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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花王: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21-12-11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 花王           公告编号:2021-119
债券代码:113595         债券简称:花王转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诉讼情况: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转发的《江苏省丹阳市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苏 1181 民初 5644 号电子文档,判决花王国际建

设集团有限公司应支付给顾菁入职补偿款 3,334 万元及利息。

    一、背景概述

    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王集团”)与顾菁女士之间存在

合同纠纷,花王集团与顾菁女士于 2017 年 6 月 2 日签订入职补偿协议,其中约

定顾菁提升花王集团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流程、组织架构和团队建设、提升花王集

团下属公司业绩,确保上市公司业绩、产值、利润连续五年百分之百增长,并于

五年内跨入行业前三,各现金流、负债率等财务指标保持 2016 年度同期水平(资

产负债率不超过 45%,经营性现金流正 3000 万元以上)等,花王集团承诺允许

顾菁一经入职在三年内增持公司股份,花王集团给予顾菁补偿且补偿总额不超过

五千万元等值股票,具体增持及现金补偿分三期分别于 2017 年年底前、2018 年

年底前、2019 年年底前实施,截止目前尚未实施完毕。2021 年 6 月 21 日,公

司公告根据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苏 1181 民初 5644 号《协助

执行通知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法院执行轮候冻

结花王集团所持有的公司 3500 万股股份。(详见公告 2021-071)

    二、判决情况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转发的《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民事

        判决书》(2021)苏 1181 民初 5644 号电子文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条、第七十七条、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

        条、第六百八十八条、第六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1、被告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顾菁

        入职补偿款 3,334 万元、利息 1,150,091 元,合计 34,490,091 元,并以 3,334 万

        元为基数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支付 2021 年 4 月 21 日起自实际付款之日的利息;

                2、被告肖国强对被告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21,4250 元、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219,250 元,由被告负担。

                三、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司法冻结
序号                债权人名称                               冻结期限          (协助执行通知书)号
                                              股数
 1     丹阳市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500     2020.07.10-2023.07.09   (2020)苏 1181 民初 3247 号

 2     张家港市华芳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489.8     2021.01.21-2024.01.20   (2020)苏 0582 民初 14701 号

 3     新川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800

 4     北京朋威安宇商贸有限公司             3929.78    2021.04.14-2024.04.13   (2021)京 0108 民初 2500 号

 5     北京晨边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3171.48    2021.04.14-2024.04.13   (2021)京 0108 民初 2501 号

 6     陈柳瑛                               13364.3    2021.04.27-2024.04.26   (2020)浙 06 民初 373 号

 7     孙博真                               13364.3    2021.04.28-2024.04.27   (2021)浙 06 民初 69 号

 8     深圳秋实弘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364.3    2021.05.25-2024.05.24   (2021)苏 11 执 120 号

 9     镇江市丹阳正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5000     2021.05.27-2024.05.26   (2021)苏 1181 民初 3725 号

 10    丹阳市和鑫源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500      2021.6.18-2024.6.17    (2021)苏 1181 民初 4790 号

 11    顾菁                                   3500      2021.6.18-2024.6.17    (2021)苏 1181 民初 5644 号

 12    重庆川彬商贸有限公司(有限合伙)     13364.3    2021.11.16-2024.11.16   (2021)京 0102 执 8425 号

合计                                        77348.26
    截至目前,花王集团所持有的公司 133,643,000 股股份,上市冻结股份总数

77,348.26 股,已冻结至第六轮。

    四、其他提示

    截至目前,花王集团共有 17.23 亿元债务存在逾期情况,其中 4.56 亿元为股

票质押借款,12.67 亿元为涉及诉讼债务。公司已督促花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高度重视股份高比例质押、冻结和被执行的情形,公司将充分做好控股股东资信

状况、股票质押诉讼风险、债务偿还能力等风险排查力度和动态监测频次,做好

风险的预研预判工作。此外,花王集团将通过向当地政府汇报以寻求纾困政策、

多方寻求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大经营力度、盘活存量资产、加快资金回笼等方式,

来缓解自身债务压力,维护公司的稳定,截至目前尚无切实可行的方案。公司将

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影响,若有达到披露标准的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义务。公司

提示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