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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花王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5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 2018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鉴于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 6 名激励对象已因个人原因辞职,

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28.7 万股

将由公司回购注销;鉴于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 5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内容

调整和职务变更,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

票合计 107 万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因公司 2018 年度业绩完成情况未达到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条件,因此不予解锁,

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253.8 万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389.5 万股,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

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34,107.7 万元减少至 33,718.2 万元。公司总股本由 34,107.7

万股变更至 33,718.2 万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

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19 年 4 月 26 日)起 45 日内向本公司

申报债权,并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

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

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

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

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丹阳市南二环路 88 号花王股份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19 年 4 月 26 日起 45 天内(8:30-11:30;14:00-17:00)(周

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邮编:212300

    4、联系人:朱丹

    5、联系电话:0511-86893666

    6、传真:0511-86893666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