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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花王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湖州协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2020-11-10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5
债券代码:113595           债券简称:花王转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湖州协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免
                       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 年 11 月 9 日,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花
王股份”)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
意湖州协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
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湖州协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
州协兴投资”)拥有公司股份将超过 30%,湖州协兴投资因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将导致其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经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
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投资者可以免于
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
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湖州协兴投资
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