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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花王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7-17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6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司已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以专人

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

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会议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姣君女士

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

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

1203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33,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和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具体情况,制定和实
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

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

方案。现公司董事会依据如上授权进一步明确公司可转债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3,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330 万张,按面值发行。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 0.5%,第二年 0.8%,第三年

1.0%,第四年 1.5%,第五年 2.5%,第六年 3.0%。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6.94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

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

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

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以及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其中,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4、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换公司

债券票面面值上浮 16%(不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7 月 20 日(T-1 日)收市

后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1,920,600 股以外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

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3,000 万元的部分由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0 年

7 月 20 日,T-1 日)收市后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1,920,600 股以外登记在

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

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 年

7 月 20 日,T-1 日)收市后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1,920,600 股以外登记在

册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0.984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

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即每股配售 0.000984 手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 1 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

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

出不足 1 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

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原股东可

配售总量一致。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337,093,800 股 , 剔 除 公司 拟 回 购 注 销 的 限 制性 股 票
1,920,600 股后,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总股本为 335,173,200 股。按本次发

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限总额为 329,810

手,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424%。其中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333,375,000 股,可优先认购花王转债上限总额为 328,041 手;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数量为 1,798,200 股,可有限认购的花王转债上限总额为 1,769 手。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若原无限售条件股

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申购量获配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若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

额,则该笔认购无效。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处进行。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上市等相

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

定,经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年度股东大

会、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

债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尽快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公司董事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及监管协议签订等事宜。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

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