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花王: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2-04-28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
对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1、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报告期内,除公司母子公司之间的对外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行为,
没有发生违规担保等情形,报告期内发生的逾期担保的情形已经消除。
2、独立董事意见
2021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关于对外担保的有
关规定,严格按照上市监管规定履行了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 2021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1、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但
公司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尚未归还的情形。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止,花王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花王股份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
金及利息余额为 96,547,899.02 元。公司已深刻认识到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的严
重性,已要求控股股东尽快归还占用的资金和资金占用费,弥补上市公司的损失。
公司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工作,密切关注和跟踪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情况,完
善内部控制体系并切实执行,防止资金占用情况的再次发生。
2、独立董事意见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充分保
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将严格遵守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确保公
司依法依规持续规范运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
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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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 昵 金晓斌 孙保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