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007 公司简称:ST 花王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 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ST花王 603007 花王股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洪斌 肖杰俊 电话 0511-86893666 0511-86893666 办公地址 江苏省丹阳市南二环路88号 江苏省丹阳市南二环路88号 电子信箱 hongbin.li@flowersking.com jiejun.xiao@flowersking.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总资产 2,372,004,911.91 2,474,624,246.98 -4.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92,976,249.16 277,925,146.16 5.42 净资产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期增减(%) 营业收入 50,227,472.07 83,536,218.79 -39.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5,756,489.06 -42,332,954.18 不适用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4,997,593.88 -47,585,424.59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7,900,173.83 -12,089,733.81 不适用 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23 -8.89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3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3 不适用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2,07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持股比例 持股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条件的股份 (%) 数量 股份数量 数量 花王国际建设 境内非国有 37.15 128,745,000 128,745,000 冻结 128,745,000 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 吴群 境内自然人 7.21 25,000,000 0 无 0 江苏镇江路桥 国有法人 1.13 3,904,600 0 无 0 工程有限公司 吴淑娟 境内自然人 0.79 2,730,000 0 无 0 王平 境内自然人 0.71 2,454,396 0 无 0 任传友 境内自然人 0.58 2,000,000 0 无 0 彭汉光 境内自然人 0.57 1,977,823 0 无 0 赵世源 境内自然人 0.56 1,954,700 0 无 0 李平 境内自然人 0.56 1,948,800 0 无 0 彭吉 境内自然人 0.54 1,861,132 0 无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不适用 行动的说明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不适用 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3 年 1 月 30 日,公司与预重整投资人各方签署了《预重整投资协议》,就相关事项各方进 行了约定,预重整投资人已向临时管理人账户支付了 1.6 亿元的重整意向金(公告编号:2023-005), 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与江苏镇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利波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公司临时管理人签署了《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协议>补充协议》,镇江路 桥作为财务投资人参与公司重整投资(公告编号:2023-021)。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收到法院 下达的《决定书》[(2022)苏 11 破申 3 号之二],决定延长公司预重整期限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 (公告编号:2023-03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是否会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 不确定性。若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顺利实施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 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如果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 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 市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