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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宇燃油:龙宇燃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11-26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22-033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须对《公司章
程》相关条款做出相应修订;并且,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修订颁布
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促进规范运作,
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章程条款中公司名称均相应修改。)
    第二条 ……                                    第二条 ……
    公司由上海龙宇石化有限公司以经审计             公司由上海龙宇石化有限公司以经审
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经上海市工商         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经上海市市
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注册号为               场监督 管理局 注册登记,取得注册号为
“310115000447044”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310115000447044”号的《企业法人营业
照》。                                         执照》。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上海龙宇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上海龙宇
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
司经营范围是: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         司经营范围是: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
业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业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互
油制品(含汽油、煤油、柴油)、化工原料及       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大
产品(除危险品)、纺织原料及产品(除专项)、   数据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
金属材料、塑料原料及产品、玻璃制品、五         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数据科技、计算
金交电、建筑材料的销售,石化产品信息咨         机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
询,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数据科         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
技、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         储服务,软件开发,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
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         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
处理和存储服务,软件开发,物业管理,计    硬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电信业务。石油制
算机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通讯设备、    品(含汽油、煤油、柴油)、化工原料及产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 除依法须   品(除危险品)、纺织原料及产品(除专项)、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金属材料、塑料原料及产品、玻璃制品、五
经营活动                                  金交电、建筑材料的销售,石化产品信息咨
                                          询,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核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
    ……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二十九条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   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
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
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    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
其所得收益。                              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
    ……                                  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除外。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
                                          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
    ……                                  计划;
                                              ……
    第四十一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         第四十一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
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    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
务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除应当及时    务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除应当及时
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三)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产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象提供的担保;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三)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净资产 10%的担保;                             (三)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连续 12 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           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     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超过 5000 万元;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提供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七)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    提供的担保。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         ……
何担保。
    ……
    第五十条                                   第五十条
    ……                                       ……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
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     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
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
                                           关证明材料。
    第五十六条 股东会议的通知包括以下          第五十六条 股东会议的通知包括以
内容:                                     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的股东;                                   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
记日;                                     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
                                            表决程序。
                                                ……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
别决议通过:                             特别决议通过:
    ……                                     ……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
    ……                                 和清算;
                                             ……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但是,公司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但是,公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      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
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                                        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
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      权的股份总数。
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
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      《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
低持股比例限制。                            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
                                            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
                                            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
                                            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
                                            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
                                            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
                                            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
                                            例限制。
    第八十八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           第八十八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
前,应当推举 2 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监票。   决前,应当推举 2 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监
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      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
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      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
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      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
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      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
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
                                            录。
                                                ……
    第九十六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          第九十六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
无需持有公司股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     无需持有公司股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
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                                       ……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处罚,期限未满的;                         措施,期限未满的;
    ……                                       ……
    第一百〇五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           第一百〇五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以及《上海龙宇燃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     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规定执行。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                                       ……
    (十一)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十一)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
    ……                                   捐赠等事项;
    (十四)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         ……
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         (十四)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     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
    ……                                   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
                                           项和奖惩事项;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
                                           需要设立战略、提名与薪酬考核等相关专
                                           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
                                           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
                                           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
                                           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
                                           酬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
                                           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
                                           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
                                           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〇九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        第一百〇九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
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     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
务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     债务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
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       (三)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
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   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
超过 100 万元。                          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值计算。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 100 万元。
                                              (七)对外捐赠单笔捐赠金额或会计
                                         年度内累计捐赠总额在人民币 1,000 万元
                                         以上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单
                                         笔捐赠金额或会计年度内累计捐赠总额在
                                         人民币 3,000 万元以上的,由董事会审议
                                         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
                                         值计算。
    第一百二十八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        第一百二十八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   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
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
                                         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一百三十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        第一百三十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   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
担赔偿责任。                             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
                                         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违背诚信
                                         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造
                                         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四十一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        第一百四十一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
                                         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     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
务会计制度。                               务会计制度。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
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     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
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6 个月结束之    露年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
日起 2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    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
交易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     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
计年度前 3 个月和前 9 个月结束之日起的 1       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照有关法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
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规定进行编制。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
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     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
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     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
服务等业务,聘期 1 年,可以续聘。          务,聘期 1 年,可以续聘。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公司名称、经营范
围及《公司章程》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本事项将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