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花王: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22-02-19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 花王 公告编号:2022-015
债券代码:113595 债券简称:花王转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诉讼情况: 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转发的《江苏省丹阳市人
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2)苏 1181 执 1088 号电子文档,责令花王国际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履行支付标的额 34,709,341 元及执行费 102,109 元的义务。
一、背景概述
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王集团”)与顾菁女士之间存在
合同纠纷,花王集团与顾菁女士于 2017 年 6 月 2 日签订入职补偿协议,其中约
定顾菁提升花王集团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流程、组织架构和团队建设、提升花王集
团下属公司业绩,确保上市公司业绩、产值、利润连续五年百分之百增长,并于
五年内跨入行业前三,各现金流、负债率等财务指标保持 2016 年度同期水平(资
产负债率不超过 45%,经营性现金流正 3000 万元以上)等,花王集团承诺允许
顾菁一经入职在三年内增持公司股份,花王集团给予顾菁补偿且补偿总额不超过
五千万元等值股票,具体增持及现金补偿分三期分别于 2017 年年底前、2018 年
年底前、2019 年年底前实施,截止目前尚未实施完毕。2021 年 6 月 21 日,公
司公告根据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苏 1181 民初 5644 号《协助
执行通知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法院执行轮候冻
结花王集团所持有的公司 3500 万股股份(详见公告 2021-071)。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转发的《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苏 1181
民初 5644 号电子文档,判决花王集团应支付给顾菁入职补偿款 3,334 万元及利
息(详见公告 2021-119)。
二、执行情况
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转发的《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执行通
知书》(2022)苏 1181 执 1088 号电子文档,顾菁与花王集团、肖国强合同纠纷
一案,申请人顾菁依据已生效的(2021)苏 1181 民初 5644 号判决书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向丹阳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丹阳市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
六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
二条的规定,责令花王集团、肖国强履行下列义务:
1、本案标的额 34,709,341 元(利息计算至 2022 年 2 月 15 日)、执行费
102,109 元;
2、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司法冻结
序号 债权人名称 股数(万 冻结期限 (协助执行通知书)号
股)
1 丹阳市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500 2022.2.16-2025.2.15 (2021)苏 1181 执 702 号
2 张家港市华芳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489.8 2021.01.21-2024.01.20 (2020)苏 0582 民初 14701 号
3 新川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800
4 北京朋威安宇商贸有限公司 3,929.78 2021.04.14-2024.04.13 (2021)京 0108 民初 2500 号
5 北京晨边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3,171.48 2021.04.14-2024.04.13 (2021)京 0108 民初 2501 号
6 陈柳瑛 13,364.3 2021.04.27-2024.04.26 (2020)浙 06 民初 373 号
7 孙博真 13,364.3 2021.04.28-2024.04.27 (2021)浙 06 民初 69 号
8 深圳秋实弘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364.3 2021.05.25-2024.05.24 (2021)苏 11 执 120 号
9 镇江市丹阳正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5,000 2021.05.27-2024.05.26 (2021)苏 1181 民初 3725 号
10 丹阳市和鑫源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500 2021.6.18-2024.6.17 (2021)苏 1181 民初 4790 号
11 顾菁 3,500 2021.6.18-2024.6.17 (2021)苏 1181 民初 5644 号
12 重庆川彬商贸有限公司(有限合伙) 13,364.3 2021.11.16-2024.11.16 (2021)京 0102 执 8425 号
13 丹阳市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864.3 2022.2.16-2025.2.15 (2021)苏 1181 执 702 号
14 镇江市丹阳正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8,364.3 2022.2.16-2025.2.15 (2021)苏 1181 执 3077 号
合计 95,726.86
截至目前,花王集团所持有的公司 133,643,000 股股份,上述冻结股份总数
95,726.86 万股,已冻结至第八轮。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解决措施
(一)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与花王集团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本
次股份被冻结事项尚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截至目前,花王集
团所持有的公司 133,643,000 股股份已全部处于被质押且被冻结状态,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39.81%。结合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质押
冻结的情况,公司存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二)风险化解措施
截至目前,花王集团共有 17.57 亿元债务存在逾期情况,其中 4.56 亿元为股
票质押借款,13.01 亿元为涉及诉讼债务。公司已督促花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高度重视股份高比例质押、冻结和被执行的情形,公司将充分做好控股股东资信
状况、股票质押诉讼风险、债务偿还能力等风险排查力度和动态监测频次,做好
风险的预研预判工作。此外,花王集团将通过向当地政府汇报以寻求纾困政策、
多方寻求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大经营力度、盘活存量资产、加快资金回笼等方式,
来缓解自身债务压力,维护公司的稳定,截至目前尚无切实可行的方案,公司存
在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影响,若有达到披露标
准的公司将进行及时披露,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
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