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花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31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花王生

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

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阅候选人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候选人具备履行职

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且独立董事候选人冯昵女

士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张云雷先生、冯昵女士具

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

形。基于独立判断,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张云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提名冯昵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肖姣君女士的个人履历等材料,我们认为肖姣君女士具备担任上市公

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
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拟聘

请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高管所需的职业

素质,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肖姣君女士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肖姣君女士为公

司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蔡   建                 李    慧                袁   彬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