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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花王: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21-12-03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 花王              公告编号:2021-118
债券代码:113595         债券简称:花王转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花王集团所持有的公司 489.8 万股股份将被拍卖,占公司总股本的 1.46%。
     ●目前花王集团持有公司 13,364.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81%,该事项
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

影响。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收到公司控

股股东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王集团”)转发的江苏省张家港

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1)苏 0582 执 6779 号之一,获知花王集团

所持有的公司 489.8 万股股份将被拍卖,占公司总股本的 1.46%。目前花王集团

持有公司 13,364.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81%,该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

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公司收到的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出具的《执

行裁定书》(2021)苏0582执6779号之一,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家港市华芳

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芳小贷”)与被执行人花王集团、肖国强、

邹玉凤、肖姣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法院已发生效力的(2020)

苏0582民初14701号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

务,法院在审理该案的过程中,于2021年1月21日冻结被执行人花王国际持有并
已质押予申请执行人华芳小贷的公司股票489.8万股,因被执行人未能履行义务,

现法院决定拍卖上述股票以清偿债务。裁定拍卖被执行人花王集团持有并已质押

予申请执行人华芳小贷的公司股票489.8万股。

    公司已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30 日,公司公告控股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 489.8

万股股权质押给华芳小贷,质押期限为 2020 年 4 月 27 至 2020 年 10 月 27 日,

2021 年 1 月 13 日控股股东收到关于该案件的法院传票,2021 年 1 月 25 日-26 日

公司公告华芳小贷对控股股东部分股份申请了冻结,2021 年 5 月 14 日法院开庭

审议了该合同纠纷,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苏 0582 民初 14701 号《民

事判决书》。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告收到控股股东转发的《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苏 0582 民初 14701 号电子文档,判决花王集团应

支付给华芳小贷借款本金 1,500 万元及违约金(详见公告 2021-108)。

    截至目前,花王集团共有 17.23 亿元债务存在逾期情况,其中 4.56 亿元为

股票质押借款,12.67 亿元为涉及诉讼债务。公司已督促花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

人高度重视股份高比例质押、冻结和被执行的情形,公司将充分做好控股股东资

信状况、股票质押诉讼风险、债务偿还能力等风险排查力度和动态监测频次,做

好风险的预研预判工作。此外,花王集团将通过向当地政府汇报以寻求纾困政策、

多方寻求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大经营力度、盘活存量资产、加快资金回笼等方式,

来缓解自身债务压力,维护公司的稳定,截至目前尚无切实可行的方案,公司存

在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影响,若有达到披露标

准的公司将进行及时披露,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

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