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宇燃油:龙宇燃油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2021-04-28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20年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作为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
加了公司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经查阅公司相关资料,现就
2020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
立意见:
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无对外担保,所发生的担保是为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合理利用所需要,其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
司的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并及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没有
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资金占用
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签字页
独立董事:
严健军 李 敏 梅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