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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花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8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花王生
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
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股
票的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及《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
在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
合规。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
资格,按相关规定需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8.82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
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
购注销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蔡   建                   李   慧                   袁   彬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