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宇燃油: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2019-05-18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 2019-037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事后审
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
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702 号),具体内容如下: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
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
请你公司结合行业及经营情况,从行业经营信息、具体会计处理等方面进一步
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主营业务经营问题
1.年报披露,公司 2018 年度营业收入 160.35 亿元,同比下降 4.73%,归母
净利润 6,352.87 万元,同比增加 7.62%,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341.59 万元,同比
下降 96.2%,其中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业务对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影响金额
为 1,777.98 万元,另外公司通过现金管理活动获得理财收益 3,695.65 万元。请
补充披露:(1)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业务具体情况,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
可持续性;(2)理财收益大额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资金来源及后续安排;(3)
结合行业特点说明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大幅下滑的原因、公司具体应对措施。
2.年报分产品营业收入部分披露,公司报告期内库发销售实现营业收入
6.09 亿元,同比增长 61.66%,水上加油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9,260.48 万元,同比
增长 52.19%,油品批发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21.3 亿元,同比减少 18.8%,金属产
品贸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31.92 亿元,同比减少 2.92%,化工产品销售实现营
业收入 42.24 万元,同比下降 99.75%。请补充披露:(1)库发销售具体的产品
构成、业务模式、本期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近三年收入及毛利率的
同比变化情况;(2)水上加油业务营业收入大额增加的原因、该项业务具体经
营模式、近 3 年主要客户名单及销售金额、近 3 年主要供应商名单及采购金额、
并说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应当披露的关系;
(3)油品批发业务及金属产品贸易业务近 3 年前 10 名主要供应商名称及采购金
额、近 3 年前 10 名主要客户名称及销售金额、并说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与上市
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应当披露的关系。(4)年报披露化工产品营业收
入系代理收入,具体说明化工产品类型和种类、业务模式、近 3 年主要供应商
和销售客户名单、成本为 0 的具体原因;(5)请结合不同产品的业务模式和相关
流程、价格走势、结算方式及同期变化情况、存货保存方式、运输方式等情况,
具体说明期末存货、应收账款及应付账款金额的合理性,并说明相关贸易业务中
存在的结算、价格及流动性风险。
3.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6.98 亿元,
2017 年同期为-8.53 亿元,变化幅度较大,公司解释主要系子公司部分已贴现
附追索权的信用证陆续到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67 亿元,
2017 年同期为 9.46 亿元,主要系子公司融资业务增加,子公司部分已贴现附追
索权的信用证陆续到期,导致偿还债务支出的现金增加。请补充披露:(1)前
述子公司的主要业务模式、销售具体产品及前 5 名主要客户、是否与公司存在
关联关系、信用证开具时间及到期时间、信用证结算金额、贴现时间、贴现金
额;(2)子公司前述信用证的交易背景情况、分别列示前述信用证对公司经营
活动及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的影响、并说明相关信用证分别列入经营活动及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是否符合会计准则有关列报的相关规定;(3)结合子
公司业务模式,说明子公司融资业务增加的金额、具体用途、原因及合理性、
子公司后续偿还计划和偿还能力。
4.年报披露,2018 年第 1 至 4 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
别为 2.1 亿元、-3.97 亿元、-9,403 万元、9.79 亿元,请补充披露:(1)结合
细分行业特点说明公司各季度现金流变动幅度较大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2)
分季度列示现金流大额流入或流出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
意见。
5.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为 2092.12 万元,同比增长 9.12%,其
中运输费为 235.44 万元,同比下降 56.32%,仓储保管费为 280.61 万元,同比
下降 13.34%。结合公司 2018 年度营业收入下降 4.73%,请补充披露:(1)销售
费用总额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2)运输费及仓储保管费金额下降比例较大的原
因及合理性。
二、IDC 大数据业务经营情况
6.年报披露,公司 IDC 业务模式分为两种,一是计划在北京、上海、深圳
等地区建设定制化数据中心集群,如公司北京金汉王计算数据中心,以批发型
数据中心服务为销售经验策略;二是为业界提供云计算及大数据基础设施技术、
运维能力和人才输出的专业化服务公司。公司于 2018 年 4 月收到阿里巴巴集团
采购部发出的《金汉王机房确认函》,金汉王项目一期机柜已逐步移交阿里团队
进行验收测试,预计一期工程将于 2019 年第二季度起开始计费。二期工程预计
2021 年 3 月底前全部完成。请公司补充披露:(1)批发型数据中心及专业化服
务公司两种业务形态的具体业务流程、盈利模式、毛利率差异、客户群体、已签
约客户及签约执行情况;(2)请核实并披露与阿里巴巴合作进展情况,截至目
前是否签署正式协议、双方合作的具体模式及涉及金额、涉及机柜逐步交付的
具体安排;(3)具体披露金汉王一期和二期项目具体用电量及其他附能条件,
二期工程的具体建设计划和资金安排,施工是否存在障碍,并结合前期公司交
付规划具体解释该项目延期建设的原因及合理性;(4)结合行业情况,分项目、
分地区具体说明公司定制化数据中心集群的预计运营时间、盈利模式及核心竞
争力。请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发表意见。
7.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宁波宇策向无锡华云数据技术服务有限
公司投资人民币 5,000 万元。华云数据主要面向企业级用户提供定制化私有云、
混合云解决方案,同时还提供大数据服务等云计算服务。请具体披露:(1)公
司持有华云数据的具体股份比例、公司对相关股权的会计处理、近 3 年华云数据
与公司的业务和资金往来情况;(2)华云数据的具体业务模式、报告期主要财
务数据,及近 3 年前 5 大客户名单及收入金额。
8.年报披露,公司应付款项期末余额为 1.9 亿元,2017 年同期 7,860.7 万
元,其中新增工程款 1.17 亿元。公司在建工程期末余额由期初 682 万元激增至
4.17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区分资产类别说明在建工程的具体进度,分
别列示在建工程包含的具体种类如楼体、机柜等完成情况;(2)区分资产类别,
具体说明在建工程各项目的具体投入情况,如投入金额、采购单价、房产面积、
房产具体位置、机柜数量、完成比例、交付期限、不同类别资产的供应商及交易
金额、是否与公司或大股东存在关联关系;(3)金汉王计算运营中心机电工程
(一期)项目本期在建工程增加金额 4.74 亿元,转入固定资产金额为 7,218 万
元,目前工程进度为 93.6%,请补充披露该项目后续投入安排、交付具体期限、
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合理性、转入固定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情况;(4)具体说明
转交阿里巴巴验收的机柜数量、对应的具体项目、金额、占当前完工项目的比
例、相关项目是否已转入固定资产;(5)结合金汉王一期完工情况,具体说明
中心机房及机电工程后续业务安排、目前签约情况及经营模式。请保荐机构核
查并发表意见。
9.年报披露,北京金汉王项目形成商誉的期末余额为 1.95 亿元,期末做未
计提减值准备。请公司补充披露:(1)收购时的估值情况、自收购产生商誉以来
报告期各期末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资产组认定的标准、依据和结果,商誉减值
测试具体步骤,具体指标选取的依据及合理性,包括营业收入、收入增长率、净
利润、毛利率、费用率、净利率水平、自由现金流、折现率等重点指标的来源及
合理性,并说明各期末减值测试关键参数选取是否发生变化,解释相关原因及合
理性;(2)结合收购子公司以来报告期各期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情况及商誉减值
计提情况,明确说明报告期各期商誉减值计提是否具有充分性和准确性,是否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否符合谨慎性要求,是否存在前期商誉减值
计提不充分的情形,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说明。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三、募集资金相关安排
10.公司 2018 年 6 月 9 日披露公告,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24 亿元的临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年报披露公司理财产品余额为 9.26 亿元,2017 年同
期为 1.53 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理财收益 3,695.6 万元,2017 年同期为
769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按照购买理财产品的不同资金来源,具体列
示公司报告期内每笔理财产品的类型名称、底层资产、理财金额、起始及终止时
间、受托管理人、收益情况、是否与公司或大股东存在关联关系;(2)结合理
财类型和利率浮动情况,具体说明报告期末理财产品结余金额及理财收益金额
同比增长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11.公司前期公告,使用 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目前提前
归还其中 1 亿元资金。请公司具体披露:(1)目前公司对募集基金的使用情况
及后续规划;(2)前期公司拟将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新项目,请具体说明目
前新项目的相关进展情况;(3)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
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
表意见。
四、财务信息披露
12.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 16.78 亿元,同比下降 37.89%,请公司补
充披露:(1)货币资金同比减少金额具体的用途及使用情况;(2)报告期期末货
币资金账面余额是否存在潜在的合同安排以及是否存在潜在的限制性用途、是否
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
实际使用的情况、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
见。
13.年报披露,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10.2 亿元,去年同期 6.5 亿元,增
长金额较大,前 5 名应收账款总额为 4.6 亿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比例
70.72%。请披露:(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下降、而应收账款大幅增加的原
因及合理性、公司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2)前 5 名应收账款的客户名称、
对应业务、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收回风险、结合期后回款及历
史回款情况说明坏账计提准备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14.年报披露,公司期末预付款款项期末余额为 4.22 亿元,去年同期为
7.53 亿元,前 5 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为 4 亿元,占期末余额合计比例 94.81%。
请补充披露:(1)结合业务具体经营模式和行业情况,具体说明预付款项大额
下降的原因;(2)近 3 年前 10 名预付款项供应商的名称、对应业务、与公司和
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应当说明的关系和利益安排;(3)公司 2017
年及 2018 年预付款项较前期均保持高企,请公司结合近两年的业务情况说明预
付款项激增的原因和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15.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末公司存货 2 亿元,计提跌价准备 1,296.5 万元,
去年同期存货 3.33 亿元,计提跌价准备 669.78 万元。请补充披露:(1)具体
说明 2017、2018 年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的种类、库龄、金额、同比变化情况;(2)
存货分种类计提跌价准备的相关情况;(3)今年存货计提跌价准备比例为 6.48%,
去年为 2.01%,根据两年计提比例不同,具体说明公司存货减值测试的具体会
计政策及计提减值的合理性,并进行行业同比。
16.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末预收款项为货款,期末余额 890.79 万元,去
年同期 2.73 亿元,下降幅度较大。请补充披露:(1)结合行业情况、公司业务
模式、销售经营情况说明预收款项大幅度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2)近 3 年预收
款项客户名单、货物名称、具体金额及是否与公司和大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17.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项余额为 1,196.9 万元,去年同期
1.84 亿元。其中往来款 482 万元,去年同期 1,559.3 万元,其他款项 714.8 万
元,去年同期 449.6 万元。请补充披露:(1)近两年往来款对象名单、具体金
额及项目名称、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大额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其
他款项的具体明细、对象名称及金额、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18.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 5,223.81 万元,其
中投资款为 5,000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具体投向、交易对象、是否与公司和大
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
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
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8 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 2019 年 5 月 25 日之前,
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收到上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问询函回复工作,
待回复工作完成后按要求及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