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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22-08-26  

                        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编号:临2022-05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以书面形

式发出有关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
院 1 号楼中信大厦以现场会议形式完成一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并形成决议。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其中刘成董事因公务委托郭党怀董事
代为出席并表决,黄芳、王彦康、何操、陈丽华、钱军、廖子彬等 6 名董事以视
频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朱鹤新董事长主持,本行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
根据表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请
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
(www.citicbank.com)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报
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报告》请见与本

公 告 同 时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 ) 和 本 行 网 站
(www.citicbank.com)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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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议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2022年度股息派发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本行优先股2022年度股息派发方案,具体如下:

    (一)派息金额:按照约定的票面股息率4.08%计算,每股优先股发放现金
股息4.08元人民币(含税),3.5亿股优先股一年派息总额为14.28亿元人民币(含
税)。

    (二)计息期间:2021年10月26日至2022年10月25日。

    (三)派息对象:截至2022年10月25日(星期二)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优先股股东。

    (四)税务安排: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
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优先股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申报缴纳;其他优先

股股东现金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五)派息实施方案:本次优先股股息派发日为2022年10月26日(星期三),
股权登记日及除息日为2022年10月25日(星期二),最后交易日为2022年10月24

日(星期一)。2022年度全部优先股股息均由本行自行发放。

    本行独立董事何操、陈丽华、钱军、廖子彬关于优先股2022年度股息派发方
案的独立意见函请见附件1。具体实施情况将另行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末贷款减值相关事项调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版恢复计划和处置计
划建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工作发展五年规划》

    表决结果:赞成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
    七、审议通过《关于追加2022年度总行IT外包技术服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给予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的议案

    朱鹤新董事长、方合英副董事长、曹国强董事因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回
避表决,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

    表决结果:赞成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经审议,本行董事会同意给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口径下中国
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企业合计171.8474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

    本次关联授信所涉及的关联方企业具体情况请见附件2。本行独立董事何操、
陈丽华、钱军、廖子彬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函请见附件3。

    九、审议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
德准则》

    表决结果:赞成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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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优先股2022年度股息派发方案的独立意见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行”)就其优先股2022年度股息采取
如下派发方案:

    1. 派息金额:按照约定的票面股息率4.08%计算,每股优先股发放现金股息
4.08元人民币(含税),3.5亿股优先股一年派息总额为14.28亿元人民币(含税)。

    2. 计息期间:2021年10月26日至2022年10月25日。

    3. 派息对象:截至2022年10月25日(星期二)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银行全体优先股股东。

    4. 税务安排: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股

东(含机构投资者),其优先股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申报缴纳;其他优先股
股东现金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5. 派息实施方案:本次优先股股息派发日为2022年10月26日(星期三),股
权登记日及除息日为2022年10月25日(星期二),最后交易日为2022年10月24日
(星期一)。2022年度全部优先股股息均由银行自行发放。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等监管部门要求、《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银行优先股发行条款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银行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原
则,事前认真审阅并认可了相关议案及文件,现就上述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事项
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优先股发行条款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银行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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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何操、陈丽华、钱军、廖子彬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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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关联方企业具体情况

    给予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议案项下授信交易所涉及的关联方企业具体情况
如下:

     1、江 阴 兴 澄 特 种钢铁 有限公 司

     江 阴兴澄 特种钢 铁有限 公司是 中国中 信集团 有限 公司的 子公司 。公 司

注 册资本 为1,236,579.744845万元人 民币 ,注册 地址为 江苏省 江阴经 济开发
区 滨 江东 路 297号 ,公 司法 定 代表 人为 罗 元东 。 公司 经营 范 围为 生产 、加
工 黑色、 有色金 属材料 及其辅 助材料 ;钢结 构件的 加工、 制造、安 装;仓
储 ( 不含 危 险品);黑 色 、有 色金 属 材料 、钢 结 构件 及其 辅 助材 料的 研究
开 发及技 术服务; 自营和 代理 各类商 品及技 术的进 出口业 务,但国 家限定
企 业 经营 或 禁止 进出 口 的商 品和 技 术除 外。( 依 法须 经批 准 的项 目, 经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方可 开展经 营活动 。)

     截 至 2021年 末, 公司 总资 产806.46亿 元人 民币 ,2021年实 现营 业收 入
954.41亿 元 人民币 ,净利 润78.83亿 元人民 币。

    2、苏 州 众 信 立 业投资 发展有 限公司

    苏州众信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中 国 中 信 集团 有 限公 司的 子 公司 。公
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苏州市竹辉路258号,法定代表人为向
炜。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
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询服务);企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酒店管理;餐
饮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6月末(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1.77亿元人民币,因公司项目改

建仍处于装修阶段,尚未产生营业收入。

    3、中 信 建 筑 设 计研究 总院有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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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公司注
册地址为武汉市江岸区四唯路8号,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
为吴凌。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文物
保护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勘察;建筑智能化系统

设计;特种设备设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人防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工程
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对
外承包工程;会议及展览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办公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设计
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图文设计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27.05亿元人民币,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4.24亿
元人民币,净利润2.03亿元人民币。

    4、武 汉 东 艺 建 筑设计 有限公 司

    武汉东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公司注册地
址为武汉市江岸区台北一路17-19号环亚大厦B-6,注册资本为142万美元,法定
代表人为吴凌。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承接大中小型建筑设计,提供建筑咨询及顾

问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截至2022年6月末(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5,118万元人民币,2022年上半
年实现营业收入2,47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255万元人民币。

    5、泰 州 新 来 电 力科技 有限公 司

    泰州新来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由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信泰富有限公

司间接持有股权。公司注册地址为泰州市姜堰区三水街道姜溱路西侧、纬三路北
侧,注册资本为1,852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昱。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
项目:光伏电站建设及运营;农业建设及运营;新能源项目开发与咨询;售电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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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凭资质证书经营);农作物种植、加工及销售;农业技术研发推广;农业观
光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6,415万元人民币,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905万元
人民币、净利润382万元人民币。

    6、青 岛 信 泰 融 汇投资 有限公 司

     青 岛 信 泰 融 汇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由 中 国 中 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通 过中 信 泰 富
有 限公司 间接持 有股权。 公司 注册资 本为 28亿元人 民币,注 册地址 为山东
省 青 岛市 市 北区 山 东路 199号 5号楼 803户 ,法 定 代表 人为 滕 涛。 公司 经营
范 围为包 括许可 项目: 房地产 开发经 营(依法 须经 批准的 项目,经 相关部
门 批准后 方可开 展经营 活动 ,具 体经营 项目以 相关部 门批准 文件或 许可证
件 为 准); 一 般项 目: 以 自有 资金 从 事投 资活 动 ;信 息咨 询 服务 (不 含许

可 类 信息 咨 询服 务); 物 业管 理; 房 地产 经纪 ; 住房 租赁 ; 会议 及展 览服
务 ; 建筑 材 料销 售; 卫 生洁 具销 售 ;五 金产 品 批发 ; 建筑 陶瓷 制 品销 售;
机 械 设备 租 赁; 商业 综 合体 管理 服 务; 货物 进 出口。(除 依 法须 经批 准的
项 目 外 , 凭 营业执 照依法 自主开 展经营 活动。)

     截 至2022年6月末(未经 审计 ),公司总 资产 29.25亿元人 民币 ,因公 司

新 成 立 , 尚 未产生 营业收 入。

    7、中 海 企 业 发 展集团 有限公 司

    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国海外发展有
限公司间接持有股权,实际控制人是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00
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
10层,法定代表人为张智超。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对外资向内地各
省市投资的建设项目进行总承包,承担项目组织和施工管理业务,按照项目公司
原则,通过土地有偿使用方式获得的土地可准予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造价咨
询;工程项目管理;许可经营项目:工程勘察设计。

    截至2021 年末, 公司总 资产6,448.87亿元 人民币 ,2021 年实现 营业收入
1,711.40亿元人民币,净利润264.79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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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函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拟给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监管口径下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简称“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
171.8474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等监管部门要求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信银行独
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原则,事前认真审阅并认可了相关议案及文件,现就上
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中信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中信银行向中信集团关联
方企业进行上述授信的相关议案。在该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基于中信银
行信用审批委员会审查意见,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了相关议案,
我们作为中信银行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予以认可。董事会会议在审议与本次关联
交易有关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及决议合法、
有效。

    二、中信银行向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进行上述授信的相关议案,符合中国银
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
要求,符合《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三、中信银行上述关联交易系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和一般商业条款,于中信银
行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包含利费率在内的定价等交易条件具有公允性,且符合
中信银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信银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
对中信银行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中信银行的独立性。

    四、我们同意中信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信银行向中
信集团关联方企业进行上述授信的相关议案。
                                  1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何操、陈丽华、钱军、廖子彬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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