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花王:关于公司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2022-05-25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 花王 公告编号:2022-054
债券代码:113595 债券简称:花王转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丹阳市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丹阳支行”)发来的《贷款提前到期通知
书》,宣布合同项下贷款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提前到期,需归还合同项下全部结
欠本金 8,800 万元及利息,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贷款逾期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9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即公司向各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3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与江苏银
行丹阳支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以下简称“主合同”),贷款金额为 10,000
万元,目前贷款余额为 4,000 万元,到期日为 2022 年 7 月 31 日。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即公司向各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3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3 日与江苏银
行丹阳支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借款金额分别
为 4,000 万元和 6,000 万元,目前贷款余额为 2,200 万元和 2,600 万元,到期日为
2022 年 7 月 31 日。
由于违反主合同项下第十一条规定当借款人因未按期支付借款利息的规定,
江苏银行丹阳支行依据主合同所赋予的权利,宣布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前到期,
导致公司本次银行贷款出现了逾期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银行贷款到期金额 21,100 万元,汇总如下(单
位:万元):
序号 融资单位 金融机构 金额
1 花王股份 农行银行丹阳支行 7,400
2 花王股份 农行银行丹阳支行 2,450
3 花王股份 农行银行丹阳支行 2,450
4 花王股份 江苏银行丹阳支行 2,200
5 花王股份 江苏银行丹阳支行 2,600
6 花王股份 江苏银行丹阳支行 4,000
总计 21,100
二、 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因债务逾期,公司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进而导致
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债务逾期事项会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加剧公司的资金紧
张状况,对部分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存在因债务逾期面临诉讼仲裁、银行
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等风险,可能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将
与相关债权人协商,积极解决上述债务问题。
三、风险提示
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
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