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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宇燃油: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2018-06-09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专项核查意见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保荐机构”或“主
承销商”)作为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宇燃油”或“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龙宇燃油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 年 7 月 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20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
超过 239,932,922 股新股。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完成本次发行,本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数量为 239,114,597 股,发行价格为 14.66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 3,505,419,992.02 元,扣除承销费等本次发行的相关费用,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3,436,034,356.15 元。2016 年 9 月 19 日,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
款扣除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查验,并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
出具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验资报告》(信会师报
字[2016]第 211733 号)。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用于收购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对其增资建设云计算运营中心。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先期投入置换及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
    2016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0,000.00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
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
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意见。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款项共计
30,0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   累计置换实    累计置换实际投资总额与募
序       号           项目名称
                                          诺投资总额   际投资总额      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差异
              收购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
     1        司 100%股权并对其增资建设   350,542.00    30,000.00                  320,542.00
              云计算运营中心
合       计                               350,542.00    30,000.00                  320,542.00

         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3,436,034,356.15
减:累计使用金额                                                              1,050,938,627.02
减: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00.00
加:专户利息收入                                                                139,728,338.48
减:银行手续费                                                                        6,520.40
募集资金余额                                                                  2,124,817,547.21


     三、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情况
     鉴于金汉王云计算运营中心陆续进入设备安装阶段,部分募集资金预计在未
来一段时间内暂时闲置,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确保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进度的前提下,拟将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35,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
个月。使用期满后,公司将按期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
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不用于高风险投资业务,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
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程序履行情况
   2018 年 6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 3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同日,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明确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5,000 万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龙宇燃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基于以上
意见,保荐机构同意龙宇燃油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