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临门: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4-12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对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
现就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报告的编制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等相关信息及时、有效、真实、准确、完整。
2017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提出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公司
当前的财务状况,兼顾了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
债结构,节约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况。
三、关于 2018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关于 2018 年公司董事和高管的薪酬方案是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绩效管
理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实际状况讨论提出的,我们认为该方案制定客
观合理,且确定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关于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8 年财务报
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
且在其多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允、客观的原则,具有较
1
强的执业能力和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五、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的制定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
求,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关于 2018 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
供担保
公司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部分担保,有助于公司及
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于公司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1)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公司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交易是在
关联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符合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裁、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
监管部门制定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
用违规的情形。
2
九、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有关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独立董事:何美云、何元福、陈悦天
二○一八年四月十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