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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花王: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06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 花王            公告编号:2022-046
债券代码:113595           债券简称:花王转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5 月 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8,745,1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8.615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

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贺伟涛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4 人,其中,通讯参会 3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为通讯参会;

    3、       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数          (%)

             A
                        128,745,000         99.9999          100        0.0001            0        0.0000
       股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为控股子公
                            0         0.0000          100          100.0000      0               0.0000
   1 司融资提供股权
     质押担保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鹏瑞、亓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

       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