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临门: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2017-01-25
证券代码:603008 股票简称:喜临门 编号:2017-007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17 年 2 月 8 日至 2017 年 2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喜临门家具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喜临门”)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独立董事何元福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17 年 2 月 13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及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何元福,其基本情况如下:
1、何元福先生:男,1955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
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2012 年 1 月退休。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
财务助理员、财务科科长、后勤处处长,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处副主任科员、
主任科员,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秘书长、浙江省财政干部教育中心
主任、浙江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副校长等职。曾兼任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浙江新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网盛生
意宝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
董事。现任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亿利达
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蓝狮子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台州路桥农村合作
银行的独立董事。
2、何元福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其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
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
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3、何元福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了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3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对会议审议的《关于<喜临门家具股份有
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喜临门
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4、何元福认为公司本次拟实施的《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内容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管理效率和
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情况
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 月 25 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开披露的《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7年2月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登记手续的本公司所有A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7年2月8日至2017年2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
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
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
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机构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机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法人/机构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逐页签字
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项的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
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
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
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张彩霞
联系电话:0575-85151888转8068 0575-85159531
联系传真:0575-85151221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二环北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机构股东和
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
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
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
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
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
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四、特别提示
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见证律师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
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
字或盖章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书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
件将被确认为有效。因此,特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的投票权不被他人侵犯。股
东若对本公告任何内容有疑问,请咨询专业顾问的意见。
特此公告。
征集人:何元福
二○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
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股权激励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
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何元福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
1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
2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
3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授权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未填写视为弃权。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授权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授权委托股东持股数:
授权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