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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喜临门: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17-02-14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针对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已经公司 2017 年 1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于 2017 年 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说明如下:
    一、   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 本次核查对象为本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 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 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前六个月(即 2016 年 7 月 24 日至 2017 年 1 月 24 日)
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结果。
    二、   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6 日出具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及买
卖变动证明》,除下列内幕信息知情人外,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上述期间内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买卖时间     买卖方向   变更数量(股)
                                2016-09-26     买入         799,500
1.      周伟成      董事        2016-11-02     买入         191,243
                                2016-11-04     买入         422,300

                 总裁助理、国   2016-08-31     卖出         103,700
2.      张秀飞   际事业部总     2016-09-30     卖出          25,000
                    经理        2016-10-17     卖出          45,500

                 浙江晟喜华     2016-10-20     买入          20,000

                 视文化传媒     2016-10-27     卖出          20,000
3.      赵小华
                 有限公司副     2016-10-28     买入          41,200
                   总经理       2017-01-16     买入          8,300
                                2016-09-19     买入          1,000

                 浙江晟喜华     2016-09-20     卖出          1,000

                 视文化传媒     2016-10-10     买入           400
4.      沈寓琦
                 有限公司总     2016-11-08     买入           500
                  经理助理      2016-11-10     买入          3,100
                                2016-11-11     卖出          1,000



     三、   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是否涉及内幕交易的核查
     根据公司自查,本次激励计划系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方案的
讨论和制订,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进行审议,并经股东大
会批准实施。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
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次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
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次股权激励相关公告前,未发
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本次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对象中,周伟成为公司董事。周伟成在该
期间内买卖本公司股票,主要系为履行其在本公司前次重大资产重组(即本公司
于 2015 年 6 月 3 日实施完毕的前次重大资产购买(本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浙江
绿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浙江晟喜华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00%
股权的交易))中的承诺(即周伟成将本公司向其支付的第二期标的股权转让款
全部用于从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此外,周伟成在自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
票的时间期间为 2016 年 9 月 26 日至 2016 年 11 月 4 日,在该等期间内公司尚未
启动本次激励计划。
    本次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对象中,张秀飞为公司总裁助理、国际事
业部总经理,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张秀飞在自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
的时间期间为 2016 年 8 月 31 日至 2016 年 10 月 17 日,在该等期间内公司尚未
启动本次激励计划。
    本次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对象中,赵小华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
晟喜华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赵小华
在自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时间期间为 2016 年 10 月 20 日至 2017 年 1 月 16
日,且主要集中在 2016 年 10 月 20 日至 2016 年 10 月 28 日期间,有三笔交易发
生在 2017 年 1 月 16 日,虽然本公司在 2017 年 1 月 16 日已启动本次激励计划,
但在赵小华买卖本公司股票前,其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
何人员向其泄漏该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本公司股票。
    本次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对象中,沈寓琦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
晟喜华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助理,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沈寓
琦在自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时间期间为 2016 年 9 月 19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1 日,在该等期间内公司尚未启动本次激励计划。
    本次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董事或激励对象共计 4 人,已分别出具了承诺
函,确认其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
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该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
何人员向其泄漏该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
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四、   结论
    经核查,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
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情形。


    特此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