务与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把握好服务实
体经济与授信政策、业务创新、夯实客户基础相统一;
二是加快推动经营转型,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强化客户
深度经营,加快推动本行经营管理向价值银行转型; 三
是前瞻性、系统性做好国内外环境变化带来的风险防控
新挑战,抓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加强 全面风险管理和
内控合规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三、对董事 2020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内任职超过半年的 10 位董事开
                        47
                                                                                           2
展了履职评价,分别是执行董事、董事长李庆萍女士 ,
执行董事方合英先生、郭党怀先生,非执行董事曹国强
先生、黄芳女士、万里明先生,独立董事何操先生、陈
丽华女士、钱军先生、殷立基先生。
       (一)董事履职评价的依据
       根据监管要求及本行履职评价制度,2020 年度董事
履职评价工作主要依据以下材料:
       1.董事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董事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上以及闭会期间
对会议审议事项和本行经营管理提出的意见或建议;
       3.董事参加本行董事会组织的调研情况;
       4.董事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情况;
       5.在日常工作的基础上,监事会通过沟通、访谈等
方式了解到的董事履职情况;
       6.董事年度信息披露情况,包括在定期报告和临时
公告中披露的关联交易和任职信息情况等;
       7.其他与董事履职评价相关的信息资料,如董事履
职档案,董事履职自评互评表,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等。
       (二)董事履行勤勉义务的情况
       2020 年 , 董 事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平 均 出 席 率 为
93.5%,出席董事会现场会议的平均出席率为 85.5%,出
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平均出席率为 95%;独立
董事本年度在本行工作时间均超过 15 个工作日;担任董
2
  李庆萍女士因工作安排原因,已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辞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
会主席和委员职务。
                                              48
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
的董事,本年度在本行工作的时间均超过 25 个工作日。
监事会未发现董事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的
勤勉义务行为。
    (三)董事履职评价结果
    执行董事恪尽职守,有效履行决策和执行双重职责,
与高级管理层共同扎实做好经营管理工作,促进年度经
营计划顺利完成;能够完整、真实、及时地向董事会报
告本行经营情况及相关信息,保证董事会及其成员充分
了解本行运行状况;能够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认真研
究决议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科学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供董事会讨论决策。
    非执行董事勤勉尽责,能够从本行长远利益出发,
做好本行与股东的沟通工作,未将股东自身利益置于本
行和其他股东利益之上;能够重点关注 高级管理层对董
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推动本行及时整改不符合监管要
求的指标;能够关注股东与本行的关联交易情况,确保
关联交易合法合规,能够支持本行制定资本补充规划。
    独立董事能够依法履行董事义务,充分了解本行经
营运作情况,能够对董事会讨论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
独立意见,注重维护存款人和中小股东权益;在履职过
程中,能够关注本行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利润
分配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信息披露的完
整性和真实性等有关重要事项;能够深入开展调研并提
                        49
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客观独立地履行相应职责。
    监事会认为,各位董事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
程的要求,积极维护本行、股东、员工的合法权益,推
动本行履行社会责任;能够认真履职,提前审阅上会议
案和汇报材料,按时出席会议,发表了高水平的意见和
建议,审慎客观决策;能够持续了解和分析本行的运行
情况,定期审阅各类报告,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把
握监管机构、外部审计和社会公众对本行的评价,关注
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高度重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相
关工作,日常决策中能够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正确
导向;自觉接受监事会监督,未发现有超越职权范围行
使权力,或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利用董事地
位谋取私利或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未发现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
    综上,监事会对被评价的全体董事 2020 年度履职情
况的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以上报告已经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现按照监管要求向股东大会报告。




                         50
汇报事项三: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高级管理
             层及其成员2020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
    按照监管法规、本行章程及内部相关制度规定,结
合总行党委要求,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 2020 年
度履职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形成报告如下:
    一、 履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监事会高度重视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工作,在日
常工作中多倾听、勤观察、督落实,注重与高级管理人
员的沟通和交流,不断创新沟通方式,拓宽信息渠道,
多措并举提升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的
科学化和精细化程度。一是通过召开监事会及专委会会
议,听取涉及经营管理、风险管理、内控合规等各方面
的汇报,了解高级管理层对重大事项的执行情况, 并提
出履职建议。二是通过列席行内重要经营管理会议,监
督了解高级管理层对战略规划的实施和其他重大事项的
落实情况。三是通过审阅参阅件等各类报告,了解高级
管理层的日常履职情况;通过深入一线调研,实地了解
政策的执行和落实情况;通过集中审阅高级管理人员述
职报告,系统了解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履职情况。四是完
善履职评价相关制度,制定《中信银行监事会对高级管
理人员评价细则》,细化监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评
价方式、内容和结果运用,并开展监事会对高级管理人

                        51
员评分工作。五是更新履职评价表,丰富完善评价内容,
对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履职、勤勉履职、履职能力、 履职
实绩等方面作出评价。六是首次开展履职访谈,监事会
通过与高级管理人员代表面对面沟通和交流,了解年度
履职情况,进一步拓宽监督的深度和广度。监事会在上
述工作基础上,结合日常与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等情
况,并充分考虑全行经营管理成果,作出综合评定。
    二、对高级管理层 2020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2020 年,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新冠肺炎疫情带
来系统性压力,在总行党委的领导下,高级管理层坚决
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监管要求,主动服务打赢疫情
防控阻击战,积极助力“六稳”“六保”工作,推进各项
业务转型,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 是 高 度 重 视 疫 情 防 控 ,不 断 提 升 服 务 实 体 经 济 质
效,积极助力脱贫攻坚。高级管理层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
作,制定周密措施,精心组织落实,切实保障员工的健
康和安全。加大防疫抗疫类信贷投入,助力企业复工复
产。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监管要求,对制造业、普惠金
融、民营企业加大信贷资源投入,严控房地产贷款,坚
持让利实体经济。积极助力脱贫攻坚,荣获人民网、新
华网授予的“年度扶贫奖”“社会责任杰出企业”,以
及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成
效奖”。
    二是主动调整经营策略,业务结构持续优化。高级
                               52
管理层能够积极优化资产结构,突出重点领域投向,突
出“促消费”导向,突出安全性要求,贷款行业结构得
到改善;不断优化负债结构,坚持“量价平衡”原则,
设置存款发展指数,推动 FTP 定价向低成本结算存款倾
斜,高成本存款压降取得一定成效;持续优化收入结构,
轻资本创收能力进一步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和零售
业务收入占比同比提升。
    三是扎实推进业务转型,体系建设取得进展。 公司
金融业务建立可持续发展体系,客户分层经营成效良好,
优势业务地位持续巩固;零售金融业务进一步明确转型
升级方向,深化客户经营,提升财富管理能力,加速场
景和生态建设;金融市场业务准确把握债券投资机遇,
持续拓展轻资本业务,积极应对市场风险,交易能力进
一步提升;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建立领域制模式和总分
科技一体化,不断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四是健全风险管控体系,加大问题资产处置。高级
管理层能够积极落实“尽最大可能提早处置不良资产”
的监管要求,加大问题资产处置力度。成立特殊资产经
营中心,深化问题资产主动经营。建立大额重点客户风
险监测机制和专职审批人体系,持续优化统一授信管理
和经营主责任人体系,强化授信环节有权签字人资质管
理。完善授信不良责任认定和尽职免责办法,营造 “敢
贷、愿贷、会贷”的良好环境。
    五是强化内控合规管理,完善案防治理机制。2020
                         53
年,高级管理层加大客户信息保护、交叉金融、反洗钱
等领域风险排查。通过组织培训,增强员工的合规意识,
制定员工行为“新十禁”。运用新技术手段开展审计工作,
较好地发挥审计管理增值和“利剑”作用。优化案防管
理体系,围绕预防违法违规和员工行为管理,以治 理“重
点领域、关键环节、关键人员”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
重点领域联防联控,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加强问责震慑
作用,全力推进“平安中信”建设。
    六是提升数据治理工作力度,优化体制机制建设。
高级管理层能够建立良好的数据文化,持续完善组织架
构和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和监控机制,推进全
行数据治理能力提升。按照监管要求,优化数据质量控
制机制,收集、汇总、分析和使用各项数据,逐步发挥
数据驱动作用,有效提升向监管报送的数据质量,组织
评估数据治理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定期向董事会、 监
事会报告。
    七是加强并表管理机制建设,提升并表管理运行有
效性。高级管理层能够积极加强并表管理工作,结合内
外部检查情况,修订并表管理办法,完善并表 管理架构,
优化并表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并表管理水平。成立并
表管理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推进并表管理重
点工作。搭建风险隔离管理体系,推动统一授信管理,
加强对并表子公司的授信风险管控。有序推进“压降层
级、瘦身健体”专项工作,超额完成年度压降目标,完
                        54
成闲置空壳公司清理工作。
    八是进一步加强资本管控,优化资本配置。 高级管
理层高度重视全行资本管理工作,制定资本管理方案,
坚持以资本为纲统筹各项业务安排,并结合实际优 化资
本配置和考核。通过实施五大类 19 项工作举措,清理风
险资产近 2,000 亿元,在有效确保业务发展的同时,大
幅缓解资本压力。上线新资本管理系统,进一步夯实资
本精细化与系统化管理基础。组织并开展资本充足率信
息披露工作,有效落实监管要求。
    九是积极开展压力测试工作,强化成果应用。高级
管理层高度重视压力测试工作,能够按照监管要求,针
对不同压力情景下资本、拨备、流动性等主要指标的变
化情况进行测算并提出应对措施。实施涵盖信用、市场、
利率风险在内的偿付能力压力测试,专项开展流动性和
房地产压力测试。实施银行集团层面内部资本 评估压力
测试,将分项压力测试结果与资本挂钩,提升压力测试
成果对具体业务开展和资本规划的指导作用。
    十是加强反洗钱管理机制建设,提升反洗钱工作水
平。高级管理层持续推动“全程、全员、全面”洗钱风
险管理文化建设,持续完善反洗钱内控管理机制。定期
召开反洗钱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优化洗钱风险管理策略
及执行机制,充分发挥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决策作用。
集中学习银保监会相关监管文件,审议反洗钱重大工作
事项,审核洗钱风险管理政策,审阅各类反洗钱总结报
                        55
告,定期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反洗钱工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2020 年,高级管理层能够贯彻落实中
央精神、监管要求、党委部署和董事会决策,自觉接受
监事会监督,主动调整经营策略,扎实推进业务转型,
稳妥有序化解不良资产,风险内控基础有效夯实,较好
地完成年度经营目标。未来工作中,建议高级管理层进
一步抓转型、促发展,努力推进全行重点工作取得突破:
一是努力解决资本充足率偏低的问题,增强内生资本补
充动能,拓展外部资本补充渠道,强化资产负债统筹管
理;二是持续加强存贷款利率管理,努力提升净息差水
平,大力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加快轻资本业务发展;三
是重视客群深度经营,不断提升对公客户有效数量,减
少“大客户依赖”,增强零售板块内部融合力度,有效
打通客户资源;四是加强资产质量管理,做好大额授信
风险管控,防范集中度风险,做好风险监测和过程管理,
进一步提升风险抵御能力。
        三、对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内任职超过半年的 10 位高级管
理人员开展了履职评价,分别为行长方合英先生,副行
长郭党怀先生、胡罡先生、谢志斌先生,业务总监芦苇
先生、吕天贵先生、陆金根先生、刘红华先生,董事会
                                                                3
秘书张青女士以及原副行长杨毓先生 。
        (一)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忠实义务情况
3
  杨毓先生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辞去其所担任的本行副行长职务。结合监管导向,对 2020 年度内任职时间
超过半年的杨毓先生进行履职评价。
                                               56
    监事会认为,高级管理人员对本行及全体股东履行
了忠实义务,能够依法合规经营,维护本行、存款人和
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本行章程和董事会授
权开展经营管理活动;能够积极协助本行履行信息披露
的义务,未发现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勤勉义务情况
    监事会认为,高级管理人员对本行及全体股东勤勉
尽责,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要求,持
续了解和关注本行情况,能够投入足够时间履行职责;
认真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自觉
接受监事会监督;能够持续学习,积极参加培训,不断
提升履职水平。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建立了与董事会、监事会的有效沟通
机制,能够确保董事、监事及时准确地获取行内信息;
能够及时、准确、完整地向董事会报告有关本行经营业
绩、风险管理、内控合规等情况;能够确保本行经营和
董事会制定批准的发展战略、风险偏好及其他各项政策
一致。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实绩
    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支持国家大政方针,积极落实董
事会决策,尤其是做好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执行工
作,有效压降房地产贷款占比,支持普惠金融和小微企
业发展;能够执行和落实好董事会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
                       57
和部署,为本行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出贡献; 建立
了较为系统的风险管理体系,不断增强风险防控能力;
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重视建立新业务、新产品的管
理制度、操作流程,加强关键风险环节管控,提升信息
化管理水平。
    综上,监事会对被评价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
度履职情况的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以上报告已经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现按照监管要求向股东大会报告。




                        58
汇报事项四: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其成员
             2020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
   按照监管法规、本行章程及内部相关制度规定,结
合总行党委要求,监事会对自身以及监事 2020 年度履职
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形成报告如下:
    一、履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监事会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加强与各方沟通,拓展
信息渠道,不断改进、丰富履职评价方式与手段,综合
各方情况,完成履职评价。一是通过日常沟通交流、履
职访谈、专题座谈等方式,广泛听取公司治理各方主体
对监事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升监督工作实效性和针
对性。二是将履职评价工作贯穿全年,注重关注被评价
人日常履职情况,加强履职信息搜集,进一步细化、丰
富监事履职档案。三是以履职评价工作为契机,促进监
事会成员在重点监督领域的勤勉履职,特别是加强在规
划执行、财务决策、风险管理、内控合规、消费者权益
保护等方面的履职监督力度。四是有序开展履职评价工
作,持续完善履职评价表,结合监管机构关注重点和工
作实际,动态设置履职评价指标,根据被评价人的职责
范围,差异化设置评价内容,重点考察监事忠实履职、
勤勉履职、履职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在上述工作基
础上,结合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监事自评互评结果等,

                        59
作出综合评定。
    二、监事会 2020 年度履职自我评价
    2020 年,本行监事会在总行党委的领导下,围绕全
行中心工作,创新工作机制,持续打造全方位、立体化
监督体系,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不断拓展履职手段,有
效提升履职效能,为全行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依法合规履行监督职责
    一是勤勉尽职开展监督工作。2020 年,监事会组织
召开监事会会议 12 次、监督委员会会议 5 次、提名委员
会会议 4 次,共审议议案 49 项,听取汇报 43 项,以监
督视角对本行各项重要经营管理事项进行充分研究审
议,发表客观、独立的意见建议,并通过 6 期《监督工
作函》将监事意见和建议,分送董事会、高管层,进一
步完善监事会会议闭环管理机制,增强公司治理各主体
联系。监事列席全部 3 次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
议案,审查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并派出
监事作为监票人,对会议现场各项议案投票情况进行监
督。监事列席全部 20 次董事会会议,关注重大事项的决
策过程,并对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对各项议案
是否符合全体股东和本行利益,以及决议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职工代表监事通过参加党委会、列席行长办公会
议及重要经营管理会议,对涉及全行经营管理重大议题
和关键事项的审议和决策过程进行了监督,并及时掌握
本行经营管理动态,了解并监督战略规划的执行情况。
                        60
二是进一步提升监督全面性。结合内外部制度最新变化,
修订《监事会监督清单》,补充完善监事会在财务管理、
股权质押、内审监督、洗钱风险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
履职监督评价、信息披露管理等方面的监督职责。 2020
年,监事会增加听取主要股东股权管理、内部审计发现
问题及整改情况、专项审计报告等工作汇报,进一步拓
展监督范围,有效履行监督职责。三是持续提升调研监
督实效。2020 年,监事会对 8 家分支机构和子公司开展
专题调研,主题涵盖子公司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情况、
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资产质量与案件风险防
控等,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具有系统性、针对性
的意见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高管层有效施策提供
重要参考。
    (二)积极创新提升监督效能
    一是首次采用监督提示函,扩展监督履职手段。监
事会聚焦全局性、趋势性、苗头性问题 ,首次以监督提
示函形式,向本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提出加大力度支
持制造业发展、着力提升小微金融服务水平、切实强化
房地产业务管理、推进资本补充和加强资本管理、做好
流动性风险管控等监督建议,起到良好的监督提示作用。
二是首次开展履职访谈,完善履职评价体系。 首次开展
针对董事和高管人员的履职访谈,加强监事会与其他公
司治理主体的沟通交流,提升各治理主体的履职质效,
进一步完善监事会履职监督机制、丰富履职评价手段。
                        61
三是首次建立外部监事报酬挂钩机制,强化履职激励约
束。将外部监事报酬调整为基本报酬、浮动报酬、津贴
三部分,其中浮动报酬与年度履职评价结果挂钩,津贴
部分与担任监事会专委会情况挂钩,建立了 差异化取酬
机制,更好地激励外部监事履职尽责。四是首次与外审
机构召开专题座谈会,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监事会首次
召开与外部审计师专题座谈会,听取外部审计意见和管
理建议,督促外部审计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银行经
营状况,促进外部治理主体发挥作用。
     (三)多措并举强化重点领域监督
     一是强化规划制定与执行监督。监事会高度关注本
行 2021-2023 年新发展规划编制情况,监督董事会确立
稳健的经营理念和价值准则,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
定 符 合 本 行 实 际 的 发 展 规 划 。 同 时 , 2020 年 是 本 行
2018-2020 年发展规划收官之年,监事会强化战略执行
监督,定期听取执行情况评估报告,推动发展规划贯彻
落实并顺利收官。二是强化内控合规监督。 监事会持续
强化在反洗钱、案防、员工行为管理等重要领域的监督
力度,关注内控体系的完备性,提示重要业务和关键环
节潜在风险,切实履行内控监督职责。监事会高度重视
2019 年三大法人检查、2020 年北京证监局现场检查指出
的问题,专题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督促管理层做好源头
性、系统性整改。同时,监事会就内外部检 查发现问题
整改情况进行专项调研,总结整改工作的有益经验,提
                               62
升整改质效。三是强化重要风险领域监督。 监事会深刻
认识和把握由疫情引发的外部环境变化和本行风险管理
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落实风险监督责任,督促董事
会、高管层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
识,提升识别风险和规避风险的能力,重点提示集中度、
信用卡、信息科技、外包等领域风险,持续关注压力测
试情况,首次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年度流动性风险管
理履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并向股东大会报告,督促管
理层加快不良资产处置。四是强化重点经营管理领域监
督。根据监管要求和本行实际,监事会围绕财务决策、
关联交易、数据治理、资本管理、并表管理、利润分配、
信息披露等重点工作加强监督。同时,召开监事会监督
委员会会议,听取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汇报,就体制机
制建设、客户信息安全管理、金融营销宣传等方面,督
促管理层着力提升消保工作质效。五是强化子公司经营
管理监督。监事会加强对子公司的指导,年度内开展对
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和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专题调
研,了解子公司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情况,并提出指导
意见,就制约子公司业务发展的相关问题,推动总行有
关部门提供支持,助力子公司稳健发展。
    (四)持续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
    一是完善监事会制度体系。 根据监管导向,全面重
检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满足新形势下监管机构对监
事会工作的新要求。制定《监事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63
员履职访谈办法》《监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评价细则》,
健全完善监事会履职监督工作制度体系。二是完善监事
会人员构成。2020 年,王秀红女士届满离任外部监事、
邓长清监事因工作调整原因离任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会
加强各方沟通协调,根据专业背景与工作经历, 补充监
事人选,进一步优化监事会人员构成。三是提升监事会
履职能力。定期听取中央精神和监管政策涉及公司治理
情况的专项汇报,全年审阅参阅件 97 期,及时掌握行内
重要事项,积极主动参加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各期培训,
持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
        回顾 2020 年,监事会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果和进步,
在未来的工作中,将继续做实监事会监督功能: 一是加
强顶层设计,持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二是充分运用多
种监督载体,突出常态化监督、问题导向监督和问责导
向监督;三是紧跟监管新规,细化深化履职评价工作,
持续优化评价体系,加强履职监督;四是进一步完善与
监督有关的信息共享机制,不断优化监督闭环管理。
        三、对监事 2020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内任职超过半年的 8 名监事开展
了履职评价,分别为监事长、职工代表监事刘成先生,
                                                4
原股东代表监事邓长清先生 ,外部监事贾祥森先生、郑
                                    5
伟先生、魏国斌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李刚先生、陈潘武
4
  邓长清先生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离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结合监管导向,对 2020 年度内任职时间超过半
年的邓长清先生进行履职评价。
5
  魏国斌先生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就任本行外部监事。结合监管导向,对 2020 年度内任职时间超过半年的
魏国斌先生进行履职评价。
                                               64
先生、曾玉芳女士。
       (一)监事履职评价的依据
       根据监管要求及本行履职评价制度,2020 年度监事
履职评价工作主要依据以下材料:
       1.监事出席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监事在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上以及闭会期间
对会议审议事项和本行经营管理提出的意见或建议;
       3. 监 事 参 加 本 行 监 事 会 组 织 的 监 督 检 查 及 调 研 情
况;
       4.监事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情况;
       5.监事在监事会闭会期间审阅材料及与各方沟通情
况;
       6.监事年度信息披露情况,包括在定期报告和临时
公告中披露的关联交易和任职信息情况等;
       7.监事在本行财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重
点领域的监督履职情况;
       8.其他与监事履职评价相关的信息资料,如监事履
职档案、监事履职自评互评表、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等。
       (二)监事履行勤勉义务的情况
       2020 年,监事出席监事会会议的平均出席率为 95%,
出席监事会现场会议的平均出席率为 93%,出席监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平均出席率为 94%;股东代表监事、
外部监事在本行工作时间均超过 15 个工作日。监事会未
发现监事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的勤勉义务
                                  65
行为。
       (三)监事履职评价结果
       职工代表监事能够接受民主监督,充分了解和掌握
本行经营管理和业务开展情况,积极发挥自身对经营管
理较为熟悉的优势,从本行长远利益出发,提出建设性
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同董事、高管人员进行沟通交流,
推动监事会更好地开展工作。
       股东代表监事能够从本行长远利益出发,积极维护
本行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平对待全体股东,
充分发挥股东和本行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股东
和本行沟通联络,认真监督董事会决策 和高级管理层执
行情况。
       外部监事能够按照监管要求,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
力履行职责,监督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
职情况,对董事和高管人员开展履职访谈,保持自身独
立性,对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
独立意见,注重维护中小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
益。
       综上,监事会对被评价的全体监事 2020 年度履职评
价结果均为称职。
       以上报告已经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现按照监管要求向股东大会报告。



                           66
汇报事项五: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及
             高级管理层2020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履职
             监督报告

各位股东:
    按照《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及本行相关
制度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 2020 年度流动
性风险管理履职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形成报告如下:
    一、履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监事会在日常监督工作中,注重通过全方位、多渠
道收集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主动加强沟通,
科学、客观地开展履职评价工作。监事会专项听取年度
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以及季度、半年度、年度全面风
险管理报告,对涉及流动性风险管控的相关工作予以监
督并提出意见建议;在涉及流动性风险管理相关制度制
定过程中,履行监督职责;针对潜在的 流动性风险,通
过《监督提示函》进行专项提示;在与执行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进行履职访谈中,关注流动性管理情况。监事
会综合所掌握的信息,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 2020 年度
流动性风险管理履职情况作出监督评价。
    二、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履职
    2020 年,董事会坚持稳健的风险偏好,将加强风险
防控摆在突出位置,认真指导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将

                        67
流动性风险管理职责贯穿全年:一是审议通过《中信银
行 2020 年风险偏好陈述书》,其中包括流动性风险偏好、
流动性风险容忍度指标体系;二是每季度听取全面风险
管理报告,专项听取《中信银行 2020 年度流动性风险管
理报告》,持续关注监管导向、金融市场流动性情况,以
及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压力测试情况;三是监督高级
管理层对流动性风险的有效管理和控制;四是审议批准
年度报告中流动性风险信息披露相关内容,确保披露信
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高级管理层履职
    2020 年,高级管理层实施稳健审慎的流动性管理策
略,推动优化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全行流动性风险管
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一是关注宏观形势,合理部署、
有效应对疫情引发的市场波动,确保全行流动性安全;二
是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审批通过《中 信银行
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中信银行流动性风险限额管理方
案》,夯实流动性管理基础;三是专题讨论改善流动性相
关指标的具体方案,引导降低资产负债期限错配,确保流
动性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监测指标稳步改善;四是
指导开展 2020 年度本外币流动性应急演练;五是坚持定
期流动性风险监测及报告制度,及时把握流动性风险管
理情况,并相应制定工作举措;六是推动流动性风险管
理信息系统功能优化,提升对日常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支
持保障能力。
                        68
    在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领导下,2020 年度本行流
动性风险管理取得一定成效:一是守住“保安全”的流
动性风险管理底线,针对疫情冲击和市场非预期波动,
妥善做好流动性安排,全年未发生流动性风险事件;二
是流动性指标持续达标,2020 年末流动性覆盖率、净稳
定资金比例、流动性比例、流动性匹配率分别为
131.07%、106.16%、 57.97%、134.55%,均高于监管标
准(分别为≥100%、≥100%、≥25%、≥100%),流动
性缺口率为-6.68%,满足监测要求(≥-10%);三是流动
性风险定期压力测试结果平稳,应急演练场景进一步丰
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监督评价意见
    根据监管要求,监事会对本行董事会在流动性风险
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提出如下监督评价意见:报告期内,
本行董事会重视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能够审慎确定流
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持续关注流动性
风险状况,定期听取流动性风险报告,及时了解流动性
风险水平、管理状况,认真监督高级管理层对流动性风
险实施有效管理和控制。
    根据监管要求,监事会对本行高级管理层在流动性
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提出如下监督评价意见:报告
期内,本行高级管理层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流动性风
险管理策略,结合监事会《监督提示函》有关建议,持
续完善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体系, 以及
                         69
压力测试和应急预案,定期评估流动性风险水平及管理
状况,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四、监事会建议
    监事会建议: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继续高度重视流
动性风险管控,树立以流动性和安全性为前提的稳健经
营理念;密切跟踪市场形势和监管导向,提前做好纳入
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准备,确保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
持续达标,并在同业中保持合理水平;进一步优化资产
负债总量和期限结构,做好日常流动性管理,强化流动
性风险压力测试和应急管理,确保流动性安全。
    以上报告已经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现按照监管要求向股东大会报告。




                        70
附件一:中信银行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2020 年是极不平凡、极具挑战的一年。面对新冠肺
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外部环境发生的深刻变化,董
事会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和监管要求,全力以赴
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金融扶贫攻坚战,坚持高质量发
展方向,加强治理体系建设,抓好发展规划承上启下,
全力推动业务转型,加强固本强基谋划长远,沉着有力
应对风险挑战,努力降低不利因素影响,积极寻找新的
发展机遇,取得较好成效。
    一、积极发挥战略引领作用
    (一)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金融扶贫攻
坚战。董事会坚持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指导高级管理
层科学周密部署,统筹精细指导,沉着有力应对,确保
新冠疫情防控动员到位、分级防控到位、政策保障到位、
资金支持到位,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董事会第一时间
决定捐赠 5000 万元支持疫情防控,本行成为全国首家通
过中华慈善总会向疫情防控阻击战捐款的金融机构。董
事会指导高级管理层发挥金融综合优势,全力支持涉疫
抗疫贷款需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全力做好“六稳”
“六保”工作。2020 年,本行累计投放防疫抗疫类贷款
近 2000 亿元,累计承销“疫情防控债”38 单、融资金
额 267.9 亿元。董事会指导对照国家全面决战决胜脱贫
攻坚任务目标,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强化金

                        71
融与科技的有机融合,进一步提升金融扶贫的精准性和
有效性,探索出一条契合监管要求、贴近客户需求、富
有中信特色的产品服务之路,为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
兴有效衔接贡献力量。截至 2020 年 12 月末,本行金融
精准扶贫贷款余额 291.9 亿元,荣获人民网、新华网授
予的“年度扶贫奖”“社会责任杰出企业”,以及中国银
行业协会授予的“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成效奖”。在
这两场没有硝烟的战役中,本行担当作为,用实际行动
传递了“中信温度”。
    (二)全力以赴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董事会牢
牢把握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天职和宗旨,积极推动金
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高级管理层结合外部环境变
化和监管政策导向,发挥服务市场循环、支持创新体系
和助力消费升级等作用,及时调整授信政策,优化审批
授权和审查审批标准,加强金融“活水”精准滴灌,全
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集中资源支持京津冀、长三角、
粤港澳等国家重点区域发展,积极融入国家对外开放战
略和“一带一路”建设。2020 年,本行积极支持类和支
持类行业贷款增量占比 73%,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行业贷款增量居各行业之首;制造业、普惠、民营企
业贷款分别增加 408 亿元、998 亿元、199 亿元,合计占
全行信贷增量 39%。本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
政策,严控房地产信贷增量,稳步推进房地产业务结构
调整。董事会顺应 LPR 利率逐步下降的监管导向,指导
                        72
高级管理层主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同时着眼于银行业
经营将长期处于低利率环境的判断,提升综合融资服务
能力,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大力发展投资银行、财富
管理、资产托管等轻资本业务,积极推动本行盈利模式
从资产驱动向非息业务驱动转变,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
效益相统一。
    (三)全力以赴做好发展规划承上启下工作。 董事
会强化全面督导和动态评估,指导高级管理层做好本行
2018—2020 年发展规划收官工作。经过全面评估,规划
提出的建设“四有”最佳综合金融服务企业愿景取得阶
段性成就,本行党的建设更加强化,治理基础更为夯实,
经营发展更具实力,业务转型更富成效,品牌形象更趋
鲜明,创新驱动更显活力,风险防线更加牢固,资源配
置更有效率,对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规律和实践路径有了
更加深刻的理解,奠定了迈入新阶段的坚实基础。与此
同时,董事会充分发挥战略引领作用,分析国内外环境
的深刻变化、科技发展带来的重大挑战和机遇以及银行
业经营趋严趋紧的外部约束等因素,科学编制了本行
2021—2023 年发展规划,将“高质量、高价值、高科技”
和“强党建、强协同、强转型”作为未来三年本行发展
的指导思想,将建设“有担当、有温度、有特色、有价
值”最佳综合金融服务提供者作为未来三年的发展愿景,
提出“改革、转型、攻坚”的实施路径,推动本行高质
量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经营管理质效,跻身新时代国
                        73
内领先商业银行之列。
    二、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一)统筹完善公司治理体系。董事会从全局、现
实和长远出发,加强治理体系建设,加快提升治理能力,
全面提高治理效能。进一步完善党委前置研究讨论程序,
促进加强党的领导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机融合。加强
科学制衡的公司治理体系机制,促进治理主体间信息沟
通更加充分,完善公司治理履职评价体系,董事会自觉
接受监事会等各方监督。董事会指导认真落实公司治理
监管评估工作,建立总行对有关附属机构公司治理评估
机制,制定并表管理架构全面优化方案,银行集团公司
治理体系的整体性、协调性和有效性得到提升。
    (二)持续提升公司治理实效。董事会强化合规与
实效并重的治理文化建设,有效发挥股东大会的最高权
力机构作用,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结合监管最新要
求完善董事会职责落实责任清单,加强公司治理监督检
查及专业培训。统筹全行未来重点工作,持续完善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构成,增强董事会专委会履职能力。董事
会严格执行独立表决制和一票缓决制,充分尊重和发挥
独立董事作用,优化调整独立董事差异化报酬政策,提
高独立董事履职积极性。董事会重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指导加强资本市场研究,建立市
值管理统筹协调机制,体系化推进市值管理工作,向市
场清晰传递本行可信、可持续的内在价值。2020 年本行
                       74
董事和中高级管理人员自愿自费购股,体现了对本行发
展的信心。
    三、有力推进经营转型
    (一)深化业务板块转型。 董事会辩证看待疫情等
外部环境带来的挑战和机遇,持续纵深推动三大业务板
块转型。公司金融业务建立可持续发展体系,在对公客
户一体化建设、战略客户联营模式、汽车金融一体化经
营、对公数字化转型、交易银行数字化生态构建、深化
业务协同体系建设等方面实现了突破,公司金融业务发
展势能不断集聚。零售金融业务以更宽的视野、更新的
路径加快升级转型,全力提升数字化和平台化能力,深
化客户经营,提升财富管理能力,加速场景和生态建设,
零售金融业务体系产能及价值得到加快释放,零售金融
业务转型动能不断强化。金融市场业务借助专业优势,
加快向投资交易转型,在做大投资交易流量、做深“中
信同业+”撮合交易、做强资产管理能力方面实现了突破。
2020 年,本行公司、零售、金融市场业务营业净收入占
比分别为 45.5%、41.8%、11.6%,业务结构更趋协调稳
固。在推动深化三大业务板块转型的过程中,积极支持
和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坚持巩固和扩大传统业务既
有优势、拓展新空间,同时积极把握新经济、新技术、
新产业业务机会,积极支持新基建、大消费、大健康等
重点领域发展,以及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消费升级
领域,加强与未来成长性好的优质企业合作。
                        75
    (二)坚定推进轻资本转型。董事会充分认识到资
本是最稀缺的资源,2020 年面对疫情带来的系统性影响,
结合资本监管趋严新形势,董事会督促高级管理层比以
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注意统筹把握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与加
强资本管理,进一步完善以资本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机制,
推动资本配置与价值创造挂钩,引导资源向低风险占用、
高资本回报业务领域倾斜。理财业务把握“双循环”格
局下轻资本经营核心的定位,依托新设立的信银理财子
公司加快净值化转型、丰富产品供给;信用卡业务在加
强风险管理的同时,拓宽增值服务品种,布局线上、线
下场景,强化客户深度经营,加大轻资产中收经营力度。
统筹推动开展“开源节流、降本增效”专项工作,有效
盘活资本资源,降低综合风险权重。搭建新资本管理系
统,千方百计降低单位资本占用,坚定执行综合风险权
重压降方案,优化调整业务结构,严控高资本占用业务。
2020 年本行实现非利息净收入 410.7 亿元,同比增 长
7.48%,其中代理业务手续费收入 67.7 亿元,同比增长
6.6%,托管业务收入 33.65 亿元,托管规模首次突破 10
万亿元,展现了本行轻资本创收能力。
    (三)加快推进数字化转 型。董事会敏锐认识到疫
情影响下数字化发展进入快车道,指导加强顶层设计,
全速推进本行数字化转型,力求高起点、高标准布局。
2020 年,本行制定了《数字化转型整体规划纲要》,继
续加大科技投入、加快科技人员扩容,建立领域制模式
                        76
和总分支科技一体化,大力提升科技赋能业务水平,灵
活快速响应市场需求,提升产品竞争力和客户体验。重
点针对领导干部和核心人才,开展数字化转型认证培训,
培育数字化思维能力。加快构建公司业务数字化支撑体
系,试点开展行业生态数字化解决方案建设;加快推进
零售业务数字化转型,做大开放银行的场景建设与生态
化获客;加快探索金融市场业务数字化经营新模式,加
快推动独立架构的同业 CRM 系统建设。本行成功投产
“凌云工程”,率先在国内大中型银行实现核心业务系统
自主可控;区块链福费廷交易平台正式签约、移交中国
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成为首个国家级行业平台。此外,
本行区块链联盟平台吸引超过 40 家同业加入,初步构成
区块链应用雄安模式;“AI+数据”模型落地 300 多项,
智能机器人应用场景突破 400 个。信用卡在业内率先启
动 5G 全 IP 项目,智能外呼系统效率提升。
    四、大力强化风险内控管理
    (一)健全风险管控体系。 董事会全面系统分析疫
情等经济和非经济因素对资产质量带来的现实及潜在影
响,指导高级管理层将风险管控置于非常突出的位置,
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加快推进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系统
梳理银行集团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提升风险防控的专
业性和有效性。督导加快新授信审批模式运行,全面实
施经营主责任人制、管理主责任人制、专职审批人制,
建立大额重点客户风险监测机制,完善授信不良责任认
                        77
定和尽职免责办法,强化授信政策、审查审批标准、营
销指引、资源配置策略的协调性。支持完善差异化授权
体系,通过理顺各类制度之间关系,优化扩展授权空间,
加强分类分层授权,进一步提升授权精准度。支持高级
管理层尽最大可能提前处置不良资产,成立特殊资产经
营中心,深化问题资产主动经营,加强账销案存资产经
营管理。以统一授信为突破口完善并表风险管理,根据
子公司特点实行差异化风控模式。本行重大风险项目攻
坚能力进一步提升,风险化解的整体性、专业性和协同
性进一步增强,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一体化的理念进一
步增强,风险防控基础有效夯实。
       (二)全面提高内控合规有效性。 董事会牢牢把握
内控合规是银行的生命线,督导强化合规经营理念和体
系,推动全局性内控合规工作,进一步强化问责惩罚。
深化制度治理,加强制度建设全过程管理,确保制度设
计与执行的有效性。有针对性加强客户信息保护、交叉
金融业务、反洗钱等内控合规重点治理,加快实施合规
5C 标准化管理,建立合规内控评估机制,提升全行合规
管理能力。督导强化反洗钱法人履职,进一步健全洗钱
和恐怖融资风险防控体系,提升反洗钱管控合力。支持
加强科技强审,完善审计工作考评机制,加大全方位审
计监督力度,推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运用新技术手段
开展案防及行为管控排查,提升审计工作独立性和有效
性。
                          78
    2021 年是我国实施“十四五”规划新起点,开启全
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
目标进军,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2021 年也是本行 2021
—2023 年发展规划开局之年,本行发展处于重要转型期。
董事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关于金融工作的路线方
针政策,在监管机构、广大股东和监事会的支持和监督
下,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握新一轮改革发展机会,加强
治理体系建设,加强风险防范,强化资本管理,推动本
行发展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本行更加有力参与市场竞
争,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
发展,为股东和社会创造更多价值,为国家“十四五”
发展贡献力量。




                        79
附件二:中信银行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2020 年,是极不平凡、极具挑战的一年。面对新冠
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外部环境发生的深刻变 化、
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本行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
管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在总行党委的领导下,围绕
2018-2020 年发展规划和全行中心工作,创新工作机制,
扎实推进监督工作,进一步推动全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
为全行经营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有效维护了股东、员
工和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一、对照清单,全面落实法定监督职责
    继 2019 年首次发布“监事会监督清单”后,2020
年,结合内外部制度最新变化,修订形成《中信银行监
事会监督清单(2.0 版,2020 年)》,补充完善了监事会
在财务管理、股权质押、内审监督、洗钱风险管理、消
费者权益保护、履职监督评价、信息披露管理等方面的
监督职责。监事会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克服疫情带来
的影响,通过会议、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扎实开展
定期报告审议监督,积极开展日常监督,有效发挥自身
职能,全面履行了监督职责。全年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
12 次、监督委员会会议 5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4 次,共
审议议案 49 项、听取汇报 43 项,发出监督工作函 6 期,
将相关意见和建议,分送董事会、高管层予以研究。全
年开展 4 次集体调研,涉及 8 家分支机构和子公司,深

                         80
入了解基层机构经营管理情况,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同时进一步强化调研价值转化,调研报告注重提炼经验、
反映问题,提出具有系统性、针对性意见建议,为全行
经营管理工作贡献积极作用。滚动编制《督办事项汇总
表》,跟踪监督意见落实情况并予督促办理,进一步完善
监督闭环管理。
    二、紧盯重点,围绕“五个聚焦”突出监督功能
    一是聚焦疫情防控工作落实。 在总行党委领导下,
积极主动履行监督职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监
督保障。监事会听取全行疫情防控组织工作落实、受疫
情影响情况专项汇报,并调研基层疫情影响及纾困措施
落实工作,多渠道、多方式建言献策,推动董事会、高
管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统一领导 、统一指挥、统
一行动。同时,职工代表监事积极参与各项疫情防控工
作部署,确保疫情期间金融服务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最
大限度保障全行经营工作稳定开展。二是聚焦重点经营
管理领域。以强化战略执行监督为核心,围绕全行财务
决策、资本管理、并表管理、利润分配、信息披露等重
点工作,监督推动全行“8100 工程”稳步实施。同时,
积极适应形势变化,关注经营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与
焦点问题,听取薪酬政策、股权管理、数据治理等方面
的汇报,特别是进一步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监督力
度,围绕体制机制建设、个人客户信息安全管理、金融
营销宣传等方面,督促相关部门着力提升消保工作质效。
                        81
三是聚焦重要风险内控领域。 坚持底线思维,持续督促
董事会、高管层强化风险意识,就如何健全完善全面风
险管理体系提出建议,并重点提示防范流动性、集中度、
大额风险暴露、信用卡、信息科技、外包、声誉等领域
风险,督促管理层做好形势研判,加快不良资产处置,
着力提升识别风险和规避风险的能力。 关注内控体系的
完备性,围绕业务运营模式、统一授信管理、风险限额
管控、责任体系建设等提出意见建议,持续强化在反洗
钱、案防、员工行为管理等领域的监督力度,促进提升
内控有效性。外部监事以“资产质量与案件风险防控”
为主题开展独立调研,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提示风险,
得到总行党委与管理层重视,取得良好成效。四是聚焦
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2020 年,监事会将三大法人
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摆在突出位置,阶段性听取整改推进
情况汇报,并加大对内外部各类检查整改工作的监督力
度,建立持续监督机制,有效督促管理层做好源头性、
系统性整改。同时,选取有代表性分行,以“解剖麻雀”
方式开展专题调研,总结总分行整改推进过程中的问题
与难点,提炼有益经验,进一步促进全行整改工作取得
实效。五是聚焦子公司经营管理。 对中信金融租赁有限
公司和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开展专题调研,全方位了
解子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加强对子公司公司治理工作的
指导与监督,推动子公司进一步明确战略方向,加强 经
营管理。持续关注百信银行经营管理情况,提示相关问
                       82
题,强化风险内控管理。
    三、健全体系,切实强化履职监督
    一是进一步规范履职评价工作。强化顶层设计,印
发《监事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访谈办法》和《监
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评价细则》两项制度,规范了监事
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访谈程序,细化了监事会对
高级管理人员的评价流程,监事会履职监督工作制度体
系更加健全。细化完善履职评价标准, 将内外部法律法
规涉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最新要求纳入
评分表,设定差异化评价内容,监事会履职评价指标体
系更加科学合理。二是进一步拓宽履职评价监督方式。
探索履职监督新路径、新手段,将履职访谈纳入监事会
年度履职评价工作体系,首次开展针对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履职访谈,进一步加强与其他公司治理主体的沟
通交流,促进各治理主体提升履职质效。同时 ,针对董
事会及高管层在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履职情况开展监督
评价,形成《流动性风险管理履职监督报告》,并 向股东
大会专题汇报。三是进一步加强常态化履职监督。将履
职评价有机融入监事会日常监督工作,通过召开监事会
会议、开展主题调研,列席董事会、行办会及其他行内
重要会议,了解全行主要经营情况、重大事项的审议和
决策过程,多渠道、多方式收集公司治理各主体的履职
情况。四是进一步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将监事会评价与
高级管理人员综合绩效考核挂钩,持续强化履职评价结
                         83
果应用。建立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的差异化取酬机制,
将履职评价结果与取酬挂钩,更好地激励相关主体履职
尽责。
    四、创新机制,持续提升监督效能
    一是持续创新监督手段和载体。2020 年,首次以《监
督提示函》形式向董事会、高管层提示涉及全局性、趋
势性、苗头性的重大问题。全年共发布 4 期《监督提示
函》,促进董事会及管理层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大
制造业、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加强房地产业务 和子公司
经营管理,关注资本管理与流动性风险管控情况,在提
示风险的同时提出监督改进建议,助推全行高质量可持
续发展。二是完善监督联动机制。 加强内审、合规、风
险、纪检等部门的配合联动,探索建立监督信息共享机
制,促进形成相互沟通、协调联动、强化合力的监督格
局。完善内部审计业务管理和考评机制,指导 审计部修
订完善《内部审计章程》,明确监事会对内部审计业务的
管理和考评职责。强化对内部审计工作指导,促进其更
好发挥“利剑”作用,揭示了一些实质性、苗头性问题,
在风险遏制方面发挥了更加积极作用。三是促进发挥外
部治理主体作用。首次组织召开监事会与外部审计师专
题座谈会,听取外部审计意见和管理建议,督促外部审
计师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银行经营状况,指导外审
机构更好发挥专业职能,提升价值贡献。
    五、加强保障,努力强化自身能力建设
                        84
    一是统筹监事任职管理。本年度 1 名外部监事届满
离任、1 名股东代表监事因工作调整原因离任,本行监
事会加强各方沟通协调,依法依规完成监事的离任与补
选,并根据专业背景与工作经历进一步优化专委会人员
构成。二是加强监事会履职能力建设。 加强学习中央精
神和监管政策,动态跟进中央及监管政策涉及公司治理
的最新要求,定期听取专项通报,及时作出工作部署。
积极参加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各期培训,提升监事自身
履职能力。全年阅研参阅件 97 期,有效掌握内外部工作
动态。编制《监事履职手册》《上市银行监事会法定职责
摘要》,内容涵盖制度规范、职业操守、履职指引等,推
动监督工作合规高效开展。三是加强监事会办事机构建
设。指导监事会办公室加强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提升
全员研究能力,打造专业型、学习型团队。注重日常沟
通,指导监事会办公室持续加强精细化管理,更好发挥
参谋助手作用。
    六、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本行依法经营情况
    本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履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行
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85
监管规定,未发现报告内容存在失实、歪曲或重大缺陷
的情况。
       (三)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未发现本行收购、出售资产中有损害股东权益或造
成本行资产流失以及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情况
       未发现本行关联交易中有损害本行和股东利益的行
为。
       (五)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本行董事会在 2020 年内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的各项报告和议案无异议,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
况进行了监督,认为本行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
有关决议。
       (六)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审议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可持续发展报告
       监事会审议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可持续发展报告》。
       (八)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认为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合理,符合本行《 2018—2020 年股东
                            86
回报规划》,同时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促进
本行的长远发展。
    (九)优先股股息分配方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
2020 年度股息分配方案》,认为优先股股息分配方案符
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优先股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
    (十)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本行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执
行各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报告期内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