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临门: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8-04-12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
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17 年度的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何美云:1964年出生,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平安证券浙江分公司总
经理。
何元福:1955年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公
司独立董事,并同时担任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
公司、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陈悦天: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宁波辰海星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
人。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和履职情况
(一)本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
以通讯
姓名 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东大会
方式参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的次数
加次数
何美云 8 8 7 0 0 3
何元福 8 8 7 0 0 3
陈悦天 8 8 7 0 0 1
(二)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勤勉尽责,准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专业委员会会
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和相关文件,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专业看法和建
议,特别关注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对本年度董事会的所有议案我们经过谨慎、细致的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出
现反对票和弃权票。
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为我们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
便利的工作条件。在公司管理层的大力配合下,我们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现状,募
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和财务情况,监督和核查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和经营层履行职责
等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公司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我们认为: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是在程序合法的前
提下进行的,定价公允、合理,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关
联董事都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各项关联交易未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除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结合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而提供
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
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我们重点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
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过程符合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规行
为。部分闲置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
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17 年度,公司未进行业绩预告或发布业绩快报。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的薪酬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
司相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符合公司实际,能够更好地激励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管人员勤勉尽责。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7年度,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和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且在
其多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允、客观的原则,具有较强的
执业能力和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15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2016年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94,257,787股为基数,每股
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712,889.35元。我们认为该
方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
现金分红政策相关规定,且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现状的考虑,从公司发展的
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始终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通过对相关情况的
核查和了解,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7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17年全年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没有出现
重大差错更正、重大信息遗漏补充等情况。
(十)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了各自职责。战略
决策委员会在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制定等重大战略决策研究过程中,提出了重要的
建设性意见,提高了公司重大决策的效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聘任审计机
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定期报告编制和年度审计等工作中积极发挥了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认真履行了专业职责。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审查,为董事会建立和完善高管
激励机制发挥了专业作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中,对候
选人进行了专业资格审核,并向董事会发表了专业意见。
(十一)内部控制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贯彻实施《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
力。督促公司内控工作机构,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目前公司暂时未发现存
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2017 年度,在公司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下,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对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
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18 年,我们将继续认真
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精神,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履行独立董事
的义务。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和交流,充分发挥
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
健康持续地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美云、何元福、陈悦天
2018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