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王股份: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1-04-30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二〇二一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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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
行了监督职责。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的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蔡建先生、李慧女士、李洪斌
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蔡建先生、李慧女士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
会计资格的蔡建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的成员组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各委员出席了全部
会议,各项议案及专项汇报均经全体委员审核通过及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议案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0 年 4 月 29 日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0 年 8 月 27 日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0 年 9 月 8 日 公司经营状况和重要事项沟通
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 年 10 月 26 日
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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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
评估,对其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审
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外部审计
机构,其在审计工作中体现了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勤勉尽职的履职能力,并较
好的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审计部之间的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优化,审计
委员会加强了对公司内部审计的监督,督促公司审计部按照计划实施内部审计,
并通过实施反馈及时评估内部审计进展情况;同时,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审计
给予指导意见,并就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提出建议。审计委员会未发
现 2020 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履行督促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审阅工作,
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发表专业意见,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
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
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的事项。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
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
的沟通,并督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达到了高效、高质的
效果,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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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有关制度和管理措
施未能切实、严格的执行,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为防止资金占用情况的再次
发生,我们要求内审及财务部门密切关注和跟踪公司大额资金往来的情况,对相
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对疑似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及时向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汇报,督促公司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四、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监管部门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
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
构、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等方面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了法定职责。
有效的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质量,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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