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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宇燃油:龙宇燃油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12-06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目     录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 1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 2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 3
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5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如下,务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仍处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建议股东优先通过
网络投票方式参加,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配合相关防疫工作。
    二、股东大会设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
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上海证监局《关于维护本
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不向股东发放礼品。
    四、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
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由主持人安排发言。股东临时要求发言,应当先举
手示意,并按照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原则上每
位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二次,每次不得超过五分钟。股东发言及提问前,应先介绍
自己的股东身份(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报告所持股份数。议案表决开始后将
不再安排发言。
    六、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也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
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八、为了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
士进入会场。
    九、股东大会期间,请参会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进行
录音、拍照及录像。




                                   1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2 月 12 日 13:30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778 号上海金陵紫金山大酒店四楼金陵厅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增增

现场会议议程:

    一、大会主持人宣布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开始。

    二、由董事会秘书宣布本次大会须知和表决办法。

    三、审议大会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推举 2 名股东代表和 1 名监事
代表分别担任计票人、监票人。

    五、现场参会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填写表决票以及投票。

    六、休会,计票人统计现场会议表决情况。

    七、由监票人代表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发表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见证法律意见。

    九、与会董事、监事、监票人等分别签署会议决议、记录等现场会议文件。

    十、大会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结束。




                                     2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
         议案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二、监票人与计票人的产生及其职责

    1、在对议案审议表决前,由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举手表决方式推
举 2 名股东代表和 1 名监事代表担任现场计票人、监票人。

    2、现场计票人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核实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人数以及代表股权数;

    (2)清点票数,根据股东名册对照审核登记手续或有效证件是否齐全(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去掉无效票,统计有效票数和每一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

    (3)现场计票结束,宣读现场计票结果。

    3、监票人负责对投票和计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投票与表决

    1、股东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为保证表决结果的有效性,请务必填写股东信息,在“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签字”处签名,并保持表决票上股东信息的完整性。



                                   3
    3、非累计投票议案的每一表决事项均为单选,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
的表决票或未投票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
果无效。

    4、现场投票结束后,由计票人当场统计选票,并由监票人对投票和计票的
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宣读现场计票结果。

    5、审议普通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特别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本次大会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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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

    2022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本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相关变更情况概述

    1、拟将现有公司中文名称“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龙
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现有证券简称“龙宇燃油”、证券代码“603003”保持不变。

    3、拟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

    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
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
数据科技、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软件开发,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电
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电信业务。石油制品(含
汽油、煤油、柴油)、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纺织原料及产品(除专项)、
金属材料、塑料原料及产品、玻璃制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的销售,石化产品
信息咨询,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4、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变更相关
的各项具体事宜。本次变更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规章制度、证照和资质等
涉及公司名称的文件,一并进行相应修改。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5
    鉴于,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
须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做出相应修订;并且,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最新修订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
规范运作,拟对《公司章程》其他有关条款一并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条款详见附件《<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对照表》。

    除上述条款变更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理由

    近年来,公司数据中心 IDC 业务收入逐年提高,公司大宗商品贸易业务营收
规模逐步减少,特别是近两年,公司大力发展 IDC 业务,使得整体 IDC 业务板块
经营业绩快速提升,并贡献了公司大部分的净利润,公司大力发展数据中心业务。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以及经营发展需要,为了更清晰地反映公司的主营业务板
块和战略定位,使公司名称更贴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拟将公司名称进行变更。

    上述事项,各位股东也可参见公司 2022 年 11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审议表决。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12 日




                                   6
   附:《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章程条款中公司名称均相应修改。)
    第二条 ……                                    第二条 ……
    公司由上海龙宇石化有限公司以经审计             公司由上海龙宇石化有限公司以经审
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经上海市工商         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经上海市市
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注册号为               场监督 管理局 注册登记,取得注册号为
“310115000447044”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310115000447044”号的《企业法人营业
照》。                                         执照》。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上海龙宇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上海龙宇
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
司经营范围是: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         司经营范围是: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
业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业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互
油制品(含汽油、煤油、柴油)、化工原料及       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大
产品(除危险品)、纺织原料及产品(除专项)、   数据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
金属材料、塑料原料及产品、玻璃制品、五         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数据科技、计算
金交电、建筑材料的销售,石化产品信息咨         机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
询,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数据科         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
技、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         储服务,软件开发,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
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         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
处理和存储服务,软件开发,物业管理,计         硬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电信业务。石油制
算机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通讯设备、         品(含汽油、煤油、柴油)、化工原料及产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 除依法须        品(除危险品)、纺织原料及产品(除专项)、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金属材料、塑料原料及产品、玻璃制品、五
经营活动                                       金交电、建筑材料的销售,石化产品信息咨
                                               询,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核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
    ……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二十九条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        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
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
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
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    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
其所得收益。                              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
    ……                                  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除外。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
                                          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
    ……                                  计划;
                                              ……
    第四十一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         第四十一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
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    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
务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除应当及时    务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除应当及时
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三)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产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象提供的担保;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三)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净资产 10%的担保;                            (三)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连续 12 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8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           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     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超过 5000 万元;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提供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七)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     提供的担保。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         ……
何担保。
    ……
    第五十条                                   第五十条
    ……                                       ……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
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     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
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
                                           关证明材料。
    第五十六条 股东会议的通知包括以下          第五十六条 股东会议的通知包括以
内容:                                     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的股东;                                   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
记日;                                     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
                                           表决程序。
                                               ……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
别决议通过:                             特别决议通过:
    ……                                     ……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
    ……                                 和清算;
                                             ……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但是,公司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但是,公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     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
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                                       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


                                      9
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      权的股份总数。
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
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      《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
低持股比例限制。                            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
                                            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
                                            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
                                            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
                                            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
                                            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
                                            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
                                            例限制。
    第八十八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           第八十八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
前,应当推举 2 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监票。   决前,应当推举 2 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监
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      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
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      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
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      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
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      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
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
                                            录。
                                                ……
    第九十六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           第九十六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
无需持有公司股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      无需持有公司股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
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                                        ……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处罚,期限未满的;                          措施,期限未满的;
    ……                                        ……
    第一百〇五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            第一百〇五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以及《上海龙宇燃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      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规定执行。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                                     ……
    (十一)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十一)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


                                       10
    ……                                   捐赠等事项;
    (十四)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         ……
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         (十四)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     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
    ……                                   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
                                           项和奖惩事项;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
                                           需要设立战略、提名与薪酬考核等相关专
                                           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
                                           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
                                           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
                                           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
                                           酬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
                                           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
                                           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
                                           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〇九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        第一百〇九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
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     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
务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     债务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
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         (三)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
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     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
超过 100 万元。                            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值计算。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 100 万元。


                                      11
                                                (七)对外捐赠单笔捐赠金额或会计
                                            年度内累计捐赠总额在人民币 1,000 万元
                                            以上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单
                                            笔捐赠金额或会计年度内累计捐赠总额在
                                            人民币 3,000 万元以上的,由董事会审议
                                            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
                                            值计算。
    第一百二十八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           第一百二十八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      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
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
                                            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一百三十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           第一百三十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      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
担赔偿责任。                                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
                                            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违背诚信
                                            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造
                                            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四十一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           第一百四十一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
                                            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      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
务会计制度。                                务会计制度。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
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      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
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6 个月结束之     露年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
日起 2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     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
交易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      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
计年度前 3 个月和前 9 个月结束之日起的 1        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照有关法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
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规定进行编制。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
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      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
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      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
服务等业务,聘期 1 年,可以续聘。           务,聘期 1 年,可以续聘。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