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传媒:出版传媒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21-04-24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方联合出
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
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
开展的需要,是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合理公允,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对2020年度实
际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予以确认。
公司预计的 2021 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
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发展;交易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合
理公允,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 2021 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同意与
有关关联方续签关联交易协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陈凡、史东辉、和䶮、姜欣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