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宇燃油: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20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18-100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及会
议材料,并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出席董
事 7 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事项需提交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相关事宜的
议案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股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如下事宜:
1.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决定继续或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2. 如遇证券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根据
国家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
3. 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工作;
4. 根据股份回购的实际情况,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及前述
事项的工商登记事宜;
5. 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完成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
办理完毕之日止期间内有效。
本事项需提交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事项需提交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将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相关事宜的
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