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应收款项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作为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我们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对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中《关于全资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 全资子公司浙江晟喜华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喜华视”)本次 就应收款项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符合晟喜华视的实际情况,能够 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