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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花王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说明公告2021-04-20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债券代码:113595         债券简称:花王转债
转股代码:191595         转股简称:花王转股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背景概述: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王集团”)与陈柳瑛、

孙博真(以下合称“受让方”)于 2015 年 4 月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一)》,

花王集团同意向受让方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 6.68%的原始股,转让价格为 5,010

万元,受让方所持有的该部分股权由花王集团代持。2019 年 10 月,陈柳瑛与花

王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二)》,要求花王集团以 11,022 万元回购公司部分

原始股,占公司上市发行前总股本的 3%。

   ●进展情况:因花王集团未能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二)》的条款约定及时支

付全部款项,陈柳瑛就余款部分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花王集团就上

述纠纷提出管辖权异议。鉴于本次案件尚未正式开庭,目前没有相关判决文件。

公司已就上述纠纷引起的诉讼保全及公司股份冻结、解冻等事宜进行披露。

   ●截至目前,花王集团持有公司 13,364.3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9.81%;

花王集团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15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45%。上述《股

权转让协议》涉及的股份比例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一、情况说明

    (一)背景概述
       花王集团与陈柳瑛、孙博真于 2015 年 4 月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一)》,

花王集团同意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668 万股原始股,对应公司上市发行前

总股本的 6.68%,转让价格为 5,010 万元。上述股权转让不需进行工商变更手续,

受让方所持有的该部分股权由花王集团代持。当受让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提出书

面回购要求时,花王集团以现金支付方式进行回购。主要回购条款如下:

       A.公司上市一年后,受让方有权书面通知转让方根据通知书指定日期回购本

次受让的其中 300 万股原始股,经计算后的回购价格小于等于 12.5 元时,花王

集团承诺受让方的回购金额高于 8,350 万;经计算后的回购价格大于 12.5 元时,

回购金额=[本次受让方对应的股本*回购价格-本次受让方对应的股本*(回购价

格-12.5)*20%)];

       B.如发生未能如期上市等约定情形,受让方有权书面通知转让方根据通知书

指定日期回购本次受让的 668 万股原始股,回购价格为 10 元/股。

       截至《股权转让协议(一)》签订之日,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560.52       55.61%

 2       江苏花种投资有限公司                           1,039.48       10.39%

 3       吴群                                           1,000.00       10.00%

 4       束美珍                                         1,000.00       10.00%

 5       南京沃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600.00         6.00%

 6       常州金陵华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         5.00%

 7       江苏丹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00.00         3.00%

                       合计                            10,000.00       100.00%

       2019 年 10 月,陈柳瑛通过书面方式提出回购要求,并与花王集团签订《股

权转让协议(二)》,要求花王集团以 11,022 万元人民币回购公司部分原始股,

占公司上市发行前总股本的 3%。截至《股权转让协议(二)》签订之日,公司股

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3,901.30           41.23%

 2         肖姣君                                       150.00            0.44%

 3         其他股东                                   19,666.90           58.33%

合计                                                  33,718.20           100%

         因花王集团未能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二)》的条款约定及时支付全部款项,

陈柳瑛就余款部分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花王集团就上述纠纷提出管

辖权异议。该案件目前尚未开庭。

         截至目前,花王集团股权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备注

 1              肖国强                 31,420.00           89.77%      公司实际控制人

 2              张云雷                 3,080.00            8.80%

 3              肖姣君                  500.00             1.43%      肖国强一致行动人

              合计                     35,000.00          100.00%

         截至目前,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3,364.30          39.81%

     2     肖姣君                                        150.00           0.45%

     3     其他股东                                    20,058.18          59.75%

合计                                                   33,572.48         100.00%

         花王集团持有公司 13,364.3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9.81%;花王集团

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15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45%。上述《股权转让协

议》涉及的股份比例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进展说明

         1、目前各方当事人对合同类别、交易性质等问题存在较大争议,花王集团

认为,其基于融资需求与陈柳瑛、孙博真签署前述协议。花王集团会根据案件沟
通进展和法院判决情况,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下一步的还款计划。

    2、2020 年 12 月 17 日-18 日、2020 年 12 月 23 日-24 日,公司已就花王集

团与陈柳瑛之间因上述纠纷引起的诉讼保全及公司股份冻结、解冻等事宜进行披

露;鉴于本次案件尚未正式开庭,目前没有相关判决文件。

    二、其他提示

    针对花王集团目前所涉及的诉讼事项,公司将重点关注并持续追踪,依法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

告为准。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