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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报告2022-03-2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报告
                      
                      
                      
                      
                      
                      
                      
            2022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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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1. 引 言 ....................................................................................................................1

    1.1 银 行简介 ............................................................................................................................... 1

    1.2 披 露依据 ............................................................................................................................... 2

    1.3 披 露声明 ............................................................................................................................... 3

2. 主 要 风 险管理 体系 ................................................................................................................ 3

    2.1 信 用风险 管理 .................................................................................................................... 3

        2.1.1 公司 授信 业务 ........................................................................................................... 4

        2.1.2 个人 信贷 业务 ........................................................................................................... 5

        2.1.3 金融 市场 业务 ........................................................................................................... 6

    2.2 市 场风险 管理 .................................................................................................................... 6

    2.3 操 作风险 管理 .................................................................................................................... 8

    2.4 其 他重要 风险 管理 ........................................................................................................ 10

        2.4.1 交易 对手 信用风 险管 理 ..................................................................................... 10

        2.4.2 银行 账户 股权风 险管 理 ..................................................................................... 11

        2.4.3 银行 账簿 利率风 险管 理 ..................................................................................... 11

        2.4.4 流动 性风 险管理 .................................................................................................... 12

    2.5 风 险管理 体系 的组 织架 构和管 理职 能 ................................................................ 14

3. 资 本 充 足率计 算范 围 ......................................................................................................... 16

    3.1 银 行集团 名称 .................................................................................................................. 16

    3.2 资 本充足 率计 算范 围 ................................................................................................... 16

    3.3 资 本充足 率计 算范 围与 财务并 表的 差异 ,以 及 二者 的对 应关 系 ......... 16

    3.4 被 投资机 构在 计算 并表 资本充 足率 时采 用的 方 法 ....................................... 17

    3.5 前 十大纳 入并 表计 算范 围的和 采用 扣除 处理 被 投资 机构 的基 本情 况 17



                                                                      2
    3.6 拥 有多数 股权 或拥 有控 制权的 被投 资金 融机 构 存在 的监 管资 本缺 口 19

    3.7 银 行集团 内资 本转 移的 限制 .................................................................................... 19

4. 资 本 数 量及构 成 ................................................................................................................... 20

    4.1 所 有监管 资本 项目 与经 审计的 资产 负债 表项 目 的对 应关 系 ................... 20

    4.2 资 本构成 项 ....................................................................................................................... 20

    4.3 总 资本的 期末 数 ............................................................................................................. 21

    4.4 资 本扣除 项 ....................................................................................................................... 21

       4.4.1 核心 一级 资本中 扣除 项目的 扣除 数额 ....................................................... 21

       4.4.2 其他 资本 扣除项 目的 扣除数 额 ...................................................................... 22

       4.4.3 门槛 扣除 限额 ......................................................................................................... 22

    4.5 所 有限额 与最 低要 求, 以及对 资本 的正 面和 负 面的 影响 ........................ 23

       4.5.1 资本 扣除 的有关 限额 .......................................................................................... 23

       4.5.2 可计 入二 级资本 的超 额贷款 损失 准备 的限 额 ........................................ 24

    4.6 发 行的各 类合 格资 本工 具的主 要特 征 ................................................................ 24

    4.7 在 网站上 披露 所有 监管 资本工 具的 条款 及细 则 ............................................ 25

    4.8 报 告期内 增加 或减 少实 收资本 、分 立和 合并 事 项 ....................................... 25

    4.9 报 告期内 其 他 资本 工具 的变化 情况 ..................................................................... 25

    4.10 报告期 内重 大资本 投资 行为 .................................................................................. 26

5. 各 级 资 本充足 率 ................................................................................................................... 26

6. 风 险 加 权资产 ........................................................................................................................ 28

    6.1 信 用风险 资本 .................................................................................................................. 28

    6.2 市 场风险 资本 .................................................................................................................. 28

    6.3 操 作风险 资本 .................................................................................................................. 28

    6.4 风 险计量 体系 的重 大变 更 ......................................................................................... 29

7. 信 用 风 险暴露 和评 估 ......................................................................................................... 29



                                                                    3
   7.1 信 用风险 暴露 的定 性信 息 ......................................................................................... 29

       7.1.1 逾期 及不 良贷款 的定 义 ..................................................................................... 29

       7.1.2 贷 款 损失 准备的 计提 方法 ................................................................................ 29

       7.1.3 信用 风险 暴露采 用的 计量方 法 ...................................................................... 30

   7.2 信 用风险 暴露 的定 量信 息 ......................................................................................... 30

       7.2.1 信用 风险 暴露总 额 ............................................................................................... 30

       7.2.2 信用 风险 暴露的 地域 分布 ................................................................................ 31

       7.2.3 信用 风险 暴露的 行业 或交易 对手 分布 ....................................................... 32

       7.2.4 信用 风险 暴露的 剩余 期限分 布 ...................................................................... 33

       7.2.5 不良 贷款 总额、 贷款 损失准 备余 额及 报告 期变 动 情况 .................... 33

   7.3 采 用权重 法的 信用 风险 暴露的 信息 ..................................................................... 33

   7.4 信 用风险 缓释 的定 性信 息 ......................................................................................... 36

       7.4.1 主要 抵质 押品类 型 ............................................................................................... 37

       7.4.2 抵质 押品 估值政 策和 程序 ................................................................................ 37

   7.5 信 用风险 缓释 的定 量信 息 ......................................................................................... 38

8. 市 场 风 险暴露 和评 估 ......................................................................................................... 39

9. 操 作 风 险暴露 和评 估 ......................................................................................................... 40

10. 资 产证券 化风 险暴 露和 评估 ........................................................................................ 41

   10.1 资产证 券化 风险暴 露和 评估的 定性 信息 ......................................................... 41

       10.1.1 从 事资 产证券化 业务 的目标 ........................................................................ 41

       10.1.2 在 资产 证券化过 程 中 所承担 的角 色及 参与 程度 ................................ 41

       10.1.3 资 产证 券化业务 的资 本计量 方法 .............................................................. 42

       10.1.4 资 产证 券化业务 的相 关会计 政策 .............................................................. 42

       10.1.5 每 个资 产证券 化 产 品 使用的 外部 评级 机构 的名称 ........................... 43

   10.2 资产证 券化 风险暴 露和 评估的 定量 信息 ......................................................... 46



                                                                4
11. 其 他风险 暴露 和评 估 ....................................................................................................... 50

    11.1 交易对 手信 用风险 暴露 的定性 信息 ................................................................... 50

    11.2 银行账 户股 权风险 暴露 的定性 信息 ................................................................... 50

    11.3 银行账 户股 权风险 暴露 的定量 信息 ................................................................... 52

    11.4 银行账 簿利 率风险 暴露 的定性 信息 ................................................................... 52

    11.5 银行账 簿利 率风险 暴露 的定量 信息 ................................................................... 53

    11.6 商业银 行设 立表外 机构 或实体 ............................................................................. 54

    11.7 商业银 行设 立表外 机构 或实体 定量 信息 ......................................................... 55

    11.8 其他风 险信 息 ................................................................................................................ 55

12. 内 部资本 充足 评估 ............................................................................................................ 55

    12.1 内部资 本充 足评估 的方 法和程 序 ........................................................................ 55

    12.2 资本规 划和 资本充 足率 管理计 划 ........................................................................ 57

13. 薪 酬 .......................................................................................................................................... 58

  13.1 薪酬的 定性 信息 ............................................................................................................ 58

      13.1.1 提 名与 薪酬管理 委员 会,商 业银 行高 级管 理人 员 等的 基本 信息 58

        13.1.2 薪 酬政 策 ................................................................................................................ 58

    13.2 薪酬的 定量 信息 ........................................................................................................... 59

        13.2.1 薪 酬管 理委员会 成员 的薪酬 情况 及薪 酬监 督会 议 召开 的次 数 .. 59

        13.2.2 高 级管 理人员以 及对 风险有 重要 影响 岗位 上的 员 工的 薪酬 情况
       60




                                                                             




                                                                        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报告 

    1. 引言

    1.1 银行简介

    本行以建设成为“有担当、有温度、有特色、有价值”
的最佳综合金融服务提供者为发展愿景,充分发挥中信集团
“金融+实业”综合平台优势,坚持“以客为尊、改革推动、
科技兴行、轻型发展、合规经营、人才强行”,向企业客户
和机构客户提供公司银行业务、国际业务、金融市场业务、
机构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交易银行业务、托管业务等综合
金融解决方案,向个人客户提供零售银行、信用卡、消费金
融、财富管理、私人银行、出国金融、电子银行等多元化金
融产品及服务,全方位满足企业、机构及个人客户的综合金
融服务需求。
    截至 2021 年末,本行在国内 153 个大中城市设有 1,415
家营业网点,在境内外下设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信
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信银理
财有限责任公司、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尔金银行
和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家附属机构。其中,


                           1
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在香港、
澳门、纽约、洛杉矶、新加坡和中国内地设有 32 家营业网
点和 2 家商务中心。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在香港和境
内设有 3 家子公司。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行全资理财
子公司。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行与百度公司发起
设立的国内首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直销银行。阿尔金银行
在哈萨克斯坦设有 7 家营业网点和 1 个私人银行中心。
    本行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稳健经营,与时俱进。经过 30
余年的发展,本行已成为一家总资产规模超 8 万亿元、员工
人数近 6 万名,具有强大综合实力和品牌竞争力的金融集团。
2021 年,本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品牌 500 强
排行榜”中排名第 16 位;本行一级资本在英国《银行家》
杂志“世界 1000 家银行排名”中排名第 24 位。

    1.2 披露依据

    本报告根据监管部门 2012 年 6 月发布的《商业银行资
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资本管理办法》)及相
关规定编制并披露。




                          2
    1.3 披露声明

    本报告是按照监管部门监管规定中资本充足率的概念
及规则而非财务会计准则编制,因此,报告中的部分资料并
不能简单地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财务资料直接进行比较。
    本报告包含若干对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业务发展的前
瞻性陈述。这些陈述乃基于现行计划、估计及预测而做出,
实际有可能受内、外部多种因素影响而产生偏差,故投资者
不应对此过分依赖。
    本报告中,“本集团/本银行集团”特指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行/中信银行”特指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报告期”特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间。

    2. 主要风险管理体系

    2.1 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是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
务,从而使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本行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
各类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保理)、担保、承兑、
贷款承诺等表内外授信业务,银行账簿债券投资、衍生产品



                            3
交易、结构化融资、融资性理财等业务,以及互联网贷款等
可能引发信用风险的其他创新业务。
    本行严格遵循信用风险管理各项监管要求,建立了完善
的风险管理组织和机制。董事会对银行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
高级管理层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在董事会、高管
层领导下,风险管理部、授信审批部、授信业务管理部、法
律保全部、运营管理部共同负责信用风险管理工作。本行信
用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
应的全面、系统、规范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通过深入、有
效的全流程管理,防范系统性风险发生,将信用风险控制在
本行可以承受的范围内。本行持续加强对授信业务的流程管
理,风险管控要贯穿业务发起、授信调查、审查审批、用信
管理、授信后管理、问题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建立了贷前、
贷中、贷后各环节之间职责分明、岗位分离、风险制衡的全
流程授信管理机制。

    2.1.1 公司授信业务

    公司银行业务注重风险防控,稳健经营,引导资产结构
调整、资产质量提升;强化集中度管理,坚持走高质量可持
续发展之路。




                          4
    区域层面,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目标,以京津冀协同
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成渝双
城经济圈等为引领,以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
和高质量发展为依托,以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为
保障,统筹西部、东北、中部、东部四大板块发展,推进形
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
    行业层面,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导向,把握新发展格局机
遇,继续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高科技产业等
支持力度。围绕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高度重视新老基建发展
机遇,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持续推动绿色化转
型,逐步提升绿色信贷贷款占比。
    产品层面,充分发挥公司银行、交易银行、国际银行、
投资银行、零售银行、金融同业、金融市场等表内外产品优
势,全面协同中信信托、基金、证券、保险等综合平台优势,
合力打造供应链金融、债券承销、跨境投融资、汽车金融等
产品优势,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

    2.1.2 个人信贷业务

    零售银行业务在促进共同富裕和轻资本转型的背景下,
积极融入集团和全行发展全局,打造财富管理、资产管理、
综合融资三大核心能力,促进综合融资服务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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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贷业务方面,本行在坚持住房按揭贷款作为个贷“压
舱石”定位的基础上,积极满足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的
真实经营需求,按照“自主场景、自主风控、自主产品”的
发展原则,持续优化信用贷产品授信逻辑,构建收益合理的
抗风险资产组合。
    信用卡业务方面,本行立足稳健风控的发展基础,深化
“客群结构”和“资产结构”组合优化调整,坚持整体资源
协调一致,加速推进以构建数字化能力为主线的风控模式转
型,精细化高质量发展。

    2.1.3 金融市场业务

    受疫情影响,全球金融市场波动剧烈,我行在做好风险
防范的同时,高度关注市场变化,紧抓市场机遇,优化资产
配置。适时推进投资与流转,优化票据业务结构。围绕金融
服务实体经济的大政方针,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支持
企业信用类债券投资。立足于服务分行、服务客户,加强对
我行客户发行债券的支持力度。

    2.2 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
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

                         6
险。本行所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为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包
括黄金)。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建立完善的市场风险
管理体系,有效识别、计量、监控和报告市场风险,根据全
行风险偏好,将市场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实
现经风险调整的收益的最大化。
    本行施行“集中管理、分级实施”的市场风险管理模式。
总行统一制定全行市场风险管理政策、产品准入和市场风险
限额方案,市场风险承担部门和市场风险管理部门在统一的
政策、准入和限额内实施市场风险管理。市场风险承担部门
(业务部门)承担防范市场风险的第一道防线责任,负责在
日常经营活动中主动履行市场风险管理职责;市场风险管理
部门作为市场风险管理的第二道防线,负责牵头本行市场风
险管理日常工作,独立对全行市场风险进行管控;审计部、
纪委办公室是第三道防线,其中审计部承担一二道防线履职
情况的审计责任,纪委办公室承担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
究的责任。
    2021 年,本行持续提升市场风险管理和计量精细化水
平,根据全行巴塞尔Ⅲ新资本协议统一实施规划,启动市场
风险资本计量新规项目,全面开展市场风险数据治理,夯实
计量数据基础,系统性重检市场风险计量模型参数及配置,
补充完善新规下市场风险因子体系,优化提升衍生品计量模


                          7
型。在此基础上,本行启动新规系统实施工作,为如期实现
巴塞尔Ⅲ市场风险合规达标打下坚实基础。

    2.3 操作风险管理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
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
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本行操作风险管理是全
面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操作风险管理目标是提升风险
管控能力,降低操作风险损失;促进流程优化,提高服务效
率;确保业务连续,保证持续运营;降低资本占用,提高股
东回报。
    为加强操作风险管控,本行拟定了操作风险管理政策以
及操作风险管理三大工具制度规范,夯实了操作风险管理的
基础。本行通过建立健全全行操作风险管理框架,实现对操
作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测、控制、缓释和报告,采取有效
的管控措施,降低操作风险损失,不断推进操作风险管理体
系建设,完善动态管理、持续改进的操作风险管理机制。
    本行搭建了完善的操作风险管理架构,董事会、高级管
理层、风险内控委员会、操作风险管理牵头部门、各业务条
线部门、审计部门及分支机构各负其责。董事会明确了我行
操作风险管理范畴,并承担监控操作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最终


                         8
责任。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
和总体政策,搭建管理体系。在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领导下,
本行建立了以“三道防线”为核心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各
级机构的业务条线部门负责管理本业务条线的操作风险,是
操作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风险管理部门和合规部门是操
作风险管理的第二道防线;审计部、纪委办公室是操作风险
管理的第三道防线。
    本行已建立操作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测、控制、缓释
和报告的管理流程。通过采用操作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关
键风险指标及损失数据收集等工具对操作风险进行识别、评
估、监测;针对暴露出的风险点及管控薄弱环节,均采取有
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控制及缓释,降低操作风险损失;加强
操作风险报告管理,强化操作风险管理培训,提升操作风险
管理水平;从制度、流程和体系等方面加强与操作风险相关
的业务连续性、外包风险、信息科技风险的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采取各类措施,持续加强操作风险管控。
印发全行年度操作风险管理工作要求,明确总分行及子公司
重点任务。组织开展巴塞尔协议Ⅲ操作风险管理体系优化项
目,制定操作风险三大工具改造方案,组织全行清洗近十年
历史损失数据,梳理和改造关键风险指标和风险与控制评估
流程,优化操作风险管理系统功能,持续提升操作风险管理


                          9
数字化水平。进一步健全外包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外包事项
日常管理和风险评估,组织开展外包审计及检查工作,有效
规范第三方合作风险管理。持续完善业务连续性管理,结合
数字化转型工作,重检全行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总分行全
面重检更新重要业务预案,落地备用办公场地资源,有效应
对新冠肺炎疫情和极端天气等突发事件。同时,进一步加强
信息科技风险防控,开展信息科技风险全面评估和持续监控。
报告期内,本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运行平稳,操作风险整体
可控。

    2.4 其他重要风险管理

    2.4.1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是指银行在金融衍生品和证券融资
交易中,因交易对手在合约到期前违约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本行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目标是通过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政策制度体系、计量体系及信息系统建设,有效识别、计量
和控制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提高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水平,
将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合理范围内。
    本行将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制定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相关政策流程。一是明确交易对手相



                           10
关准入和适合度评估相关规定;二是规范衍生品及证券融资
交易相关交易协议管理要求;三是将交易对手授信管理纳入
本行统一授信管理体系,并建立担保品管理及平仓机制;四
是明确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量管理体系;五是通过检查及报
告机制,对可能出现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及时识别并采取相
应措施。

    2.4.2 银行账户股权风险管理

    本集团银行账户股权投资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股权投资和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股权投资。本集团不断健全
内部职责分工,结合战略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在满足监管
要求下,对各类股权投资进行针对性管理。通过对股权投资
涉及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汇率风险、国别
风险、声誉风险及法律合规风险等进行合理控制,确保股权
投资风险对全行收益和价值的不利影响整体可控。

    2.4.3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是指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要素发生
不利变动导致银行账簿整体收益和经济价值遭受损失的风
险,包括缺口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风险。

                         11
    本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遵循稳健的
风险偏好原则,在本行风险容忍范围内,确保整体风险暴露
水平可控。本行以有效的全面风险管理为依托,建立了完善
的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多层级的银行账簿利率
风险管理架构,风险管理策略和流程,风险识别、计量、监
测、控制与缓释体系,内部控制与审计制度,信息管理系统,
风险报告与信息披露机制等。

    2.4.4 流动性风险管理

    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
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
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本行建立了完善的流动性风险
管理治理架构,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下设专门委
员会和相关管理部门职责明确,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
和程序清晰。本行保持稳健审慎的流动性风险水平,实施审
慎、协调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通过缺口管理、压力测试
和应急演练、优质流动性资产管理等方法有效识别、计量、
监测和控制流动性风险。本集团实行统一的流动性风险管理
架构,总行负责制定银行集团、法人机构流动性风险管理政
策、策略等,在法人机构层面集中管理流动性风险;境内外
附属机构在银行集团总体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框架内,根据


                           12
监管机构要求,制定自身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程序等并
持续推动实施。
    报告期内,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灵活适度、精准导向。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支持经济发展,央行综合运用并创新多种
政策工具,灵活运用降准、MLF、公开市场操作、再贷款、再
贴现等手段,下调政策工具利率,创新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
政策工具,加强跨周期管理和结构性调整,同时保持政策的
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短期资
金价格中枢下行明显,中长期资金价格经过上半年快速下行
后逐步向央行政策利率收敛并小幅波动。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强化流动性风险管理,根据疫情、
政策和市场等形势的最新变化,持续做好资产负债统筹管理,
加强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的总量和结构优化,统筹做好流动
性和效益性的动态平衡;加强流动性风险计量和监测,继续
实施流动性风险限额管理,持续推动流动性风险监管达标;
加强主动负债管理,综合考虑量、价、期限等因素,统筹安
排各类资金来源的规模和节奏,确保融资渠道畅通和来源多
元化,合理降低主动负债成本;做好日常流动性管理,加强
市场分析和预判,前瞻性进行资金安排,在确保全行流动性
安全的基础上,提升资金运用效率。




                          13
    报告期内,本行综合考虑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的主要因
子和外部环境因素,合理设定压力情景,按季度开展流动性
风险压力测试。在轻度、中度、重度情景下,本行最短生存
期均超过监管规定的 30 天。

    2.5 风险管理体系的组织架构和管理职能

    本行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主要包括董事会及其下设风险
管理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下设的风险内控委员
会和风险管理部门。
    董事会对银行全面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履行建立风险
文化、制定风险管理策略、设定风险偏好和确保风险限额的
设立、审批重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监督高级管理层开展
全面风险管理等职责。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授
权,履行董事会全面风险管理的部分职责。
    监事会负责监督检查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
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并督促整改。
    高级管理层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执行董事会
的决议,履行推动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建立适应全面风险管
理的经营管理架构、制定清晰的执行和问责机制、制定风险
限额、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评估全面风险和各类重要
风险管理状况、建立完备的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质量控制机


                             14
制等职责。风险内控委员会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风险管理与
内控职能。
    风险管理部是全面风险管理牵头部门,牵头履行全面风
险的日常管理及实施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本行指定专门
部门作为各类主要风险的综合管理部门,配合风险管理部推
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各分行按照总行统一要求,明确分行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本行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如下:




                           15
    3. 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

    3.1 银行集团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英文
名称 CHINA CITIC BANK CORPORATION LIMITED。

    3.2 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

    本行未并表(以下简称“本行”/“中信银行”)资本充
足率计算范围包括本行境内外所有分支机构。本行并表(以
下简称“本集团”/“本银行集团”)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
括本行以及符合《资本管理办法》规定的本行直接或间接投
资的金融机构。

    3.3 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与财务并表的差异,以及二者
的对应关系

    本报告根据《资本管理办法》等监管要求进行资本并表。
截至报告期末,资本并表范围在财务并表范围基础上,增加
了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
       3.4 被投资机构在计算并表资本充足率时采用的方法

       下表列示了被投资机构在计算并表资本充足率时采用
的方法。

                  表 1:被投资机构在计算并表资本充足率时采用的方法


序号    被投资机构类别                         并表处理方法

       拥有多数表决权或
 1     控制权的金融机构 纳入并表范围
       (保险公司除外)

                          不纳入并表范围,将核心一级资本投资合计超过本集团核心一
       对金融机构的大额 级资本净额 10%的部分扣除,其他一级资本投资和二级资本投
 2
       少数资本投资       资从相应层级资本中全额扣除,未达到门槛扣除限额的部分计
                          算风险加权资产

                          不纳入并表范围,将投资合计超出本集团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对金融机构的小额
 3                        10%的部分从各级监管资本中对应扣除,未达到门槛扣除限额
       少数资本投资
                          的部分计算风险加权资产

       对工商企业的少数
 4                        不纳入并表范围,计算风险加权资产
       股权投资



       3.5 前十大纳入并表计算范围的和采用扣除处理的被投
资机构的基本情况

       下表列示了 2021 年末纳入资本并表计算范围及前十大
采用扣除处理的被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17
                         表 2:2021 年末纳入并表计算范围的被投资机构


        被投资机构                                                        本行直接    子公司持
序号                     注册地   已发行及缴足股本          业务范围
          名称                                                            持股比例      股比例
       中信国际金融                                    商业银行及非
 1                      香港       港币 75.03 亿元                          100%            -
       控股有限公司                                    银行金融业务

       信银(香港)                                    借贷服务和投
 2                      香港       港币 18.89 亿元                         99.05%       0.71%
       投资有限公司                                          行业务
       信银理财有限     中国内
 3                                 人民币 50 亿元      理财业务             100%            -
       责任公司         地

 4     中信金融租赁     中国内     人民币 40 亿元      金融租赁             100%            -
       有限公司         地
       浙江临安中信
                        中国内
 5     村镇银行股份                 人民币 2 亿元      商业银行业务         51%             -
                        地
       有限公司

 6     中信百信银行     中国内    人民币 56.34 亿元 直销银行业务           65.7%            -
       股份有限公司     地


                      表 3:2021 年末前十大采用扣除处理的被投资机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序号       被投资机构名称            注册地         投资金额    持股比例             备注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
  1                                 中国大陆          2035        3.03%
        责任公司
                                                                            本行合营企业暂未
  2     阿尔金银行                 哈萨克斯坦         759        50.10%
                                                                            纳入资本并表范围

  3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大陆          697         2.99%

        中信国际资产管理有限
  4                                 中国香港          411          46%
        公司

  5     VISA                          美国            130             -

        滨海(天津)金融资产
  6                                 中国大陆          92           20%
        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18
序号      被投资机构名称      注册地        投资金额   持股比例   备注

       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
 7                            中国大陆         50       2.71%
       限公司

 8     易辦事(香港)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        45          -

       跨境银行间支付清算
 9                            中国大陆        30        1.18%
       (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10    MasterCard              美国           29          -




       3.6 拥有多数股权或拥有控制权的被投资金融机构存在
的监管资本缺口


       报告期内,集团、本行及纳入资本并表范围的被投资机
构均满足属地监管要求,不存在监管资本缺口。

       3.7 银行集团内资本转移的限制

       报告期内,本银行集团内支付股息、增资、投资并购
等资本转移方面无重大限制。




                                       19
          4. 资本数量及构成

          4.1 所有监管资本项目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对
应关系


          所有监管资本项目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对应
                                                        1
关系,请详见 2021 年年度报告 。

          4.2 资本构成项


          截至 2021 年末,集团口径核心一级、一级及总资本总
额分别为 5179.47 亿元、6359.08 亿元、7896.80 亿元。详
细资本构成,请见 2021 年年度报告。

                                     表 4:集团及本行资本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集团口径                      本行口径
    1.核心一级资本期末数                                517,947                       491,442
        1.1 实收资本                                     48,935                           48,935
        1.2 资本公积                                     59,177                           61,598
        1.3 盈余公积                                     43,783                           43,786
        1.4 一般风险准备                                 90,889                           89,856
        1.5 未分配利润                                  263,936                       239,609
        1.6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6,588                           0
        1.7 其他综合收益                                    4,639                         7,659


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21 年年度报告”,下同。




                                                   20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集团口径                    本行口径
2.其他一级资本期末数                           117,961                     114,941
       2.1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114,941                     114,941
       2.2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3,020                            0
3.二级资本期末数                               153,772                     149,148
       3.1 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可计
                                                94,372                         93,835
入金额
       3.2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58,107                         55,313
       3.3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1,292                            0
4.总资本期末数                                 789,680                     755,532



        4.3 总资本的期末数


        同上文表 4。

        4.4 资本扣除项

        4.4.1 核心一级资本中扣除项目的扣除数额


        截至 2021 年末,集团口径核心一级扣除数额为 38.69
亿元。
                              表 5:核心一级资本扣除项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集团口径                       本行口径
1.商誉扣减与之相关的递延税负债后的
                                                   833                               0
净额
2.其他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 扣减
                                                  3,036                         2,397
与之相关的递延税负债后的净额


                                          21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集团口径                   本行口径
3.依赖未来盈利的由经营亏损引起的净
                                             0                            0
递延税资产
4.贷款损失准备缺口                           0                            0

5.资产证券化销售利得                         0                            0

6.确定受益类的养老金资产扣减与之相
                                             0                            0
关的递延税负债后的净额

7.直接或间接持有本银行的普通股               0                            0

8.对未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进行现金
                                             0                            0
流套期形成的储备
9.自身信用风险变化导致其负债公允价
                                             0                            0
值变化带来的未实现损益
               合计                        3,869                         2,397



      4.4.2 其他资本扣除项目的扣除数额


      截至 2021 年末,本集团暂无对于其他从相应监管资本
中对应扣除的,两家或多家商业银行之间通过协议相互拥有
的各级资本工具数额,或银保监会认定为虚增资本的各级资
本投资数额。

      4.4.3 门槛扣除限额


      截至 2021 年末,本集团相关资本投资及净递延税资产
余额均未超过门槛扣除限额,无需从资本中进行扣除。



                                     22
                                 表 6:门槛扣除限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资本扣除限额     与上限
        适用门槛扣除法的项目                金额
                                                      标准      金额    的差额
1.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      9,732
                                                   核心一级
  其中:核心一级资本                    3,058
                                                   资本净额    51,408    -41,676
       其他一级资本                          -
                                                   的 10%
       二级资本                         6,674
2.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      1,263
                                                   核心一级
  其中:核心一级资本                    1,263
                                                   资本净额    51,408    -50,145
       其他一级资本                          -
                                                   的 10%
       二级资本                              -
                                                   核心一级
3.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
                                        49,250     资本净额    51,408     -2,158
产
                                                   的 10%
4.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               核心一级
的核心一级资本和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    5,0512     资本净额    77,112    -26,600
利的净递延税资产的未扣除部分                       的 15%



       4.5 所有限额与最低要求,以及对资本的正面和负面的
影响

       4.5.1 资本扣除的有关限额


       同上文表 6。




                                       23
         4.5.2 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限额


         截至 2021 年末,本集团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581.07 亿
元,未达到可计入上限。

                                     表 7: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2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贷款损失准备最低要求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项目                  金额
                                                                    标准             金额

1.不良贷款余额                                 68,395

     其中:次级类                              34,010
                                                             不良贷款余额与应计
            可疑类                             27,070        提贷款损失专项准备      68,395
                                                             的最大值
            损失类                             7,316

2.应计提贷款损失专项准备                       31,073

3.实际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                      126,502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58,107

4.超额贷款损失准备上限                         66,770



         4.6 发行的各类合格资本工具的主要特征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的各类监管资本工具的主要特征,
请详见 2021 年年度报告。




2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相关数据为报送中国银保监会的监管数据。




                                                  24
       4.7 在网站上披露所有监管资本工具的条款及细则


       根据监管要求,截至报告期末发行的各类监管资本工具
的条款及细则,详见本行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www.hkex.com.hk)网站
披露的相关公告;发行概况详见本行分别在上述交易所网站
及 中 国 债 券 信 息 网 (www.chinabond.com.cn) 、 中 国 货 币 网
(www.chinamoney.com.cn)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

       4.8 报告期内增加或减少实收资本、分立和合并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股本 489.35 亿股。关于本行报告

期内股本的变动情况,请详见 2021 年年度报告。


       4.9 报告期内其他资本工具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其他资本补充工具变化情况如下:

                        表 8:其他资本补充工具发行情况表

                                                           期限
序号    发行人    债券类型    发行日期           金额                     备注
                                                           (年)
       中信银行   其他一级                                          第 5 年末及以后每
                             2021 年 4 月     400 亿元人
 1     股份有限   资本补充                                  5+N     年付息日附有条件
                             26 日            民币
       公司       工具                                              的发行人赎回权
       中信银行   其他一级                                        于第 5 年末及往后
                             2021 年 7 月                  无固
 2     (国际)有   资本补充                    6 亿美元            的派息日,发行人
                             29 日                         定期限
       限公司     工具                                            可行使赎回权



                                         25
                             表 9:其他资本补充工具赎回及兑付情况表

                                                               期限
序号     发行人     债券类型       发行日期         金额                       备注
                                                             (年)
        中信银行    其他一级
                                 2016 年 10                    无固 已于 2021 年 10 月全
 1      (国际)有    资本补充                   5 亿美元
                                 月 11 日                    定期限 部赎回
        限公司      工具



        4.10 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投资行为


        本行报告期内的重大资本投资行为,请详见 2021 年年
度报告。

        5. 各级资本充足率


        本行已向银保监会提交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申请,在
获得批准前,依据监管要求,本集团及本行均采用信用风险
权重法、市场风险标准法和操作风险基本指标法计量风险加
权资产。截至 2021 年末,本集团根据《资本管理办法》计
算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8.85%,一级资本充足率 10.88%,
资本充足率 13.53%,均满足监管要求。

                            表 10 :集团及本行资本充足率计算结果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集团            本行         集团             本行
 1.各级资本净额

     1.1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514,078         455,834      471,251         423,188




                                              26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集团             本行        集团           本行
  1.2 一级资本净额            632,039         570,775     548,961        498,136

  1.3 资本净额                785,811         719,923     701,729        647,200

2.风险加权资产

  2.1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5,399,673        4,987,056   5,024,337     4,657,034

  2.2 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40,019           26,855      30,754         19,637

  2.3 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369,831         343,571     338,157        320,730

  2.4 风险加权资产合计       5,809,523        5,357,482   5,393,248     4,997,401

3.资本充足率

  3.1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8.85%           8.51%       8.74%          8.47%

  3.2 一级资本充足率          10.88%           10.65%      10.18%         9.97%

  3.3 资本充足率              13.53%           13.44%      13.01%        12.95%

4.监管资本要求

  4.1 最低资本要求            464,762         428,599     431,460        399,792

  4.2 储备资本要求            145,238         133,937     134,831        124,935

  4.3 逆周期资本要求             0               0           0              0

  4.4 附加资本要求               0               0           0              0

注:根据《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等制度及首
批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本集团被纳入第二档,附加资本要求为 0.5 个百分点,由核心
一级资本满足,并经过一个完整自然年度后的 1 月 1 日满足附加资本要求。




                                         27
    6. 风险加权资产

    6.1 信用风险资本


    报告期内,本集团采用权重法计量信用风险资本,其中
资产证券化风险资本采用标准法计量。截至 2021 年末,本
集团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为 53996.73 亿元,按监管 8%的最低
要求,资本要求为 4319.74 亿元;其中表内外资产证券化风
险加权资产 967.65 亿元,按监管 8%的最低要求,资本要求
为 77.41 亿元。

    6.2 市场风险资本


    本集团使用标准法计量市场风险资本。截至 2021 年末,
本集团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400.19 亿元,按监管 8%的最低要
求,资本要求为 32.02 亿元。

    6.3 操作风险资本


    本集团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操作风险资本。截至 2021
年末,本集团操作风险加权资产为 3698.31 亿元,按监管 8%
的最低要求,资本要求为 295.86 亿元。




                          28
    6.4 风险计量体系的重大变更


    无。

    7. 信用风险暴露和评估

    7.1 信用风险暴露的定性信息

    7.1.1 逾期及不良贷款的定义


    逾期贷款是指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
还的贷款,本金或利息已逾期一天或以上的贷款。
    不良贷款是指按照中信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的
有关规定,认定为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的信贷资产。
    今年以来,本行深入推进信贷结构调整,全面加强风险
防范,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资产质量整体保持平稳。

    7.1.2 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 行 信 贷 资 产 损 失 准 备 金 评 估 按 照 新 会 计 准 则 IFRS9
的相关内容进行确认和计量。
    我行基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的信用风险变化,将金
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个风险阶段,并按照不同方法计量减值
准备。


                                 29
    第一阶段: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
增加,按照该金融资产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其减值准备;
    第二阶段: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
加,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信用损失的金额计
量其减值准备;
    第三阶段:已发生明显减值迹象,按照可能发生的实际
损失估计其减值准备。
    本行评估金融资产风险状况的变化基于客户和业务的
风险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金或利息逾期天数、内外部信用
评级、资产风险分类、垫款信息、其他表明信用风险显著增
加的信息。

    7.1.3 信用风险暴露采用的计量方法


    报告期内,本集团按照《资本管理办法》的要求,计量
信用风险暴露。

    7.2 信用风险暴露的定量信息

    7.2.1 信用风险暴露总额


    下表列示了报告期末本集团的信用风险暴露总额情况。


                         30
                          表 11 :本集团信用风险暴露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本集团                            本行
                                                未缓释的风                      未缓释的风
                                风险暴露                         风险暴露
                                                  险暴露                          险暴露
 1.表内信用风险暴露             7,981,274       7,516,580        7,540,533          7,083,502

 2.表外信用风险暴露             1,206,551           727,404      1,191,608          712,811

 3.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27,030            19,139        17,248             16,532

             合计               9,214,855       8,263,123        8,749,389          7,812,845



      7.2.2 信用风险暴露的地域分布


      下表列示了报告期末本集团按地区划分的信用风险暴
露情况。

                        表 12:本集团信用风险暴露的地域分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地区分布
                                     风险暴露                   未缓释的风险暴露
1.总部                                19.45%                          20.30%
2.环渤海地区                          21.94%                          22.84%
3.长三角地区                          22.69%                          22.22%
4.珠江三角洲及海峡西岸                13.81%                          13.64%
5.中部地区                            10.29%                           9.46%
6.西部地区                             6.92%                           6.35%
7.东北地区                             1.38%                           1.29%
8.境外                                 4.14%                           4.57%
9.抵消项等其他                         -0.62%                         -0.67%
               合计                   100.00%                        100.00%
注:不含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地区分布口径同 2021 年年度报告。



                                           31
      7.2.3 信用风险暴露的行业或交易对手分布


      下表列示了报告期末本集团按交易对手划分的表内外
信用风险暴露情况。

                       表 13:本集团信用风险暴露的交易对手分布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对手分布
                                                  风险暴露         未缓释的风险暴露
1.表内信用风险暴露                                7,981,274            7,516,580
   1.1 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                          545,409              543,598
   1.2 公共部门实体                                416,796              416,796
   1.3.金融机构                                    845,111              780,629
   1.4.对在其他国家/地区注册金融机构债权           49,197               49,197
   1.5.企事业单位                                 2,965,704            2,589,421
   1.6.个人                                       2,088,871            2,085,700
   1.7.其他                                       1,070,185            1,051,239
2.表外信用风险暴露                                1,206,551             727,404
   2.1 金融机构及企事业单位                       1,067,155             588,008
   2.2 个人                                        139,090              139,090
   2.3 特殊目的载体(SPV)                          306                  306
3.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27,030               19,139
   3.1 场外衍生工具交易形成的交易对手信
                                                   24,875               17,434
用风险
   3.2 证券融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权重法)             -                    -
   3.3 与中央交易对手交易形成的信用风险             2,155                1,705
                      合计                        9,214,855            8,263,123




                                          32
      7.2.4 信用风险暴露的剩余期限分布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报告期末按剩余期限划分的未缓释
信用风险暴露情况。

                        表 14:本集团信用风险暴露的剩余期限分布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剩余期限
                                          未缓释的信用风险暴露              占比

1 年以内(含 1 年)                             3,138,533                   38.07%

1 年以上及无固定期限                            5,105,452                   61.93%

                 合计                           8,243,984               100.00%
注:不含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7.2.5 逾期及不良贷款总额、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及报告
期变动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本集团不良贷款总额 674.59 亿元,较
年初减少 59.93 亿元;贷款拨备余额 1228.71 亿元,较年初
减少 32.29 亿元;逾期贷款 903.73 亿元,较上年末减少 5.87
亿元。

      7.3 采用权重法的信用风险暴露的信息


      本集团根据《资本管理办法》中权重法的相关规定确定
适用的风险权重,并计算其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下表列示本


                                          33
集团截至 2021 年末按照主体及权重划分的信用风险暴露信
息,以及持有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各级资本工具、对工商企
业的股权投资、非自用不动产的风险暴露。

                         表 15:按主体划分权重法信用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风险暴露              未缓释的风险暴露
表内信用风险暴露                           7,981,274                   7,516,580
1.现金类资产                                   434,850                  434,850
2.对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                   545,409                  543,598
3.对公共部门实体的债权                         416,796                  416,796
4.对我国金融机构的债权                         845,111                  780,629
5.对在其他国家/地区注册金融机构债权            49,197                   49,197
6.对一般企(事)业的债权                   2,819,082                   2,457,717
7.对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的债权                   146,622                  131,705
8.对个人的债权                             2,088,871                   2,085,700
9.租赁资产余值                                   80                       80
10.股权投资                                    12,553                   12,553
11.资产证券化                                  371,057                  371,057
12.其他表内项目                                251,645                  232,699
表外信用风险暴露                           1,206,551                    727,404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27,030                   19,139
合计                                       9,214,855                   8,263,123


                           表 16:按风险权重划分的信用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风险权重
                                   风险暴露                      未缓释的风险暴露
         0%                        1,374,600                           1,374,472



                                          34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风险权重
                                 风险暴露                            未缓释的风险暴露
         20%                        958,716                               896,635
         25%                        443,092                               443,036
         50%                        968,614                               967,897
         75%                     1,420,129                                1,396,445
         100%                    3,926,901                                3,072,387
         150%                        8,950                                  6,289
         250%                       54,298                                 54,298
         350%                         0                                       0
         400%                        5,841                                  5,841
        1250%                       26,684                                 26,684
         合计                    9,187,825                                8,243,984
注:不含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表 17:持有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资本工具、对工商企业的股权投资、非自用不动产的信用
                                      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风险暴露              未缓释的风险暴露
 1.持有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资本工具                  6,792                          6,792
     核心一级资本                                   759                           759
     其他一级资本                                    0                              0
     二级资本                                      6,033                          6,033
 2.对工商企业的股权投资                            11,772                     11,772
 3.非自用不动产                                    1,177                          1,177
                  合计                             19,741                     19,741




                                             35
    7.4 信用风险缓释的定性信息


    本行已建立完善、统一的授信业务信用风险缓释管理体
制。在授信业务中单一或组合使用合格抵质押品、保证等信
用风险缓释工具,转移或降低授信业务信用风险。
    本行风险缓释工具保障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复
利、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质物保管费、本行为实现
担保权和债权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交易各方约定的其他
费用。本行信用风险缓释遵循合法性、有效性、审慎性、独
立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行相关管
理制度;有明确的、可执行的法律文件且对交易各方均有法
律约束力,并进行有效的法律审查;具备良好的变现能力,
能够实施有效的价值管理,便于妥善的监控或保管;充分考
虑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可能带来的风险,保守估计信用风险缓
释作用;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与债务人风险之间不具有实质的
正相关性。
    净额结算方面,本行将净额结算作为衍生品交易对手信
用风险的缓释手段,并在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量中考虑净额
结算的缓释作用。本行实施净额结算的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
上海清算所集中清算的衍生品交易,以及具有净额结算效力
的衍生品交易协议项下的衍生品交易。



                         36
    7.4.1 主要抵质押品类型


    本行 2011 年即启动押品数据标准化工作。新目录分类
遵循归属类别唯一性、业务含义显著性、类别同质性、公司
零售全口径等原则,以满足业务层次化管理、风险特征归属、
监管合规、债项评级等需要。当前本行押品类型目录分为四
大监管分类、296 小类。

    7.4.2 抵质押品估值政策和程序


    一是在押品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在《中信银行授信押品
管理办法(3.0 版,2019 年)》《中信银行公司授信业务押品
价值评估管理办法(2.0 版,2019 年)》等制度规定基础上,
我行持续开展制度、机制优化工作,修订完善押品管理办法
等核心制度。
    二是在估值政策制度建设方面,除制定公司押品价值评
估管理办法和价值评估资质认证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外,还
制定了押品价值审核操作指引、押品价值内评操作规程等操
作性管理制度,押品估值政策与方法较为完备。
    三是在完善押品管理程序方面,明确规范了价值审定程
序、估值流程、重估流程、抵质押设立与登记核保流程、权
证出入库流程,借此实现对押品估值全流程风险点的防控。



                          37
    四在系统建设方面,本行押品管理系统于 2013 年 9 月
在全行上线,系统实现了公司授信业务押品的信息集中管理、
全流程管控、集中估值管理、押品重估管理、权证出入库管
理、抵质押放款条件联控等功能,2017 年 11 月新一代授信
业务管理系统上线,进一步实现抵质押落实条件的强控。
    五是个贷押品价值管理方面,在全行押品统一管理体系
下,本行建立个贷押品价值自动化评估体系,通过在线实时
估价并与业务场景密切结合即时应用,可实现快速、公允出
具个贷押品估值;推动建立个贷房产押品评估报告线上化功
能体系,进一步提升押品价值的精准化、快速化管理能力。
当前,本行已建立适应个贷业务特点的较为完善的押品价值
审定、估值、重估业务流程,实现个贷押品的全流程、规范
化管理,与个贷业务的集中化、专业化经营相适应的个贷押
品价值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并将继续完善。

    7.5 信用风险缓释的定量信息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报告期末按缓释分类的信用风险暴
露情况。




                          38
                             表 18:按缓释分类的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信用衍生工具
                 项目              净额结        合格的金融质押
                                                                  覆盖及其他合      其他
                                   算覆盖          及保证覆盖
                                                                  格的抵质押品
表内信用风险暴露                                    464,694              -        7,516,580
  1.现金类资产                        -                0                 -        434,850
  2.对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        -              1,811               -        543,598
  3.对公共部门实体的债权              -                0                 -        416,796
  4.对我国金融机构的债权              -              64,483              -        780,629
  5.对在其他国家/地区注册金融机
                                      -                0                 -         49,197
构的债权
  6.对一般企(事)业的债权            -             361,365              -        2,457,717
  7.对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的债权        -              14,918              -        131,705
  8.对个人的债权                      -              3,171               -        2,085,700
  9.租赁资产余值                      -                0                 -           80
  10.股权投资                         -                0                 -         12,553
  11.资产证券化                       -                0                 -        371,057
  12.其他表内项目                     -              18,946              -        232,699
表外信用风险暴露                      -             479,147              -        727,404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4,105            3,786               -         19,139
                 合计               4,105           947,627              -        8,263,123



       8. 市场风险暴露和评估


       本集团使用标准法计量市场风险资本,按照《资本管理
 办法》的有关要求,分别计量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商品风
 险和股票风险的资本要求,并单独计量以各类风险为基础的
 期权风险的资本要求。本集团标准法下市场风险资本要求为


                                            39
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商品风险、股票风险和期权风险的资
本要求之和。下表列示本集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市场风险
资本要求情况。
                         表 19:报告期末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一般市场风险资本要求                                    2,442

  1.1 利率风险                                            1,565

  1.2 股票风险                                                 -

  1.3 外汇风险                                             807

  1.4 商品风险                                                 0

  1.5 期权风险                                              70

2.特定风险资本要求                                         702

3.新增风险资本要求                                             -

4.交易账户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的特定风险
                                                            58
资本要求
5.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总额                                    3,202

6.市场风险的风险加权资产总额                              40,019



     9. 操作风险暴露和评估


     本集团目前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操作风险资本要求,截
至 2021 年末,本集团操作风险加权资产为 3698.31 亿元,
资本要求为 295.86 亿元。同时,本集团积极推进操作风险
新标准法的实施。



                                         40
       10. 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和评估

       10.1 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和评估的定性信息

       10.1.1   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目标


       为有效盘活存量,优化信贷结构,同时增强支持服务实
体经济的能力,本行视内外部情况,择机开展资产证券化业
务。
       本行向其他实体转移出去的证券化信用风险转移的程
度及因这些活动使本行承担的风险依赖于资产支持证券的
持有程度等因素,最终由会计师根据各证券化项目风险报酬
转移模型得出的数据进行测算和判断。

       10.1.2   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所承担的角色及参与程
度


       自 2008 年以来,本行先后发起三十七期资产证券化项
目,均为传统型资产证券化,累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1384.21
亿元。2021 年本行累计发行资产证券化 235.04 亿元,其中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共五期、合计 224.90 亿元,
信用卡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共三期、合计 10.14 亿元,本行在
证券化项目中均担任发起机构和贷款服务机构。


                             41
    本行作为发起机构,并作为贷款服务机构,参与了项目
资产池构建、尽职调查、交易结构设计、发行材料制作、监
管备案及审批、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等工作,并作为贷款服务
机构,以及参与发行后贷款后续管理、本息划付、出具贷款
服务报告等工作。
    此外,本行还视情况作为投资机构,投资资产证券化产
品以分散投资组合风险、丰富信用产品投资品种及增加投资
收益。

    10.1.3   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资本计量方法


    按照《资本管理办法》附件 9 的规定计量资产证券化风
险暴露的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10.1.4   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


    作为经营活动的一部分,本集团将部分信贷资产进行证
券化,一般是将信贷资产出售给结构化主体,然后再由其向
投资者发行证券。对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基
础资产,本集团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并将在转让中获得的
结构化主体的权益确认为新的金融资产。对于未能符合终止
确认条件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保留原金融资产,从第三方投
资者募集的资金以融资款处理。对于符合部分终止确认条件

                          42
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如果本集团放弃了对该基础
资产控制权,本集团对其实现终止确认;否则应当按照本集
团继续涉入所转让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
应确认有关负债。

       10.1.5     每个资产证券化产品使用的外部评级机构的
名称

                   表 20:资产证券化产品使用的外部评级机构的名称


   序号                资产证券化产品                    外部评级机构

                信银 2008 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
       1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券化信托项目

                信银 2014 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
       2
                券化信托项目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5 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
       3
                券化信托项目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证券中信银行睿信 1 号资
       4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产支持专项计划

                惠益 2016 年第一期信用卡分期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债资
       5
                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7 年第一期信用卡分期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资
       6
                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惠益 2017 年第二期信用卡分期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债资
       7
                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7 年第三期信用卡分期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债资
       8
                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43
序号          资产证券化产品                    外部评级机构

       华泰证券中信银行睿信 2 号资
 9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产支持专项计划

       中信银行智信 1 号资产支持专
 10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项计划

       惠元 2018 年第一期不良资产证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资
 11
       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惠益 2018 年第一期信用卡分期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债资
 12
       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8 年第一期个人住房抵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
 13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9 年第一期个人住房抵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
 14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9 年第二期个人住房抵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
 15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
       惠益 2019 年第三期个人住房抵
 16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
       惠益 2019 年第四期个人住房抵
 17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
       惠益 2019 年第五期个人住房抵
 18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六期个人住房抵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
 19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9 年第七期个人住房抵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
 20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9 年第八期个人住房抵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
 21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9 年第九期个人住房抵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
 22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44
序号          资产证券化产品                    外部评级机构

       惠元 2019 年第一期不良资产证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债资
 23
       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9 年第十期个人住房抵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
 24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9 年第十一期个人住房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
 25
       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9 年第十二期个人住房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
 26
       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惠元 2020 年第一期不良资产证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债资
 27
       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元 2020 年第二期不良资产证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债资
 28
       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元 2020 年第三期不良资产证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债资
 29
       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21 年第一期个人住房抵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债资
 30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21 年第二期个人住房抵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债资
 31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21 年第三期个人住房抵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债资
 32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21 年第四期个人住房抵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债资
 33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21 年第五期个人住房抵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
 34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惠元 2021 年第一期不良资产证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债资
 35
       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元 2021 年第二期不良资产证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债资
 36
       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45
    序号             资产证券化产品                        外部评级机构

              惠元 2021 年第三期不良资产证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债资
     37
              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0.2 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和评估的定量信息

    本集团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采用标准法计量,风险权重
依据本集团认定的合格外部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以及资产
证券化类别确定。截至 2021 年末,本集团资产证券化风险
加权资产为 967.65 亿元,按监管 8%的最低要求,资本要求
为 77.41 亿元。本行发起尚在存续期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名称、
发起年份、发行规模和年末基础资产余额,以及按风险暴露
划分的种类、权重等划分的余额详见下表:

                 表 21:本行发起且报告期末尚未结清的证券化项目


                                                                     2021 年末
   序号       资产证券化产品          发起年份       发行规模
                                                                   基础资产余额
           惠益 2018 年第一期个人
    1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2018 年       71.97 亿元      23.07 亿元
           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一期个人
    2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2019 年       33.26 亿元      12.44 亿元
           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二期个人
    3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2019 年       31.39 亿元      12.22 亿元
           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三期个人
    4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2019 年       32.90 亿元      14.14 亿元
           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四期个人
    5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2019 年       34.55 亿元      15.25 亿元
           化信托项目



                                       46
                                                          2021 年末
序号      资产证券化产品        发起年份   发行规模
                                                        基础资产余额
       惠益 2019 年第五期个人
 6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2019 年    32.77 亿元    16.71 亿元
       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六期个人
 7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2019 年    32.90 亿元    16.83 亿元
       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七期个人
 8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2019 年    33.11 亿元    16.41 亿元
       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八期个人
 9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2019 年    33.70 亿元    15.08 亿元
       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九期个人
10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2019 年    59.86 亿元    37.22 亿元
       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十期个人
11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2019 年    49.93 亿元    31.32 亿元
       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十一期个
12     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     2019 年    46.61 亿元    29.42 亿元
       券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十二期个
13     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     2019 年    58.66 亿元    36.95 亿元
       券化信托项目
       惠元 2020 年第一期不良
14                              2020 年    4.10 亿元     24.64 亿元
       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惠元 2020 年第二期不良
15                              2020 年    2.83 亿元     21.12 亿元
       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惠元 2020 年第三期不良
16                              2020 年    2.77 亿元     17.32 亿元
       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21 年第一期个人
17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2021 年    44.35 亿元    35.80 亿元
       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21 年第二期个人
18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2021 年    44.15 亿元    36.14 亿元
       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21 年第三期个人
19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2021 年    49.99 亿元    40.74 亿元
       化信托项目




                                 47
                                                                                    2021 年末
    序号            资产证券化产品           发起年份          发行规模
                                                                                  基础资产余额
                 惠益 2021 年第四期个人
     20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2021 年       49.84 亿元           40.52 亿元
                 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21 年第五期个人
     21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2021 年       36.57 亿元           32.95 亿元
                 化信托项目
                 惠元 2021 年第一期不良
     22                                         2021 年        1.96 亿元           19.72 亿元
                 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惠元 2021 年第二期不良
     23                                         2021 年        2.88 亿元           20.56 亿元
                 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惠元 2021 年第三期不良
     24                                         2021 年        5.30 亿元           33.25 亿元
                 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表 22:本行发起且报告期末尚未结清的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情况


                                                                                     报告期确认的
    基础资产类型           基础资产余额         不良资产总额      逾期资产总额
                                                                                      损失和收益
 1.信用卡不良资产          136.61 亿元          136.61 亿元        136.61 亿元             -
2.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463.21 亿元           1.47 亿元          2.85 亿元              -
          合计             599.82 亿元          138.08 亿元        139.46 亿元             -


                          表 23:本行投资的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余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作为发起机构               作为投资机构             合计
1.按交易类型划分                          11,292                   360,071             371,363
 1.1 传统型资产证券化风                   11,292                   360,071             371,363
 1.2 合成型资产证券化风                     -                         -

2.按风险暴露种类划分                      11,292                   360,071             371,363

 2.1 资产支持证券                          38                      117,189             117,228

 2.2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                     10,947                   242,882             253,829




                                                 48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作为发起机构           作为投资机构                 合计
  2.3 信用增级

  2.4 流动性便利                       306                      0                      306

  2.5 利率或货币互换                    -                       -

  2.6 信用衍生工具                      -                       -

  2.7 分档次抵补                        -                       -

  2.8 其他                              -                       -
3.按提前摊还情形风险暴露             11,292                  360,071              371,363

  3.1 存在提前摊还情形风
                                        0                    23,938                23,938
险暴露余额
  3.2 不存在提前摊还情形
                                     11,292                  336,133              347,425
风险暴露余额
注:报告期内,我行投资的各类别风险暴露的资产证券化资产,暂未出现不良、逾期及报告
期确认的损失情况。

                    表 24:本行投资的按风险权重的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余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风险权重
                                                  风险暴露                最低资本要求
风险权重≤20%                                     359,118                        5,688
20%<风险权重≤50%                                   0                            0
50%<风险权重≤100%                                1,197                          83
100%<风险权重≤350%                                 0                            0
350%<风险权重≤1250%                              11,048                        1,970
                    合计                          371,363                        7,741




                                             49
    11. 其他风险暴露和评估

    11.1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的定性信息


    本行对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纳入统一信用风险管理
体系,建立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的识别、计量、监测、控
制和报告机制,并建立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相关担保品(含保
证金)管理机制,明确担保品缴纳及追加相关流程。本行通
过与交易对手签署的相关衍生品交易协议,明确交易双方对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的监控、担保品缴纳及平仓机制。对
于交易对手信用评级下调情形,被下调方是否需要向交易对
手提供额外的抵押品,需根据协议条款内容而定。如协议条
款中无相关表述,则交易对手信用评级下调不对双方抵押品
互换产生影响;如协议条款中包含相关表述,则根据规定情
况对抵押品数量进行调整。

    11.2 银行账户股权风险暴露的定性信息


    本行银行账户股权风险暴露主要涉及对联营和合营企
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参股股权投资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的参股股权投资等。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股权投资是本行意
图与其他联营合营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共同控

                           50
制的股权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参股股权投资是非交易性的,不以取得投资收益为主要目
的参股股权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参股
股权投资包括其他参股股权投资。本行银行账户股权风险暴
露中涉及依据法院裁决或政府文件形成的被动持有的债转
股及以股抵债股权等。
    根据监管要求,本行在计算银行账户股权风险暴露的监
管资本时,根据其投资性质和投资比例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
对已纳入资本并表范围的子公司,本行在计量并表资本充足
率时,将对该类子公司的投资业务按照监管规定的风险权重
计算其风险加权资产;对未纳入资本并表范围的其他金融机
构,本行根据监管规则对该类金融机构的投资进行限额判断,
对于超出限额的股权投资从资本中扣除,对于未超出限额的
股权投资则按照监管规定权重计算其风险加权资产;对未纳
入资本并表范围的其他工商企业,本行按照监管规定的权重
计算其风险加权资产。
    关于股权投资会计政策及公允价值会计估值请详见
2021 年年度报告。




                         51
      11.3 银行账户股权风险暴露的定量信息


      本集团对大额和非大额股权风险的计量严格遵循《资本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表 25:银行账户股权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被投资机构类型
                 公开交易风险暴露       非公开交易风险暴露      未实现潜在的风险损益

  金融机构             172                     4,170                    216

  非金融机构           1,793                   9,979                   -2,290

     合计              1,965                  14,149                   -2,074
注:公开交易股权风险暴露指被投资机构为上市公司的股权风险暴露,非公开交易股权风险
暴露指被投资机构为非上市公司的股权风险暴露;未实现潜在风险损益是指在资产负债表中
已确认但在利润表中尚未确认的收益或损失。



      11.4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暴露的定性信息


      报告期内,国内货币政策保持稳健,世界主要经济体货
币政策出现分化,本行紧跟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变化,加强
对市场利率走势预判,加强对客户行为变化的模拟分析,前
瞻性调整应对措施;综合运用缺口分析、敏感性分析、压力
测试等多种方法,从重定价缺口、久期、净利息收入波动(△
NII)、经济价值波动(△EVE)等多个维度监测风险暴露水
平及变化。




                                         52
    本行主要通过“流动性和利率风险管理系统”按月开展
主要币种银行账簿利率风险计量和监测,△NII 和△EVE 等
主要风险指标计量均覆盖了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相关本金
和利息重定价现金流,使用符合监管要求的客户行为模型参
数对未来重定价现金流进行调整,以计量期权风险。各类客
户行为模型重要假设符合建模和计量实际规范要求,主要模
型参数在输入风险计量系统前均完成了独立验证,并定期进
行包含底层数据更新在内的模型校验和维护工作。
    本行持续开展定期分析和净利息收入预测,灵活运用价
格引导、久期管理、规模限额等管理工具,确保本行银行账
簿利率风险敞口水平整体稳定。在以上管理措施综合作用下,
报告期内,本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指标均在本行风险容
忍度范围内波动。

    11.5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暴露的定量信息


    本行采用敏感性分析计量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暴露,敏感
性分析过程中,假设市场整体利率发生平行变化,并且不考
虑为降低利率风险而可能采取的风险管理活动,2021 年末,
本银行集团(覆盖各币种业务)利率敏感性分析如下表:




                          53
                      表 26: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利率基点变动
                    利息净收入    其他综合收益   利息净收入      其他综合收益
  上升 100 个基点     (5,556)          (5,765)     (4,680)          (4,708)
  下降 100 个基点     5,556            5,765       4,680            4,708



       11.6 商业银行设立表外机构或实体


       2018 年 12 月,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
于发起设立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拟出资不超过 50
亿元设立理财子公司。2019 年 7 月,本行递交了筹建申请,
并于 12 月 4 日获银保监会批准筹建。2020 年 6 月 12 日,
本行收到银保监会的开业批复。2020 年 7 月 1 日,信银理
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成立,注册资本 50 亿元。
       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行全资子公司,由本行 100%
持股。公司为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主要从事理财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业务范围为: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
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理财顾
问和咨询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
务。



                                      54
    按照《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
监管规定,公司为委托人利益履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义务
并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委托人自担投资风险并获得收益。
理财业务是公司的表外业务,公司在开展理财业务时不得承
诺保本保收益。出现兑付困难时,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
兑付。

    11.7 商业银行设立表外机构或实体定量信息


    报告期内,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未开展《商业银行大
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的涉及大额风险暴露、转
换系数、风险暴露的表外业务。

    11.8 其他风险信息


    流动性等其他风险事项,请参见 2021 年年度报告。

    12. 内部资本充足评估

    12.1 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的方法和程序


    本集团高度关注内部资本充足管理,根据《资本管理办
法》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的方法和程序,




                           55
涵盖风险偏好、风险识别、风险评估、资本充足率压力测试、
资本规划、资本管理等各个关键环节。
    第一,本集团建立了清晰的风险偏好形成和传导机制,
形成了风险控制和资本约束相统一的文化理念,明确了“稳
健的整体风险偏好”这一目标。第二,本集团每年开展风险
识别和评估,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从风险状况及风险管理
水平等方面开展综合评估,针对本集团的高风险领域及风险
管理较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方案,并采用科学审慎的方法计
提资本附加作为补充。第三,根据发展战略、风险偏好和业
务经营规划,本集团充分考虑可能对资本水平产生负面影响
的各类因素,在资本规划中设定了资本充足管控目标。第四,
本集团建立了资本监控与预警管理机制,监测资本水平及资
本充足率变化情况,前瞻性地预警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五,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建立了资本充足率压力测试框
架,测试本集团在承受不同程度压力时的资本充足率变动情
况,针对压力情景下可能出现的资本缺口制定资本补充计划,
完善相应的资本规划。最后,通过积极建立并推动资本配置
和考核机制,引导业务向轻资本方向发展。
    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开展风险识别、风险评估、资本
充足率压力测试、资本规划等工作,完成了上年度内部资本
充足评估报告,并报告中国银保监会。同时,对内部资本充


                          56
足评估程序(ICAAP)项下资本压力测试覆盖范围、工具和方
法进行了优化。

    12.2 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


    为适应经济金融形势和监管要求,本集团结合战略规划,
制定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中信银行 2021-2023 年资本规
划》。规划综合考虑了外部经营环境、业务发展战略、风险
偏好以及可持续发展需要等因素。同时,为确保资本规划落
地执行,本集团建立了涵盖资本规划、资本配置、资本考核、
资本监测与资本分析的全面资本管理体系。为确保资本规划
执行到位,本集团依据资本规划制定了年度资本充足率管理
计划与年度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并以此为核心,进行资本
约束下资产负债结构的合理摆布。
    报告期内,本集团按照“资本约束资产”的理念,建立
资本规划与业务安排的联动机制,在资本约束下,合理安排
资产增长,不断优化资产结构。同时,坚持以“轻型发展”
和“价值创造”为导向,通过实施“监管资本限额管理”和
“经济资本考核评价”的双线管理模式,实现了经济资本与
监管资本的平衡与统一。在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同时,成功
探索出一条低资本消耗管控模式创新之路。与此同时,本集




                          57
团报告期内根据安排择机完成了 400 亿元永续债的发行,进
一步增强了资本的风险抵御能力,确保了资本充足率的稳定。

    13. 薪酬

    13.1 薪酬的定性信息

    13.1.1   提名与薪酬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
员等的基本信息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 3 名董
事组成。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要职责为协助董事会拟定董事
和高级管理层成员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向董事会提出独立非
执行董事候选人建议,审议本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拟定
董事和高级管理层的考核办法和薪酬方案,向董事会提出薪
酬方案的建议并监督方案的实施等。
    高级管理人员等基本信息,请参见 2021 年年度报告。

    13.1.2   薪酬政策


    本行遵守国家各项薪酬管理政策和制度,坚持业绩导向、
市场导向,按照有效激励与严格约束相统一的原则,建立了
以岗位价值、业绩贡献和能力展现为核心,与竞争力提升、



                          58
风险控制、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薪酬分配体系,此
薪酬体系适用于中信银行全行。风险和合规管理工作员工的
薪酬以所在岗位为基础,结合本人职级等情况确定。
    董事会审议本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结合本行年度经
营绩效等情况,审议职工年度薪酬决算方案以及高管人员年
度薪酬分配方案。为完善本行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本行修
订了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办法,进
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我行延期支付的人员范围和延期支付比
例,以激励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做出符合本行长远利益
和战略目标的决策,避免短期行为。如给本行造成损失,或
者出现风险,本行有权追索扣回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包括延
期支付已兑现的部分。

    13.2 薪酬的定量信息

    13.2.1   薪酬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薪酬情况及薪酬监督
会议召开的次数


    本行董事会薪酬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薪酬情况及委员会
会议召开次数,请参见 2021 年年度报告。




                          59
    13.2.2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
的员工的薪酬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的
薪酬情况,请参见 2021 年年度报告。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