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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宇燃油: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2019-03-21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保荐机构”或“主
承销商”)作为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宇燃油”或“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龙宇燃油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20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
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数量为人民币 239,114,597 股,发行价格为 14.6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05,419,992.02 元,扣除本次发行的相关费用,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36,034,356.15 元。2016 年 9 月 19 日,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报字[2016]第 211733
号),主承销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将上述认购
款扣除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先期投入置换及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
    2016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0,000.00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
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
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均发表了同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
资金的意见。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款项共计 30,0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累计置换实际投资
 序                                  募集资金承   累计置换实际
                 项目名称                                         总额与募集资金承
 号                                  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诺投资总额差异
         收购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
  1      司 100%股权并对其增资建     350,542.00      30,000.00          320,542.00
         设云计算运营中心
 合
                                     350,542.00      30,000.00          320,542.00
 计


      截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募集资金净额                          3,436,034,356.15
                减:募集资金中介事务费用                               2,831,114.60
                        减:累计使用金额                           1,449,316,064.19
                    减: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074,660,000.00
                        加:专户利息收入                             196,620,778.62
                            减:银行手续费                                14,600.82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1,105,833,355.16

  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
况
      根据金汉王云计算运营中心工程计划的进度安排,部分募集资金预计在未来
一段时间内暂时闲置,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确保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进度的前提下,拟将非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 40,000 万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使用期满后,公司将按期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用于高风险投资业务,不会直接
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履行
情况
   2019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明确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龙宇燃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基
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同意龙宇燃油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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