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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花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9-12-13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花王生
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
会提供的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关
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花王集团购买房产,是出于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所
需,交易遵循了商业规则,具备商业实质。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
基础,定价公允合理,评估机构具备所需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遵循了市场化原
则和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审议和
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购买房产的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
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蔡   建                   李   慧                   袁   彬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