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花王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4-30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〇二一年四月




                                             1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年,作为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诚信、独立地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对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运用各自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的科学

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我们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建议

等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工作情况汇

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2020年度公司时任独立董事为:蔡建先生、李慧女士、冯昵女士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蔡建先生,196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化工部南京化工厂财务主办会计、江苏省会计师事务

所项目经理、江苏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江苏中衡会计师事务所副董事长兼

总经理,现任江苏公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自2017年12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慧女士,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2009至2013年任上海力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任上海力帆律师事务所金

融证券首席律师、高级合伙人。自2017年12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冯昵女士,196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注

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6年1月至2021年3月,担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授薪合伙人,2021年3月至今,担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执行高级经理。自2020年7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其他情况说明

           因工作规划等个人原因,蔡建先生、李慧女士于2021年3月辞去公司独立董

    事职务,目前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为:冯昵女士、金晓斌先生、孙保平先生。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

    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我们具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情况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会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的次数

  蔡建           10        10         8          0       0           否                 4
  李慧           10        10        10          0       0           否                 2
  冯昵           5         5          4          0       0           否                 1

           (二)相关决议的表决情况

           2020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听取了相关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对外担保、资金往来等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

    的经营风险。我们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

    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需经董事会讨论和决策的重大事项,我们都能做到预

    先审议、认真审核;对公司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因

    此,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重大事项未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


                                                                                       3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勤勉履职情况

    2020年,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勤勉尽责,发挥在财务、人事、管理等方面的

经验和专长,就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聘任审计机构、董监高履职、募集资金使

用、内部控制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从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

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在相关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等方面的合

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

真审核,我们认为:2020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

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购买中维国际工程

设计有限公司少数股东20%股权,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评估机构具备所需

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和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除公司母子公司之间的对外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行

为。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严

格按照上市监管规定履行了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合计为

15,220.63万元,年末余额为11,006.05万元。公司有关制度和管理措施未能切实、

严格的执行,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公司已深刻认识到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的严重

性,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吸取教训,强化风险责任

意识,采取切实措施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4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人员将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确保公司依法依规持续规范运作。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我们认为:公

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及薪酬情况

    我们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和兼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

司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

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已严格制定业绩考核和薪酬制度,并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董

事、监事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薪酬发放标准设置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状况和同行业水平,有利

于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工作,公司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因股权激励

事项拟注销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2020 年 6 月 16 日,2019 年度的利润分配工

作已全部办理完毕。我们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在充分考虑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的情

况下,制订了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

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公司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我们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及股东均积极履行

以往作出的承诺。公司对本身及关联方承诺事项进行了自查和梳理,除了存在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形外,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其他发生

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积极研究资本市场的政策变化,按照监管规则,改进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机制,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了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了公司和所有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披露各类临时公告 122 篇,定期报告 4 期,充分保障了投资

者的知情权。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发生,暴露了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

陷,未能切实、严格地执行有关制度和管理措施。我们要求公司根据《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

控制的运行程序,继续强化资金使用的管理制度,明确定期核对对账机制,对于

预付款项,应及时跟踪合同履行情况,强化关键管理岗位的风险控制职责。


                                                                             6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

会,2020 年度,我们作为相关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各自议事规

则的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及时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并结合各自经验与专长提

出优化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了专业化的支持,为公司经营和可

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同时,各专业委员会不断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强化议事能

力和效率,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独立董事年报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尽可能有效地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针对公司出现的资金占用情况,我们要求全面核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加强相关制度的执行力度,要求

公司按照制度规范运作,密切关注与跟踪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情况,加强沟通交流。

同时要求公司督促控股股东尽快解决占款问题,减少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蔡建、李慧、冯昵

                                                           2021 年 4 月 29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