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王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4-30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〇二一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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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年,作为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诚信、独立地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对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运用各自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的科学
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我们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建议
等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工作情况汇
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2020年度公司时任独立董事为:蔡建先生、李慧女士、冯昵女士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蔡建先生,196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化工部南京化工厂财务主办会计、江苏省会计师事务
所项目经理、江苏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江苏中衡会计师事务所副董事长兼
总经理,现任江苏公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自2017年12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慧女士,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2009至2013年任上海力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任上海力帆律师事务所金
融证券首席律师、高级合伙人。自2017年12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冯昵女士,196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注
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6年1月至2021年3月,担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授薪合伙人,2021年3月至今,担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执行高级经理。自2020年7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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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情况说明
因工作规划等个人原因,蔡建先生、李慧女士于2021年3月辞去公司独立董
事职务,目前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为:冯昵女士、金晓斌先生、孙保平先生。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
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我们具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情况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会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的次数
蔡建 10 10 8 0 0 否 4
李慧 10 10 10 0 0 否 2
冯昵 5 5 4 0 0 否 1
(二)相关决议的表决情况
2020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听取了相关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对外担保、资金往来等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
的经营风险。我们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
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需经董事会讨论和决策的重大事项,我们都能做到预
先审议、认真审核;对公司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因
此,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重大事项未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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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勤勉履职情况
2020年,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勤勉尽责,发挥在财务、人事、管理等方面的
经验和专长,就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聘任审计机构、董监高履职、募集资金使
用、内部控制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从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
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在相关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等方面的合
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
真审核,我们认为:2020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
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购买中维国际工程
设计有限公司少数股东20%股权,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评估机构具备所需
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和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除公司母子公司之间的对外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行
为。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严
格按照上市监管规定履行了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合计为
15,220.63万元,年末余额为11,006.05万元。公司有关制度和管理措施未能切实、
严格的执行,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公司已深刻认识到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的严重
性,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吸取教训,强化风险责任
意识,采取切实措施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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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将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确保公司依法依规持续规范运作。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我们认为:公
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及薪酬情况
我们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和兼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
司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
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已严格制定业绩考核和薪酬制度,并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董
事、监事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薪酬发放标准设置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状况和同行业水平,有利
于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工作,公司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因股权激励
事项拟注销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2020 年 6 月 16 日,2019 年度的利润分配工
作已全部办理完毕。我们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在充分考虑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的情
况下,制订了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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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
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公司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我们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及股东均积极履行
以往作出的承诺。公司对本身及关联方承诺事项进行了自查和梳理,除了存在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形外,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其他发生
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积极研究资本市场的政策变化,按照监管规则,改进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机制,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了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了公司和所有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披露各类临时公告 122 篇,定期报告 4 期,充分保障了投资
者的知情权。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发生,暴露了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
陷,未能切实、严格地执行有关制度和管理措施。我们要求公司根据《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
控制的运行程序,继续强化资金使用的管理制度,明确定期核对对账机制,对于
预付款项,应及时跟踪合同履行情况,强化关键管理岗位的风险控制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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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
会,2020 年度,我们作为相关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各自议事规
则的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及时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并结合各自经验与专长提
出优化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了专业化的支持,为公司经营和可
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同时,各专业委员会不断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强化议事能
力和效率,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独立董事年报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尽可能有效地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针对公司出现的资金占用情况,我们要求全面核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加强相关制度的执行力度,要求
公司按照制度规范运作,密切关注与跟踪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情况,加强沟通交流。
同时要求公司督促控股股东尽快解决占款问题,减少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蔡建、李慧、冯昵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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