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宇燃油:关于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19-029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限额:
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
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
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
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四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6 年 7 月 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20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
超过 239,932,922 股新股。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完成本次发行,本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数量为 239,114,597 股,发行价格为 14.66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 3,505,419,992.02 元,扣除承销费等本次发行的相关费用,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3,436,034,356.15 元。2016 年 9 月 19 日,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款
扣除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查验,并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出
具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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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第 211733 号)。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用于收购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 100%
股权并对其增资建设云计算运营中心。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3,436,034,356.15
减:累计使用金额(含中介事务费用) 1,452,889,092.86
减:补充流动资金 999,660,000.00
加:专户利息收入 203,161,495.40
减:银行手续费 15,399.74
募集资金余额 1,186,631,358.95
二、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以及保持前述现金管理授权延续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18 亿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产品的范围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同时,应当满
足安全性高,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并且流动性好,不得
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决议的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总监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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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
行审计与监督,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
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充分做好
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利用临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行为。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
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关于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
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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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为提高临时闲置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
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行为。本次对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18 亿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临时闲置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
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同意公司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认为:龙宇燃油本次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同意龙宇燃
油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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