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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21-06-25  

                        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编号:临2021-04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1年6月10日以书面形式
发出有关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6月2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
中信大厦以现场会议形式完成一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并形成决议。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朱鹤新董

事主持,本行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根据表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选举朱鹤新董事担任本行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自2021年6月24
日起就任。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选举方合英董事担任本行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自2021年6月
24日起就任。

    三、审议通过《关于任命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任命钱军董事、黄芳董事、殷立基董事担任本行第六届董事会提

                                  1
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自2021年6月24日起就任。

       四、审议通过《关于任命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任命钱军董事担任本行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席,自
2021年6月24日起就任。

       五、审议通过《关于任命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任命朱鹤新董事、方合英董事、曹国强董事、钱军董事担任本行
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自2021年6月24日起就任。

       六、审议通过《关于任命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任命朱鹤新董事担任本行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自
2021年6月24日起就任。

       七、审议通过《关于任命第六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任命方合英董事、郭党怀董事、钱军董事、殷立基董事担任本行
第六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自2021年6月24日起就任。

       八、审议通过《关于任命第六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任命方合英董事担任本行第六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自
2021年6月24日起就任。

       九、审议通过《关于任命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
       董事会同意任命殷立基董事、王彦康董事、何操董事、陈丽华董事、钱军董
事担任本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自2021年6月24日起
就任。

       十、审议通过《关于任命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的议
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任命殷立基董事担任本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

员会主席,自2021年6月24日起就任。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任命第六届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任命黄芳董事、王彦康董事、何操董事、陈丽华董事担任本行第

六届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自2021年6月24日起就任。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任命第六届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任命黄芳董事担任本行第六届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

席,自2021年6月24日起就任。

       十三、审议通过《中信银行2021-2023年资本规划》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给予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的议案

       朱鹤新董事、方合英董事、曹国强董事因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

       表决结果:赞成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经审议,本行董事会同意给予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口径下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

合计168.694214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根据监管规定占用关联授信额度73.694214

                                      3
亿元人民币,纳入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关联授信限额管理。

    本次关联授信涉及的关联方企业情况请见附件1。

    本行独立董事何操、陈丽华、钱军、殷立基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函
请见附件2。

    十五、审议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
布信息行为规范》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4日




                                  4
附件1:

                      关联方企业具体情况

    给予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议案项下授信交易所涉及的关联方企业具体情况
如下:

    1. 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由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中国海外发展有
限公司间接持有10%股权。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深圳市
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八路2号豪威科技大厦1401,法定代表人为张

智超。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包括对外资向内地各省市投资的建设项目进
行总承包,承担项目组织和施工管理业务,按照项目公司原则通过土地有偿使用
方式获得的土地可准予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许可
经营项目是工程勘察设计。

    截至2020 年末, 公司总 资产5,775.88亿元 人民币 ,2020 年实现 营业收入
1,313.76亿元人民币,净利润246.97亿元人民币。

    2. 中信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中信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由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中国海外发展有限
公司间接持有10%股权。公司注册资本为104.9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

阳区光华东里8号院1号楼102内F1-12C号,法定代表人为张智超。公司经营范围
包括按照项目公司原则进行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营及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商
场的开发;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及设备安装;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室内外装修装
饰;园林绿化;房地产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办展览会;建筑材
料的生产(仅在外埠从事生产活动)与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于2016年9月12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1,438.13亿元人民币,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73.73

                                     5
亿元人民币,净利润73.57亿元人民币。

    3. 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为中信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实际控制人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为武汉市江岸区四唯路8号,法定代表人为吴凌。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建
筑设计,城市(乡)规划设计,市政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室内设计,人防工程
设计;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材料试验与工程检测;计算机软件开
发;对外派遣本公司自有项目的勘测、设计和监理劳务人员;承担本行业国(境)
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及上述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国

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的期限内方可经营。)

    截至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29.31亿元人民币,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6.54亿
元人民币,净利润2.45亿元人民币。

    4. 中信环境治理(凉山)有限公司

    中信环境治理(凉山)有限公司是中信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实
际控制人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1,507万元人民币,注册地
址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月海路一段219号,法定代表人为马旭永。公
司经营范围包括水污染治理;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固体废弃物检测
仪器仪表的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保护咨询服务;污泥处理装备、

生活垃圾处理装备的制造;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地整治服务;销售机械设
备;房地产开发经营;环保咨询;节能环保技术及产品技术开发、咨询、转让、
服务;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咨询服务;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危险废物
治理;城市垃圾清运服务;城市垃圾处理服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水处理安装;
水处理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1.63亿元人民币,因项目尚处于建设期,2020年
营业收入为零,净利润-28.86万元人民币。

    5. 武汉汉信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武汉汉信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由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信建
                                   6
设有限公司和信恒银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持有股权。公司注册资本为
159,585.22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谌家矶大道88号,法定
代表人为李正全。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城市市政道路、桥梁、隧道、综合管廊、再

生水厂及相关配套工程和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规
划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咨询服务、城市市容管理服务、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服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
布;国内商品贸易。(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1年3月末,公司总资产8.8亿元人民币(未经审计),目前项目尚在
建设期,无经营收入。

    6. 烟台信环水务有限公司

    烟台信环水务有限公司是中国中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是中
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0,912.4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烟台市牟

平区沁水韩国工业园烟威一级路南、三八河以东,法定代表人为马旭永。公司经
营范围包括从事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处理,给排水工程施工,环保设备(不含特
种设备)、城市供水(自来水)系统的研发、安装、运行管理与维护以及相关技
术服务咨询,废水处理及回用装置的研究开发、运行管理与维护服务,节能减排
降耗技术的开发及技术服务与转让,生产经营的环境安全健康管理技术咨询及指

导,环保产业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截至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1.83亿元人民币,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999万元

人民币,净利润795万元人民币。

    7. 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潍坊联合环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中信环境技术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7,884.030267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龙池镇龙池工业园友谊路西500米,
法定代表人为刘育红。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从事污泥、污水处理与处置,干化污泥

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
   截至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2.24亿元人民币,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344万元
人民币,净利润713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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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函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拟给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监管口径下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
168.694214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根据监管规定占用关联授信额度73.694214亿元
人民币,纳入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关联授信限额管理。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等监管部门要求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信银行独
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原则,事前认真审阅并认可了相关议案及文件,现就上
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中信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信银行向中信集团关联方
企业进行上述授信的相关议案。在该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基于中信银行
信用审批委员会审查意见,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了相关议案,

我们作为中信银行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予以认可。董事会会议在审议与本次关联
交易有关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及决议合法、
有效。

    二、中信银行向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进行上述授信的相关议案,符合中国银
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
要求,符合《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三、中信银行上述关联交易系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和一般商业条款,于中信银
行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包含利费率在内的定价等交易条件具有公允性,且符合
中信银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信银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
对中信银行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何操、陈丽华、钱军、殷立基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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