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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喜临门: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16-10-2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09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作为喜临门家具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喜临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暨非公开发行股票持
续督导的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 对公司拟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86 号文核准,喜临门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7,857,787 股,发行价格为 13.8525 元/股。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 939,999,994.42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920,859,794.42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到位,以上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
报告》(天健验〔2016〕396 号)。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不超过 94,000.00 万元(含 94,000.00 万元),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
下项目: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喜临门家具制造出口基地建设项目               10.00                   9.00
   2      偿还银行贷款                                  0.40                   0.40
                    合计                               10.40                   9.4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

                                           1
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
置换。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公司前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
金资金进行补充流动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64 号文核准,喜临门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5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2.5 元/股。该次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 65,62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60,381.10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13,981.10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
验(2012)225 号)。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目前,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公司未做归还。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2016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拟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6,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本次闲置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必要性进行了确认。此外,公司承诺将根据募
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及时、足额的归还上述募
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
经营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提高

                                    2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本次拟
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6,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将仅限于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足额归还。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公司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对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必要性进行了确认,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中,公司已承诺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
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及时、足额的归还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综上所述,财通证券同意喜临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韩卫国                 周涛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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