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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宇燃油: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11-20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18-103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2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 年 12 月 5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 630 号莎海国际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12 月 5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
             回购股份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详情请见公
   司 2018 年 11 月 2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003       龙宇燃油           2018/11/2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
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 席
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
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
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
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
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可以利用交易系统或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直
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2、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 必
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3、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4、登记时间: 2018 年 11 月 29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6:00;

    5、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710 号 25 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58301681,传真:021-58308810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
自理,本次股东大会不向股东发放礼品。

    2、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2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
席 2018 年 12 月 5 日召开的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8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