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宇燃油:关于调整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2019-10-22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19-058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限额: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的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
用于投资品种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债券、国债逆回购及其他理财产品等)。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
度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临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董事会同
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授予的
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
司资金收益,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 投资产品的范围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用于投资品种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债券、国债逆回购及其他理财产品
等)。同时,产品应当满足如下要求:安全性较高,并且流动性较好,不得影响
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二) 决议的有效期限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三) 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 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总监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保证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独立董事、董事会有权对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
与监督,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
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
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通过进行适度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
回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在保证主营业务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调整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
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公司将
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经本次
董事会调整后,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
情况下,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
加投资收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