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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宇燃油:龙宇燃油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5-31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
加了公司2022年5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工
作职责,现就公司本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能
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良好。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
              临时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严健军                   周桐宇                    何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