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22-12-23
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2-07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以书面
形式发出有关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中信大厦以现场会议形式完成一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并形成决议。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其中,朱鹤新董事长、曹国强董事、
郭党怀董事、黄芳董事、王彦康董事、何操董事、陈丽华董事、钱军董事、廖子
彬董事等 9 名董事通过电话连线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朱鹤新董事长主持,本行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根据表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信银行资产减值管理办法>和制定<中信银行预
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信银行外包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信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信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中信银行总行机房租赁预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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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的议案》
1. 给予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
朱鹤新董事长、方合英副董事长、曹国强董事因与该议案中本项表决事项存
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本项表决事项的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
表决结果:赞成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 给予新湖中宝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
黄芳董事因与该议案中本项表决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本项表决事
项的有效表决票数为10票。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经审议,本行董事会同意给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银保监会”)监管口径下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企业合计39.72亿元人民
币授信额度;同意给予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口径下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企
业0.5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
本次关联授信所涉及的关联方企业具体情况请见附件1。本行独立董事何操、
陈丽华、钱军、廖子彬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函请见附件2。
七、审议通过《关于总行一级部门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中信银行2023年董事会对董事长授权方案》
朱鹤新董事长因与该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该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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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中信银行2023年董事会对行长授权方案》
方合英副董事长因与该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该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
10票。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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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关联方企业具体情况
给予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议案项下授信交易所涉及的关联方企业具体情况
如下:
1. 上海信银海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信银海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本行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
为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华路251号一幢一层,注册资本为 500万元人民币,法
定代表人为丁义春。公司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127,433万元人民币,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
7,98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114万元人民币。
2. 信银诚瑞一(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信银诚瑞一(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是本行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注
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 路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
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 7393号),注
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于秀东。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
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于2022年9月注册成立,暂无经营和财务数据。
3. 信银诚瑞二(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信银诚瑞二(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是本行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注
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 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
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 7392号),注
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于秀东。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
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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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2年9月注册成立,暂无经营和财务数据。
4. 信银诚瑞三(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信银诚瑞三(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是本行 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注
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 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
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 7391号),注
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于秀东。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
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于2022年9月注册成立,暂无经营和财务数据。
5. 信银诚瑞四(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信银诚瑞四(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是本行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注
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 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
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 7390号),注
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于秀东。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
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于2022年9月注册成立,暂无经营和财务数据。
6. 上海中鑫营销发展有限公司
上 海中鑫营销发展有 限公 司是中国中信集 团有限公 司的控股子 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紫东路 628弄第2幢2106室,注册资本为1,55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周渭贤。公司经营范围为食品、饲料、宠物食
品用品、日化洗涤用品、化妆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纺织品、塑料原
料、塑料制品、避孕套的批发及零售、互联网批发、互联网零售、进出口、
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
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企业管理咨询(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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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 至 2021年 末 , 公 司 总 资 产 4,050万 元 人 民 币 , 2021年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9,859万元人民币,净利润-430万元人民币。
7. 广州市润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广州市润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
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X1301-E6985(集群注册)
(JM),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柳睿。公司经营范围为汽
车零配件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技术进
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国际货运代理;货物检验代理服
务;货物报关代理服务;联合运输代理服务;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
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销售;国内水运船舶代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交通运输咨询服务;物流代
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贸易咨询服务;贸易代理;供应链管理;机动车性能检
验服务等。
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10,031万元人民币,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630万元
人民币,净利润280万元人民币。
8. 广州大昌行鑫瑞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大昌行鑫瑞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广花四路 288号101铺
之二,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孙丽莉。公司经营范围
为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
汽车电附件销售;机动车改装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汽车租
赁;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
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保险代理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
务。
截 至 2021年 末 , 公 司 总 资 产 3,156万 元 人 民 币 , 2021年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2,128万元人民币,净利润-268万元人民币。
9. 广州大昌行合达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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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昌行合达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为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 872号101
铺,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孙丽莉。公司经营范围为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汽车新车销售;汽车装饰用品
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旧车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机动车改装
服务;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汽车租赁;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
汽 车换电设施销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3,471万元人民币,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86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 -410万元人民币。
10. 广西合瑞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广西合瑞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为南宁市总部路5号SH-1号,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孙丽莉。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汽车新车销售;
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旧
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租赁;汽车拖车、求
援、清障服务;二手车经销;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机动车改装服务;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保险代理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 至 2021年 末 , 公 司 总 资 产 2,948万 元 人 民 币 , 2021年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5,36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59万元人民币。
11. 上海众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众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
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501号4幢、2幢101、102、202室,注册资本为
1.5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孙丽莉。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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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危险货物);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汽车新车销售,二手车销售,受委托代办汽车按揭贷款手续及贷款担保
手续;代办汽车登记相关手续,机动车维修和维护,汽车零配件(不含发动机)
的销售,货车租赁,提供汽车展示,汽车装饰服务,汽车美容服务,汽车相关技
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155,793万元人民币,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3,414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266万元人民币。
12. 合众汽车销售服务(中国)有限公司
合众汽车销售服务(中国)有限公司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为广州市黄埔区丰乐北路833号,注册资本为1.5亿元人民币,法定
代表人为李晨迪。公司经营范围为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百货零售
(食品零售除外);汽车销售;汽车零售;二手车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代
办按揭服务;代办机动车车管业务;代办汽车年审、过户手续;汽车修理与维护;
经营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保险兼业
代理业务许可证》为准)。
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46,125万元人民币,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5,903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451万元人民币。
13. 广州众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广州众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注
册地址为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872号101铺,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
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孙丽莉。公司经营范围为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技术咨询、
交流服务;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二手车销售;商品
信息咨询服务;汽车援救服务;代办机动车车管业务;代办按揭服务;代办汽车
年审、过户手续;汽车销售;汽车修理与维护;经营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具体经
营项目以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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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为6,134万元人民币,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0,380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03万元人民币。
14. 安信联合物流有限公司
安信联合物 流有限公 司由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信兴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间接持有50%股权。公司注册地址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黄
河道2699号,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吕逸。公司经营范围
为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
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审批的,自主经营(以上经营
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
定的按规定办理)。
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63,450万元人民币,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
45,051万元人民币,净利润2,146万元人民币。
15. 中国广电河南网络有限公司
中国广电河南网络有限公司由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信数字媒体网
络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股权。公司注册地址为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104号广电大厦,
注册资本为9.5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朱喜旺。公司经营范围为河南省、市、县
广播电视网络规划建设、经营管理、维护运营;数字电视、分媒电视及数据业务
开发和相关产品销售;网元出租;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广告制作及发布业
务(国家限制内容除外);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与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信
息服务;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监控系统工程安装服务;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
电子商务服务;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办公设备、建筑材料销售;网
络终端设备及其相关产品的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物流配送(不含快递);
烟草零售;热泵、制冷(热)设备产品批发零售;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批
发零售;日用百货、家居用品、农用物资(不含农药)、汽车及饰品批发零售;
预包装食品批发零售;食品、饮料批发零售;农、林、牧、渔产品批发零售;纺
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零售;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零售;矿产品、建材
及化工产品批发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批发零售;摩托车、零配件及其他动力
设备批发零售;家用电器维修;票务代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信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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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文化艺术活动交流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议会
展服务;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与维修;酒类产品批发零售;保险代理服务;经营增
值电信业务。
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52.87亿元人民币,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7.54亿
元人民币,净利润-1.43亿元人民币。
16. 浙江绿城筑乐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绿城筑乐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由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绿
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股权。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三墩镇紫宣路158号1幢902室,注册资本10,8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徐
劭。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
物业服务评估;停车场服务;家政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
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
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
理咨询;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
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
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系
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专业
设计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家
用电器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安防设
备销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45,739万元人民币,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
68,229万元人民币,净利润2,091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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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函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拟给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监管口径下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39.72
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湖中宝”)关联方企业
0.5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等监管部门要求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信银行独
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原则,事前认真审阅并认可了相关议案及文件,现就上
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中信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信银行向中信集团关
联方企业、新湖中宝关联方企业进行上述授信的相关议案。在该议案提交董事会
会议审议前,基于中信银行信用审批委员会审查意见,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
制委员会审查了相关议案,我们作为中信银行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予以认可。董
事会会议在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关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
会议召开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
二、中信银行向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新湖中宝关联方企业进行上述授信的
相关议案,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三、中信银行上述关联交易系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和一般商业条款,于中信银
行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包含利费率在内的定价等交易条件具有公允性,且符合
中信银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信银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
对中信银行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中信银行的独立性。
四、我们同意中信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信银行向
11
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新湖中宝关联方企业进行上述授信的相关议案。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何操、陈丽华、钱军、廖子彬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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