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临门: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周伟成先生为公司子公司提供借款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6-11-10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周伟成先生为公司子公司提供借款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周
伟成先生为公司子公司提供借款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的发表事前
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已在召开本次董事会前就上述议案的具体情况向我们进行了
说明。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晟喜华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晟喜华视”) 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董事周伟成先生拟自本关
联交易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为晟喜华视提供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借款,借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有
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美云、何元福、陈悦天
2016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