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花王: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的提示性公告2022-05-21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 花王 公告编号:2022-052
债券代码:113595 债券简称:花王转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
告北京华夏环宇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环宇”)申请对花王国际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王集团”)进行破产重整,花王集团在法定期限内未
提出异议。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裁定
受理华夏环宇对花王集团的重整申请。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
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花王集团被申请破产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花王集团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对控股股东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214.72
万元,对应已计提坏账准备 607.36 万元;对控股股东合同资产账面余额 3,670.58
万元,对应已计提减值准备 1,835.29 万元;对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账面余额为 9,654.79 万元,对应已计提坏账准备 4,827.40 万
元,花王集团进入破产程序,将会对公司的上述应收款项产生一定影响。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收到控股股东花王集团转
发的由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2)苏 1181 破申 11 号,法院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裁定受理华夏环宇对花王集团的重整申请。
一、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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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告华夏环宇申请对花王集团进行破产重整(详
见公告 2022-044),花王集团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经法院查明,华夏环宇
对花王集团享有债权,花王集团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涉及执行案件债务数亿元,
花王集团不能清偿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法院认为,华夏环宇对花王集团
享有债权并已经法院生效文书确认,华夏环宇作为申请人申请花王集团重整主体
适格。现花王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具备破产法规定的
重整原因,华夏环宇申请对其进行重整,符合法律规定。花王集团住所为丹阳市,
登记机关为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院对其重整具有管辖权。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二款、第七十条第一款、
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华夏环宇对花王集团的重整申请。
二、 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花王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28,74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8.62%;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花王集团被申请破产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花王集团的
破产申请被法院受理,花王集团进入破产程序,将对本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对控股股东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214.72 万元,
对应已计提坏账准备 607.36 万元;对控股股东合同资产账面余额 3,670.58 万元,
对应已计提减值准备 1,835.29 万元;对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本金及利息账面余额为 9,654.79 万元,对应已计提坏账准备 4,827.40 万元,花
王集团进入破产程序,将会对公司的上述应收款项产生一定影响。
花王集团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
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
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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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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