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临门:关于公司董事周伟成先生为公司子公司提供借款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16-11-10
证券代码:603008 股票简称:喜临门 编号:2016-115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周伟成先生为公司子公司提供借款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11 月 9 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周伟成先生为公司子公司提供借款涉及关
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周伟成先生回避表决)。现将相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晟喜华视文化传
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喜华视”)的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
率,公司董事周伟成先生拟自本关联交易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为晟喜华视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借
款,借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每项借款的方式、金额、利率、
起止期限以相关方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2、关联关系:周伟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 之规定,属于公司关联
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此项交易总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
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周伟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截止本公告日,持
有公司共计12,236,39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0%。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自股东大会通过该关联交易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周伟
成先生为晟喜华视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借款,作为经
营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借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每项
借款的方式、金额、利率、起止期限以相关方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满足晟喜华视的经营需要,补
充晟喜华视的营运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
金额
2015年11月20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董事周伟成先生为公司子公司提供借款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
议案》,公司董事周伟成先生自本关联交易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为晟喜华视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借
款。年初至披露日,周伟成先生已累计向晟喜华视提供关联借款的总
金额为7,200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何美云、何元福、陈悦天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了事
前认可,并在审核后发布独立意见如下:
为满足晟喜华视的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周伟
成先生拟自本关联交易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为
晟喜华视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借款,借款利率参照银
行同期贷款利率,每项借款的方式、金额、利率、起止期限以相关方
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与周伟成先生产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
关联交易已获得董事会批准,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表决
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的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
鉴于上述情况,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公司董事周伟成先生为公司子公司提供借款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
议案》的事宜,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
东应当回避表决。
七、保荐机构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周伟成拟向晟喜华视提供不超过 8,000
万元借款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该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
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并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
决)。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安排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
合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
交易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