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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花王: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花王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2022-12-08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 花王            公告编号:2022-109
债券代码:113595        债券简称:花王转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花王转债”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203 号”文核准,花王生态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公开发行了 330 万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3,000 万元,期限 6 年。并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花王转债”,债券
代码“113595”。
    2022 年 12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召开 2022 年第二次“花王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根据《公司债券发
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事项应由公司董
事会负责召集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22 年 12 月 23 日 14 点 00 分

    3、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丹阳市南二环路 88 号)

    4、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以现场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

    5、投票表决截止时间:2022 年 12 月 23 日 16 点 00 分

    6、债权登记日:2022 年 12 月 16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债权登记日 2022 年 12 月 1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

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二、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2 年 12 月 21 日上午 9:00 至下午 4:00。

   2、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江苏省丹阳市南二环路 88 号公司办公楼三

楼)

   3、登记方式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如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

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

章)、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被代理

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被代理

人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被

代理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持

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

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被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

托书 (签字)、被代理人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卡

(签字)。

   三、      会议审议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提请“花王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推选代表人并代为参加公司预重

整及重整程序(如有)、花王集团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的议案》,议

案全文参见附件三。
   四、表决程序与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表决时,以每一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为

一表决权。

   2、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3、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

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代表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

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

投票结果。

   4、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过

半数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

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需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自批准之

日或相关批准另行确定的日期起生效。

   5、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

相抵触。

   6、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对反对者或未参加会议者进行特别补偿外,决议对全

体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

   7、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

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8、根据《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为:

   (1)当公司提出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公司的建
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期债券本息、

变更本期债券利率和期限、取消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等;

   (2)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可转债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

议,对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担保人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议,对是否

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3)当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对是否接受公司提

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

   (4)当担保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

案作出决议;

   (5)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

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6)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7)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

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杰俊

   联系电话:0511-86893666

   联系地址:江苏省丹阳市南二环路 88 号

   电子邮箱:securities@flowersking.com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请现场参会的债券持有人提前了解丹阳市防疫政策,及时主动报备,完

成“落地检”,并按照丹阳市防疫政策要求做好定期核酸检测,支持、配合防

疫工作。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8 日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2、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花王转债”2022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3、《关于提请“花王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推选代表人并代为参加公司预重整

及重整程序(如有)、花王集团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2 月 23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二次“花王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花王转债”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 1 张):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提请“花王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推选代表人
 1      并代为参加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如有)、花王
        集团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二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花王转债”2022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提请“花王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推选代表人并
 1      代为参加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如有)、花王集
        团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的议案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

     债券持有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持有债券简称:花王转债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张):



     表决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并且对同

     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

     权利,其所拥有的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3、在表决票原件送达之前,邮件送达的文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邮件送达的

     文件与原件不一致时,以原件为准;

     4、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时,须亲笔签署。
附件三:
         关于提请“花王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推选代表人
并代为参加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如有)、花王集团等五家公司
                       实质合并重整程序的议案
    2022年4月29日,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公司债权人王锁二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江

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镇江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

行破产 重整 及预 重整 。 2022年5 月13日 , 公司收 到法 院下 达的 《决定 书》

[(2022)苏11破申3号],为准确识别重整价值及可行性、降低重整成本、提高

重整成功率,镇江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公告编号:2022-051)。

    2022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2-052),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16日裁定受

理北京华夏环宇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对公司控股股东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花王集团”)的重整申请。

    2022年9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实质合并

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已裁定对丹阳

市联兴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丹阳市王府酒店有限公司、江苏利鑫进出口贸易有

限公司、丹阳市万帮物业有限公司重整案并入花王集团重整案审理。

    考虑到“花王转债”债券持有人人数较多,为便于债券持有人集中、高效

主张权利,依据《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现提议推选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作为“花王转债”全体未偿还债券的

债券持有人的代表人(以下简称“代表人”),代为参加公司预重整程序及重

整程序(如有)、花王集团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授权权限如下:

    1. 在公司预重整程序及重整程序(如有)、花王集团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
重整程序中,代为申报债权,准备、签署并提交相关表格、文件、及/或证据,

代为确认、放弃、及/或变更债权申报;

    2. 在公司预重整程序及重整程序(如有)、花王集团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

重整程序中,代为与临时管理人、管理人及其他相关方沟通讨论,就临时管理

人、管理人对债权申报的审核结论进行确认或提出异议,代为就其他债权人申

报的债权提出异议,代为就其他债权人或债务人针对“花王转债”相关债权提

出的询问或异议进行答复、回应,必要情况下代为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

债权确认诉讼;

    3. 代为出席债权人会议,并行使相关权利;

    4. 代为在公司预重整程序及重整程序(如有)、花王集团等五家公司实质

合并重整程序中表决预重整方案及/或重整计划草案、及其他议案;

    6. 代为签署、接收相关文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文书);

    7. 代为领受根据预重整方案及/或重整计划草案分配的偿债资源;

    8. 代为就参加公司预重整程序及重整程序(如有)、花王集团等五家公司

实质合并重整程序进行其他相关行为。

    授权有效期自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生效之日起至上述事项执行完毕之日为

止。

    代表人将根据“花王转债”全体未偿还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在重整计划中以

现金方式(不含股票、资产、信托受益权等其他偿债方式,下同)实际获偿的

债权金额的0.34%收取服务费用,该费用由公司重整程序(如有)及花王集团等

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内、由代表人代为申报债权并参加公司重整程序

(如有)及花王集团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的全体未偿还债券的债券持

有人共同承担,每户债券持有人应承担的部分费用金额按照该户债券持有人以

现金方式实际获偿的债权金额占由代表人代为申报债权并参加重整程序(如有)

的全体未偿还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以现金方式实际获偿的债权金额的比例计算,
该费用于公司及/或花王集团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对债券持有人进行现金清偿分

配后的10(十)个工作日内由代表人收取。

   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对反对者或未参加会议者进行特别补偿外,决议对全体

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如果本议案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后生效,除

非其他债券持有人另行单独或者共同参加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如有)、花

王集团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全体债券持有人均将由代表人按照本议

案代为参与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如有)、花王集团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

整程序;另行单独或者共同参加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如有)、花王集团等

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的债券持有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该等债券持

有人不承担上述应由代表人收取的服务费用,其以现金方式实际获偿的债权金

额不计入代表人收取服务费用的基数。

   特此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花王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