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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22-06-30  

                        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编号:临2022-04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2年6月24日以书面形式
发出有关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6月2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
楼中信大厦以现场会议形式完成一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并形成决议。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朱鹤新董事长因事委托方合英副董事
长代为出席并表决,黄芳、王彦康、何操、陈丽华、钱军、廖子彬等6名董事以
视频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方合英副董事长主持,本行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议事
规则的规定。根据表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变更并审查股东资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有限”)将持有
的本行28,938,928,294股A股股票和2,468,064,479股H股股票无偿划转至中国中信
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控”)持有。划转完成后,中信金控将
持有本行股份合计31,406,992,773股(占本行总股本的64.18%),本行控股股东
将由中信有限变更为中信金控。董事会同意本行按监管规定报中国银行保险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核准。

    2、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廖子彬先生为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
   3、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廖子彬先生为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
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廖子彬先生为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

   表决结果: 赞成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5、审议通过《给予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的议案

   朱鹤新董事长、方合英副董事长、曹国强董事因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
回避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

   表决结果: 赞成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经审议,本行董事会同意给予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口径下中国中信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合计157.30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
授信余额纳入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授信限额管理。

   本次关联授信所涉及的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具体情况请见附件1。本行独立
董事何操、陈丽华、钱军、廖子彬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函请见附件2。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




                                  2
附件1


                        关联方企业具体情况

   给予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议案项下授信交易所涉及的关联方企业具体情况
如下:

   1、中信环境技术(广州)有限公司

   中信环境技术(广州)有限公司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南沙区小虎南二路26号自编二栋101,注册资本为55,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罗伟。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
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水处理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
备制造;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专用设备安装(电梯、锅炉除外);销售本
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
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节能技术咨询、交流服务;节能技术转让服务;环
保技术开发服务;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节能技术开发服务;水利和内河
港口工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
学品除外);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货物进出口(涉及外资准入
特别管理规定和许可审批的商品除外);工程勘察设计;城市规划设计;房屋
建筑工程施工;公路工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
照明系统安装;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室内体育场、娱乐设施工程服务;室外体
育设施工程施工;路牌、路标、广告牌安装施工;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施工;
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建筑物电力系统安装;监控系统工程安装服务;电子自动
化工程安装服务;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洁净净化工程设计与施工;隔声工
程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室内装饰、装
修;建筑工程、土木工程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
可再生能源领域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
备租赁;技术进出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厂
(焚烧厂、填埋场)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经营;工业焚烧残渣物治理。

   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109.00亿元人民币,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4.78


                                  3
亿元人民币,净利润2.49亿元人民币。

    2、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1号楼9层901室,注册资本为24.8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为赵娜。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资产受托管理、企业管理;企业资产界
定与重组;实业投资;财务咨询及顾问;投资管理及咨询(国家有专项专营规
定的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末,公司合并口径总资产36.20亿元人民币,2021年实现营业收
入2.1亿元人民币,净利润-0.03亿元人民币。

   3、中信寰球商贸有限公司

    中信寰球商贸有限公司是中信期货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
片区业盛路188号A-726室,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刘勇。公
司经营范围包括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
及贸易代理,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金属材料及矿产品、燃料油、化工原料及
产品(危险化学品详见许可证、除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
制毒化学品)、橡胶及制品、煤炭、钢材、黄金制品及金属制品、纺织原料、
食用农产品、饲料、皮棉、食品、石油制品、纸张、纸浆、玻璃、建筑材料、
木材及其制品的销售,仓储(除危险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商务咨询服务,
自有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71.23亿元人民币,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26.11
亿元人民币,净利润0.21亿元人民币。

    4、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由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信国安集
                                     4
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股权。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1号院11号楼
三层101-01室,注册资本为391,982.6352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夏桂兰。公
司经营范围包括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VSAT)通
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
业务(不含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
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呼叫中心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
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信息产业、广告行业项目的投资;卫
星通讯工程、计算机信息传播网络工程、有线电视网络工程的施工、设备安装
及技术服务;移动通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物业管理;装饰装修;电子计算机、办公设备、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子设
备的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
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3月末(未经审计),公司合并口径总资产86.10亿元人民币,
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6.73亿元人民币,净利润-1.50亿元人民币。

   5、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并通过中信国安
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股权,无实际控制人。公司注册地址为甘肃省白银市白
银区友好路96号,注册资本为740,477.4511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普公。公
司经营范围包括有色金属、贵金属采矿、选矿、冶炼及压延加工;矿产品及延
伸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冶金、工程技术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研发及咨询;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境内外自营期货业务;国内外贸
易;进出口业务;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品开发、生产和销售;物
流及铁路运输、道路运输;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承包境内外招标工程;地质勘
查;爆破作业(设计施工);租赁(不含金融租赁服务);水的生产及供应;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仓储(不包括危险化学品,硫酸、氧气、氮气、氩
气除外);设备制造;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以上项目不含国家限制经营和法
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办理前置许可或审批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


                                   5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3月末(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486.42亿元人民币,2022年1-3
月实现营业收入205.68亿元人民币,净利润1.95亿元人民币。

   6、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信环境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股权。公司注册地址为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建
桥大道3号,注册资本为16.78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雷钦平。公司经营范
围包括以BOT等方式建设及运营垃圾焚烧发电工厂;从事环境卫生、环境保护
技术咨询服务,环境污染治理及环保技术开发,固体废物治理,农村生活垃圾
经营性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214.65亿元人民币,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58.73
亿元人民币,净利润13.09亿元人民币。

   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由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及镜湖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股权,无实际控制人。公司注册地址为北
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注册资本为77.56694797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
人为王常青。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
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
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
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销售贵金属制品。(市场
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3月末(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4,558.16亿元人民币,2022年
1-3月实现营业收入63.32亿元人民币,净利润15.46亿元人民币。



                                   6
附件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函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拟给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监管口径下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
157.30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授信余额纳入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关联授信限额
管理。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等监管部门要求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信
银行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原则,事前认真审阅并认可了相关议案及文件,
现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中信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中信银行向中信集团关
联方企业进行上述授信的相关议案。在该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基于中
信银行信用审批委员会审查意见,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了相
关议案,我们作为中信银行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予以认可。董事会会议在审议
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关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
及决议合法、有效。

    二、中信银行向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进行上述授信的相关议案,符合中国
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
部门要求,符合《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三、中信银行上述关联交易系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和一般商业条款,于中信
银行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包含利费率在内的定价等交易条件具有公允性,且
符合中信银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信银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会对中信银行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

                                     7
独立性。

   四、我们同意中信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信银行向
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进行上述授信的相关议案。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何操、陈丽华、钱军、廖子彬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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