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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宇燃油:龙宇燃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21-034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21号—租赁》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
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并发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
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
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从2021年1月
1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内容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以下简称“原租赁准则”)及其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及相关规定执
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租赁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
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
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
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
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
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选择简化处
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
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中衔接规定相
关要求,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
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
予调整。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公司将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
披露。

       三、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符合
财政部、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