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花王:关于法院裁定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的公告2022-09-15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 花王 公告编号:2022-091
债券代码:113595 债券简称:花王转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裁定受理
北京华夏环宇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对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王
集团”)的重整申请(公告编号 2022-052)。2022 年 9 月 13 日,花王生态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发来的
由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2)苏 1181 破 9、64、65、66、67 号)(以
下简称“《民事裁定书》”),根据《民事裁定书》,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已裁
定对丹阳市联兴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丹阳市王府酒店有限公司、江苏利鑫进出口
贸易有限公司、丹阳市万帮物业有限公司重整案并入花王集团重整案审理(以下
简称“花王集团等五家公司”)。
花王集团等五家公司后续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与控股股东
花王集团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花王集团等五家
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控股股东进行重整的情况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公告华夏环宇申请对花王集团进行破产重整(公告
编号:2022-044);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花王集团转发法院出具
的《民事裁定书》[(2022)苏 1181 破申 11 号],法院裁定受理华夏环宇对花王集
团的重整申请(公告编号:2022-052);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花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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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转发法院出具的《决定书》[(2022)苏 1181 破 9 号],指定花王集团清算组担
任花王集团的管理人(公告编号:2022-059)。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收到花王国
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发来的由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2)苏 1181
破 9、64、65、66、67 号),根据《民事裁定书》,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管理人以花王集团与丹阳市联兴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丹阳市王府酒店有限公司、
江苏利鑫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丹阳市万帮物业有限公司存在高度关联性且人员、
财产、债权、债务严重混同为由申请合并进行重整。法院已裁定对丹阳市联兴房
屋开发有限公司、丹阳市王府酒店有限公司、江苏利鑫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丹
阳市万帮物业有限公司重整案并入花王集团重整案审理。
二、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法院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裁定受理北京华夏环宇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对花王
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于 2022 年 9 月 8 日裁定受理丹阳市花王农
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对丹阳市联兴房屋开发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于 2022 年 9
月 8 日裁定受理河南花王文体旅发展有限公司对丹阳市王府酒店有限公司的重
整申请,于 2022 年 9 月 8 日裁定受理丹阳市园博园艺工程有限公司对江苏利鑫
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于 2022 年 9 月 8 日裁定受理江苏花种投资有
限公司对丹阳市万帮物业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申请人以被申请人与花王国际建
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高度关联性且人员、财产、债权、债务严重混同为由申请合
并进行重整。
法院经审查认为,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丹阳市联兴房屋开发公司、
丹阳市王府酒店有限公司、江苏利鑫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丹阳市万帮物业有限
公司系人格高度混同的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有利于全面清理关联企业间的关
系,有利于重整工作的推进,更好的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
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
二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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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2022)苏 1181 破 64、65、66、67 号案件并入法院(2022)苏 1181 破 9 号
案件审理。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花王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28,74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8.61%,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花王集团等五家公司
进入实质合并重整程序,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可能发
生变化的风险。
花王集团等五家后续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与控股股东花王集
团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花王集团等五家公司进
入重整程序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
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
《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
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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