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日常经营性关 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 开展的需要,是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合理公允,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对2021年度实 际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予以确认。 公司预计的 2022 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的 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交易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决 策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制度的规定,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 2022 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并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凡、史东辉、姜欣、田世忠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