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王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0-30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4
债券代码:113595 债券简称:花王转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以专人送
达、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
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雅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截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激
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持有或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同意以 2020 年 10 月 29 日为授予日,授予 21 名激励对象 56.5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 21 名激励对象 226 万份股票期权。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