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宇燃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6-09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18-053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 2018 年 6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及会议材
料,并于 2018 年 6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延期的议案
鉴于受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窗口期、差异化分红实施期等事项影响,为增强投
资者信心,更好地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对回购预案进行延期,即延长回购预
案实施期限至 2018 年 12 月 12 日。除回购期限延长外,回购预案中的其他内容
未发生变化。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延期的公告”。
本事项尚需提交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
士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如下事宜:
(一)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
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
购方案;
(三)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
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
办理完毕之日止期间内有效。
本事项尚需提交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开展经营活动,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董事会
同意公司拟向华夏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最高 15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并提请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信额度总规模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并赋予
其转委托权。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至 2019 年 5 月。对于该等授信额度项下的具
体融资、担保等相关事项,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并赋予其转委托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的收益,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事项尚需提交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金汉王云计算运营中心陆续进入设备安装阶段,部分募集资金预计在未
来一段时间内暂时闲置,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确保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进度的前提下,拟将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35,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
个月。使用期满后,公司将按期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将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延期的议案;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3)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