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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喜临门: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4-28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客观判断
的原则,现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会计估计变
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参考同行可比上市公司,结合晟喜华视实际情况,对其应收
款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有利于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独立董事:何美云、何元福、陈悦天
                                                         2018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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