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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花王: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22-02-19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 花王             公告编号:2022-015
债券代码:113595         债券简称:花王转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诉讼情况: 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转发的《江苏省丹阳市人

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2)苏 1181 执 1088 号电子文档,责令花王国际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履行支付标的额 34,709,341 元及执行费 102,109 元的义务。

    一、背景概述

    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王集团”)与顾菁女士之间存在

合同纠纷,花王集团与顾菁女士于 2017 年 6 月 2 日签订入职补偿协议,其中约

定顾菁提升花王集团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流程、组织架构和团队建设、提升花王集

团下属公司业绩,确保上市公司业绩、产值、利润连续五年百分之百增长,并于

五年内跨入行业前三,各现金流、负债率等财务指标保持 2016 年度同期水平(资

产负债率不超过 45%,经营性现金流正 3000 万元以上)等,花王集团承诺允许

顾菁一经入职在三年内增持公司股份,花王集团给予顾菁补偿且补偿总额不超过

五千万元等值股票,具体增持及现金补偿分三期分别于 2017 年年底前、2018 年

年底前、2019 年年底前实施,截止目前尚未实施完毕。2021 年 6 月 21 日,公

司公告根据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苏 1181 民初 5644 号《协助

执行通知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法院执行轮候冻

结花王集团所持有的公司 3500 万股股份(详见公告 2021-071)。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转发的《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苏 1181
        民初 5644 号电子文档,判决花王集团应支付给顾菁入职补偿款 3,334 万元及利

        息(详见公告 2021-119)。

                二、执行情况

                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转发的《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执行通

        知书》(2022)苏 1181 执 1088 号电子文档,顾菁与花王集团、肖国强合同纠纷

        一案,申请人顾菁依据已生效的(2021)苏 1181 民初 5644 号判决书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向丹阳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丹阳市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

        六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

        二条的规定,责令花王集团、肖国强履行下列义务:

                1、本案标的额 34,709,341 元(利息计算至 2022 年 2 月 15 日)、执行费

        102,109 元;

                2、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司法冻结
序号                债权人名称              股数(万        冻结期限               (协助执行通知书)号
                                              股)
 1     丹阳市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500      2022.2.16-2025.2.15    (2021)苏 1181 执 702 号

 2     张家港市华芳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489.8     2021.01.21-2024.01.20   (2020)苏 0582 民初 14701 号

 3     新川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800

 4     北京朋威安宇商贸有限公司             3,929.78   2021.04.14-2024.04.13   (2021)京 0108 民初 2500 号

 5     北京晨边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3,171.48   2021.04.14-2024.04.13   (2021)京 0108 民初 2501 号

 6     陈柳瑛                               13,364.3   2021.04.27-2024.04.26   (2020)浙 06 民初 373 号

 7     孙博真                               13,364.3   2021.04.28-2024.04.27   (2021)浙 06 民初 69 号

 8     深圳秋实弘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364.3   2021.05.25-2024.05.24   (2021)苏 11 执 120 号

 9     镇江市丹阳正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5,000     2021.05.27-2024.05.26   (2021)苏 1181 民初 3725 号

 10    丹阳市和鑫源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500      2021.6.18-2024.6.17    (2021)苏 1181 民初 4790 号
 11    顾菁                                  3,500       2021.6.18-2024.6.17    (2021)苏 1181 民初 5644 号

 12    重庆川彬商贸有限公司(有限合伙)     13,364.3    2021.11.16-2024.11.16   (2021)京 0102 执 8425 号

 13    丹阳市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864.3     2022.2.16-2025.2.15    (2021)苏 1181 执 702 号

 14    镇江市丹阳正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8,364.3     2022.2.16-2025.2.15    (2021)苏 1181 执 3077 号

合计                                        95,726.86


              截至目前,花王集团所持有的公司 133,643,000 股股份,上述冻结股份总数

        95,726.86 万股,已冻结至第八轮。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解决措施

              (一)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与花王集团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本

        次股份被冻结事项尚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截至目前,花王集

        团所持有的公司 133,643,000 股股份已全部处于被质押且被冻结状态,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39.81%。结合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质押

        冻结的情况,公司存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二)风险化解措施

              截至目前,花王集团共有 17.57 亿元债务存在逾期情况,其中 4.56 亿元为股

        票质押借款,13.01 亿元为涉及诉讼债务。公司已督促花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高度重视股份高比例质押、冻结和被执行的情形,公司将充分做好控股股东资信

        状况、股票质押诉讼风险、债务偿还能力等风险排查力度和动态监测频次,做好

        风险的预研预判工作。此外,花王集团将通过向当地政府汇报以寻求纾困政策、

        多方寻求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大经营力度、盘活存量资产、加快资金回笼等方式,

        来缓解自身债务压力,维护公司的稳定,截至目前尚无切实可行的方案,公司存

        在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影响,若有达到披露标

        准的公司将进行及时披露,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

        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